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經濟日報】;
近日,經黨中央批准、國務院批覆,自2021年起,將每年1月10日設立為「中國人民警察節」。
國務院關於同意設立
「中國人民警察節」的批覆
國函〔2020〕98號
公安部:
你部關於申請設立「中國人民警察節」的請示收悉。同意自2021年起,將每年1月10日設立為「中國人民警察節」。具體工作由你部商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國務院
2020年7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新中國成立以來,全國僅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隊伍就有1.4萬餘名民警英勇犧牲,10餘萬名民警負傷,3700餘名民警被評為烈士。在今年上半年疫情防控和維護安全穩定工作中,共有169名公安民警因公犧牲。「中國人民警察節」是在國家層面專門為人民警察隊伍設立的節日,是對人民警察隊伍為黨和人民利益英勇奮鬥的充分肯定。
據了解,1986年1月10日,廣東省廣州市公安局率先建立我國第一個110報警服務臺。1996年,公安部在福建漳州召開全國城市110報警服務臺建設工作現場會,全面推廣「漳州110」經驗。經過三十多年的實踐與探索,110已經成為人民警察隊伍的標誌性品牌,被譽為「人民的保護神」。近年來,每年1月10日公安部及各地公安機關都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110宣傳日活動,這一日期具有極高的社會知曉度和群眾認可度。將這一日期確立為「中國人民警察節」,體現了鮮明的政治性、廣泛的人民性和警察職業的標誌性。
來源:新華社、公安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