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10月21日 22:40:31 中財網 |
原標題:華信控3:關於收到執行裁定書的公告
公告編號:2020-058
證券代碼:400076證券簡稱:華信控
3主辦券商:
國泰君安安徽華信國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收到執行裁定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
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安徽華信國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信國際」或「公司」)分別
於
2019年
6月
27日、2020年
3月
2日、2020年
4月
13日、2020年
9月
11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全國
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信
息披露網站(www.neeq.com.cn)上披露了《關於公司訴訟事項的公告》(公告編
號:2019-089)、《涉及訴訟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0-005)、《關於收到執行
通知書的公告》(公告編號:2020-013)、《關於收到執行裁定書的公告》(公告編
號:2020-051),具體內容詳見上述公告。2020年
10月
21日,公司收到焦作
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焦作中院」)在
2020年
10月
19日作出的《執
行裁定書》([2020]豫
08執
17號之一),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執行案件的當事人
申請執行人:焦作市中站區億利小額貸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億利小貸」)
被執行人一:上海華信國際集團工業裝備有限公司
被執行人二:上海華信國際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華信」)
被執行人三:安徽華信國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執行人四:李勇
二、(2020)豫08執17號《執行裁定書》的內容
焦作中院在執行億利小貸與上海華信國際集團工業裝備有限公司、上海華
信、華信國際、李勇借款合同糾紛糾紛一案中,責令被執行人履行中華人民共和
國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最高法民終
1529號民事判決書中確定的法律義
-1
公告編號:2020-058
務,但各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焦作中院於
2020年
9月
9
日依法裁定拍賣被執行人華信國際持有華信天然氣(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上海天然氣」)100%的股權,該股權評估價格為人民幣
15,672.15萬元。2020
年
10月
15日至
2020年
10月
16日,經網絡司法拍賣,因無人競拍而流拍,
保留價為人民幣
12,537.72萬元。依照《的解釋》
第四百九十三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
定》第十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九條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網
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第三十條第三款的規定,裁定如下:
1、將被執行人華信國際持有上海天然氣
100%的股權,以
12,537.72萬元
的價格交付申請執行人億利小貸抵償被執行人所欠其部分債務。以上股權的所有
權自本裁定送達申請執行人億利小貸時起轉移。
2、申請執行人億利小貸可持本裁定書到登記機構辦理相關股權過戶登記手
續。
三、執行案件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將根據後續司法拍賣情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及時履
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全國
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網站
(www.neeq.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敬請
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四、備查文件
1、《執行裁定書》(2020)豫08執17號之一
安徽華信國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
10月
21日
-2
中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