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記者 許雯)7月1日,國新辦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有關情況舉行發布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表示,香港國安法從制定過程來看完全符合我國立法的法定程序。
沈春耀說,全國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治建設的一項重要立法議程,包括人大會議和隨後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進程,根據《立法法》的有關規定調整工作安排,加快推進相關立法。
他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有關法律案,一般有三審的、兩審的、一審的,情況不同。按照《立法法》第30條規定,兩審後的有關法律案,如果各方面意見比較一致,可以提請表決。所以這次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是經過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9次會議、第20次會議,這兩次會議的審議,完成了這項立法。
「一般的法律草案在一審之後,通過中國人大網法律草案公開徵求意見。按照《立法法》第37條規定,由委員長會議決定不公開的也是可以的。」沈春耀表示,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立法有它的特殊性和敏感性,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委員長會議決定,這部法律沒有採取向社會全文公開法律草案徵詢社會各界意見的方式,而是採取通過多種渠道和形式來聽取、徵求有關方面的意見,特別是香港有關方面的意見,還有幾十家中央和國家有關機關、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臨近港澳的有關地區設區的市,通過內部徵求意見。此外,還有有關專家和學者的意見。
「這部法律凝聚了各方面的共識,體現了黨中央的精神,反映了全國各族人民包括香港同胞的意志和心願。從制定過程來看也是完全符合我國立法的法定程序。」沈春耀說。
沈春耀補充說,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決定把有關法律列入附件三之前,要徵詢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聽取香港社會各界人士包括政府的意見,都是在6月30日之前完成。所以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和有關決定都是嚴格按照我國的法定程序進行的。
新京報記者 許雯
編輯 白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