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媒報導,臺灣高雄市一名警官8月時在臺中市一處露營區的浴室內用手機偷拍女露營客洗澡,在警方偵訊時還辯稱誤認為對方是自己老婆,自己在用手機「測試營區浴室安全」。但警方發現這名警官的妻子的說詞與此並不一致,顯示警官實為說謊,11月27日以「妨害秘密罪」起訴了這名警官。

據報導,今年8月10日中午,這名49歲的陳姓警官和妻子休假,來到臺中市一處露營區。他趁女露營客洗澡時,從隔壁浴室上方隔間頂端的縫隙,伸出手機到女露營客的浴室上方,偷拍女露營客洗澡畫面。
這名女露營客剛好在洗頭,抬頭驚見手機在上方拍攝,立刻大聲呼救,她的丈夫與兩名朋友聞聲而來,將正要逃離的陳姓警官攔住,在手機內發現了偷拍的照片。
陳姓警官在檢警偵訊時,雖願意認罪,卻辯稱是誤認女露營客是自己的老婆,他拍照的動機是用手機「測試營區浴室安全」。不過,他的妻子卻說,老公問她是否要去洗澡,她答稱尚有露營東西要收拾,沒有立刻洗澡之意。陳姓警官便說要先去浴室等她。
臺中檢方認為,陳姓警官妻子的說法,顯示陳姓警官不可能誤認洗澡的人是妻子,更不採信「用手機測試營區浴室安全」等瞎掰之詞,依「妨害秘密罪」對他進行起訴。
(編輯:YZ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