慧聰消防網訊 2016中國消防安全產業大會(CFIC2016)註冊報名 2011年2月3日0時許,遼寧省瀋陽市皇朝萬鑫國際大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火災,造成該大廈A、B座部分區域過火,直接財產損失9384萬元,未造成人員傷亡。
一、起火建築基本情況
瀋陽市皇朝萬鑫國際大廈東鄰青年大街,西鄰航空社區,南鄰二環路,北臨皇朝萬豪國際酒店。該大廈分為A、B、C三座塔樓,其中A座四十五層,B、C座三十七層,總建築面積227859平方米。3棟塔樓底部地下一至三層、地上一至十層連通形成整體裙樓,建築面積98181.5平方米,一至十層為大堂、餐飲、商業用房、辦公室、健身、咖啡廳、宴會廳、會議廳、多功能廳等,地下一至三層為機械式立體汽車庫、設備用房、員工餐廳等。A座(十一層為設備層,十二至二十六層為客房,二十七至四十五層為寫字間,二十八層為避難層)高180米,建築面積58038.8平方米;B座(十一至三十七層為公寓,二十層為避難層)高150米,建築面積約36003平方米;C座(十一至三十七層為寫字間,二十層為避難層)高150米,建築面積35635.7平方米。
該建築外牆材料由內向外依次為:貼牆為60毫米厚保溫擠塑板或苯板,190—400毫米空隙,建築外牆採用鋁單板、鋁塑板裝飾,連接處用膠條密封。其中苯板、擠塑板、密封膠條為可燃材料。A座保溫材料採用苯板、B、C座保溫材料採用擠塑板。
該建築周邊可利用水源有8處,其中消防水鶴4處。當日多霧,西南風2—3級,氣溫-15—-2℃。
皇朝萬鑫國際大廈集高檔公寓式住宅、酒店、寫字間為一體,建築內可燃物多、火災荷載大,外牆縱向有連續、凸出的可燃保溫層,且3座塔樓之間間距僅6.5米,B座和西側航空社區居民樓間距僅10米,底層互相連通,內部走廊呈回形。火災發生後,外牆燃燒速度極快,大火迅速沿B座外牆縱向、橫向蔓延,並從窗口竄入室內,通過走廊、豎井、管道快速傳播,造成多點起火,形成大面積、立體燃燒。
二、火災撲救情況
2月3日0時13分,遼寧省瀋陽市公安消防支隊指揮中心接到皇朝萬鑫國際大廈發生火災的報警後,迅速調派力量趕赴現場;同時,迅速調集公安、衛生、煤氣、電業、自來水、安監等聯動部門到場協助處置。遼寧省公安消防總隊接到報告後,迅速啟動滅火救援跨區域增援預案,先後調派本溪、鞍山、撫順、鐵嶺、遼陽、遼化等6個市公安消防支隊和撫順石化企業消防隊跨區域增援。省公安廳李文喜廳長、劉樂國副廳長,省公安消防總隊王路之總隊長、王東海政委、李紅旗參謀長等領導聞訊後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指揮現場處置。公安部消防局張榮昌副局級調研員、作戰訓練處魏捍東處長到場指導火災撲救。
瀋陽市公安消防支隊撲救力量到達現場時,皇朝萬鑫國際大廈B座十二層至頂層南側外牆已全部起火,並通過窗口向房間內蔓延,同時沿B座東側、西側外牆延燒,室內有大量人員被困。支隊指揮部立即作出戰鬥部署:1、立即派人進入消防控制室,啟動應急廣播、排煙送風、消防泵等建築內部消防設施,並通過視頻監控系統動態掌握火情。2、立即組成18個救人攻堅組全力搜尋救助被困人員,在B座搜尋救助群眾60名,在A座引導疏散群眾210餘名。3、立即啟動消防水泵,通過水泵結合器加壓供水,在B座11個樓層利用牆壁消火栓設置22個陣地堵截火勢蔓延;利用壓縮空氣泡沫消防車,在9個樓層設置9個水槍陣地,堵截火勢蔓延;組織3輛舉高消防車在B座南側,利用水炮強行壓制火勢。
2月3日0時43分,遼寧省公安消防總隊接到報告後,立即啟動跨區域滅火救援預案,調集鄰近的鞍山、撫順、本溪、遼陽、鐵嶺、營口、盤錦7個公安消防支隊和遼化、撫順石化2個企業專職消防隊的113輛消防車、581名消防官兵前往增援,總隊全勤指揮部人員迅速趕赴現場指揮。
此時,B座外牆已全部起火,相鄰的A座由於熱輻射和飛落燃燒物作用,南側外牆已發生燃燒,並通過窗口蔓延到三十層、四十二層部分房間,C座及與大廈毗鄰的瀋陽航空社區住宅樓、萬豪酒店、喜來登酒店等超過三十層的高層建築受到火勢極大威脅。同時,在火災初期發揮作用的室內滅火設施,由於進攻點多,水壓已顯不足。總隊全勤指揮部立即確立「全力控制大火、積極搶救疏散人員、最大限度降低火災損失」的總體思路,採取「固移結合,內攻外控」戰術措施,全力控制B座火勢,力保A座火勢不突入內部,保證不向C座和相鄰航空社區住宅樓蔓延。
2月3日3時許,在瀋陽消防支隊參戰力量前期有效處置下,A座東側外牆和建築內部火勢已經得到有效壓制,增援力量陸續抵達現場後,現場作戰力量得到進一步加強。總隊全勤指揮部命令瀋陽、撫順、撫順石化、遼陽消防支隊的6輛舉高消防車全力壓制A座西側外牆火勢;命令鞍山、本溪、鐵嶺消防支隊參戰力量組成8個攻堅組進入A座內部,協助瀋陽支隊內攻滅火;命令遼陽消防支隊派出2個攻堅組,在C座九層、十層外平臺設置陣地,消滅A座飛火,防止向C座蔓延。隨著A座火勢的得到控制,命令瀋陽支隊組成6個攻堅組,從B座十層起逐層向上推進滅火。
2月3日7時,火災基本被撲滅。消防官兵共從現場搶救疏散群眾470餘名,未造成人員傷亡;保住了大廈A座絕大部分房間、C座整體、臨近居民樓、共用裙樓、共用地下室和B座的部分房間,將火災損失降到了最低點。
三、火災損失
此次火災造成皇朝萬鑫國際大廈B座外牆裝飾、保溫層,A座部分外牆裝飾、保溫層和部分房間過火,其中,B座建築內過火面積9814平方米,A座建築內過火面積1025平方米,合計過火面積10839平方米,直接財產損失9384萬元。火災中未造成人員傷亡。
四、起火原因
(一)起火部位的認定
1.現場勘查情況
經現場勘查,該大廈B座十一層南側外部裝修材料及牆體燒損情況以1109房間外牆燒損最為嚴重,兩側依次減輕。其中,1109房間南窗玻璃完全炸裂脫落,1108和1110房間南窗玻璃僅部分炸裂。1109房間室內沙發靠近南窗一側有燒損,另一側基本保持原樣,僅有煙燻痕跡。
2.證人證言情況
(1)2月3日0時許,位於皇朝萬鑫國際大廈B座南側新世界工地的更夫李某(第一發現人)在巡視過程中發現B座南側十一層平臺處有火苗,隨即通知更夫熊某報警(報警時間為2月3日0時13分),更夫陳某也證實十一層平臺有火苗。
(2)2月3日0時17分,第二報警人王某和司機開車沿著二環由西向東行駛到通往青年大街的匝道大約150米處皇朝萬鑫國際大廈正南面時,發現B座南側LED屏幕上方平臺中部偏西處有明火,隨即報警。
(3)經新世界更夫李某、陳某和報警人王某等現場指認,確定B座十一層南側室外平臺1108-1109房間範圍內首先起火。綜合現場勘查和證人證言情況,該起火災起火部位位於皇朝萬鑫國際大廈B座十一層1109房間南側室外平臺。
(二)起火原因的認定
1.根據證人證言證實有人燃放煙花。2月3日0時左右,新世界工地更夫李某、熊某和陳某均看到有人在皇朝萬鑫國際大廈B座樓下西南角處先燃放鞭炮、後燃放煙花。煙花燃放完5分鐘左右,B座十一層室外平臺開始出現火苗。
2.根據監控錄像證實煙花燃放後火災隨即發生。根據提取的監控錄像顯示,2月2日22時至2月3日0時(均為監控系統時間),皇朝萬鑫國際大廈B座南側停車場無人燃放煙花。2月3日0時0分9秒,B座南側停車場的監視探頭中顯示有人燃放煙花。0時9分9秒,燃放過程結束。0時15分10秒,發現樓上有火掉落到地面。
3.根據現場勘查情況證實燃放的煙花位於起火部位樓下。現場勘查發現位於B座室外南側停車場西南角處(與B座南牆距離10.8米,與西南牆角距離16米)有一具煙花殘骸,保存相對完整,其外包裝顯示名為「金碧輝煌」88發裝的C類煙花。距煙花殘骸東側2.2米處,有另一具煙花殘骸,燒損嚴重,僅殘留少部分煙花底座堆積在地面。經與監控錄像比對,兩具煙花殘骸確認為起火前燃放的煙花。
4.根據模擬實驗證實B座十一層外平臺上裝飾物可被燃放的煙花引燃。實驗證實,與現場相同品牌型號的煙花可以發射到50米以上的高度,超過B座十一層外平臺距地高度(49米)。經對外平臺地面處提取的綠色塑料草坪進行模擬燃燒實驗證實,該物品遇火極易燃燒。
5.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排除其他可能。經調查詢問,多人均證實B座南側大屏幕上方十一層平臺處剛開始出現明火時,LED大屏幕仍在正常使用,火勢蔓延擴大後才斷電熄滅。B座十一層室外平臺起火部位範圍內未發現電氣線路,可排除電氣引發火災的可能性。B座十一層及以上的南側窗戶均為封閉式,室外平臺入口封閉,由此可排除十一層及樓上掉落火種引發火災及放火的可能。
綜上所述,該起火災起火部位位於皇朝萬鑫國際大廈B座十一層1109房間南側室外平臺處。起火原因為煙花引燃鋪設在外平臺地面的塑料草坪,造成外牆裝飾及保溫材料燃燒所致。塑料草坪被引燃後,火勢引燃鋁塑板結合處可燃膠條、泡沫棒,引燃擠塑板,在煙囪效應的作用下,火勢迅速蔓延、擴大,致使建築外窗破碎,引燃室內可燃物,形成大面積立體燃燒。
五、火災責任及處理情況
經排查,最終確定燃放煙花的人員系皇朝萬鑫國際大廈房客李某。李某對燃放煙花行為供認不諱,並2011年2月7日因涉嫌失火罪被刑拘。
截至本書成稿時,該案件仍在辦理中。
責任編輯:李鵬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