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滔總部大廈項目位於桂灣片區四單元五街坊03地塊,夢海大道與桂灣三路交匯處,總用地面積6229.25平方米。因項目方案設計調整,需對機動車泊位數進行調整,現申請變更該宗地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我局已受理其申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深圳市城市規劃條例》等相關規定,本著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現將有關調整內容公示如下:
一、變更內容
(一)「機動車泊位數392輛」調整為「機動車泊位數316輛」。
(二)根據原規土委最新發布的《深圳市城市規劃標準與準則》中密度分區與容積率章節修訂條款,明確容積率為:容積率=容積/地塊面積=(地上規定建築面積+地下規定建築面積)/地塊面積。
該宗地地上、地下規定建築面積不變,表述改為:規定建築面積87500平方米,其中辦公建築80000平方米(含物業管理用房175平方米),商業建築面積7500平方米(地上5000平方米、地下2500平方米)。容積率相應由13.65調整為14.05。
二、公示時間和地點
(一)公示時間:20天(2020年12月5日-12月24日)
(二)公示地點:
1、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大廳(地址:深圳市南山區東濱路與月亮灣大道交匯處南側前海深港合作區e站通)
2、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網站規劃建設/通知公告欄目
http://qh.sz.gov.cn/
3、項目現場
4、深圳商報
三、公示意見反饋方式
(一)公示期間,如對上述調整有意見或建議,請使用真實姓名及聯繫方式,在公示意見收集截至日期(12月24日)之前通過以下方式反饋我局:
1、至我局e站通服務中心提交書面材料;
2、將書面材料以電子郵件發送至郵箱:qhgjc@qh.sz.gov.cn
(二)個人反饋的,請附上個人地址、有效身份證明複印件、聯繫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饋的,需委託一人處理意見反饋相關事宜,並附上每個反饋人的有效身份證明複印件、地址和委託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複印件、地址、聯繫方式。
(四)單位反饋的,請附上單位法人、委託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複印件、地址、聯繫方式。
為保證反饋意見的真實有效性,以上意見或建議及相關材料須為書面紙質件(須由提交人籤名),其中通過電子郵件反饋的材料為書面紙質件的電子掃描文件。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我局將按程序開展下階段工作。該宗地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深前海許QH-2018-0002號)收回作廢。
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
2020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