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排汙水的違法成本較低、市民將洗衣機放在生活陽臺,洗衣的廢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網對河道水環境造成汙染 …… 針對這些情況,《深圳經濟特區排水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應運而生,並經深圳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五次會議於 2020 年 10 月 29 日通過,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為推動《條例》更好地貫徹實施,深圳市水務局組織召開《條例》宣貫動員及培訓會議,邀請深圳市司法局專家從立法過程、立法體例、主要內容等三個方面對《條例》進行了立法解讀;深圳市排水管理處則從堅持雨汙分流、規範排水工程規劃和建設、優化排水許可、擴大公共排水服務、壓實運行管理單位職責、加大監督管理力度等六個方面對《條例》進行了專業解讀。
據介紹,該條例結合深圳水汙染治理的經驗,寫入了貫徹海綿城市的理念,明確新改擴建項目應當建設雨水源頭控制設施和利用設施,充分發揮建築、道路、綠地、水系、地下空間等對雨水的吸納、蓄滲和緩釋作用,削減雨水徑流和面源汙染,提高排水能力。同時,對排水和排水設施的規劃、建設、運行、維護以及相關監督管理進行了全面的規範:一是明確排水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二是規定排水設施應當符合雨汙分流的要求,工業生產區域內的工業廢水排水管網不得與雨水、其他汙水管網混接。深圳市水務局表示,要結合實際抓落實,以《條例》出臺為契機,優化排水許可制度,完善公共服務流程,擴大公共服務內容,規範公共服務行為,提高公共服務質量。
此外,條例還規定,從事工程建設、餐飲、汽車修理、洗車、加油、農貿、美容美髮等活動的排水戶,應當建設相應的沉澱、油水分離、隔油、毛髮收集等預處理設施,並及時清疏。條例規定,建設項目配套建設的排水設施不符合雨汙分流要求,或者工業廢水排水管網與雨水管網和其他汙水管網混接。在排水管網覆蓋區域未按照規定將雨水、汙水分流排入排水管網的,可對單位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條例還規定"對拒不改正違法排水行為且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的排水戶",排水主管部門可以採取禁止排水措施。此條規定豐富了排水監管手段,填補了相關規定的空白,對野蠻排水行為劃定了高壓線,具有強大的威懾作用。
除此之外,《條例》有哪些禁止行為呢?包括:
(一)擅自佔壓、拆卸、穿鑿、挖掘、堵塞、填埋、從地下穿越排水管網;
(二)擅自圈佔、覆蓋排水檢查井和雨水口;
(三)向排水檢查井、雨水口和排水明渠內排放或者傾倒汙水、雜物、等廢棄物;
(四)將油汙、泥漿等直接排入排水管網;
(五)向排水設施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腐蝕性廢液或者廢氣等危害排水設施安全的物質;
(六)未採取消能措施,向排水管網直接加壓排水;
(七)擅自開啟或者關閉排水設施閘門;
(八)擅自在排水設施安全防護區範圍內爆破、鑽探、打樁、頂進、挖掘、取土;
(九)其他危及排水設施安全的行為。
深圳晚報記者 郭宇立
【來源:深圳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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