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周刊-經濟網訊 (記者 王新景) 6月18日,維也納酒店官方微博發布一則聲明稱,關於海南省民政廳辦公室於2019年6月11日公示的《海南省需清理整治不規範地名清單》中有15家涉及到公司品牌(維也納酒店)公司已經向海南省民政廳提出異議,正等待處理結果。
聲明稱,公司品牌「維也納酒店」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於2012年9月14日成功註冊,有效期至2022年9月13日,為合法經營使用的品牌名;涉事經營主體所使品牌為公司授權,其經營場所性質在合法使用範圍內(商標註冊類別第43類)。
此前,海南省民政廳發布《關於需清理整治不規範地名清單的公示》,其中涉及12個城市84個尚未標準化處理的不規範地名,主要為居民區及酒店等大型建築物。
在上述公示中,維也納酒店等為崇洋媚外類型,被認為使用外國人名、外國地名、用外語詞漢字譯寫形式命名的地名。
6月18日,有媒體採訪了海南省民政廳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在涉及維也納酒店的一些問題上,他這樣回覆:
問:為何說有的名字崇洋媚外?
答:國家現在要文化自信嘛,中國有幾千年的文化,在中國的領土上叫這些洋地名合適不?這不是傷民族的感情嗎?在外國幹嘛不叫中國的地名啊。
問:你提到過一個前提,是未經批准的,那像維也納酒店,是有商標的,受國家法律保護。
答:對。但是,據我們了解,他們總部在深圳,海南的幾個維也納酒店可能只是加盟,其在海南本地工商部門註冊的時候,可能並非是維也納酒店,對外宣稱是維也納酒店,這是不當的。
問:你們會逐個核實?
答:是的,如果他們是經過工商或其他部門核定過的,我們會慎重作出決定。
編輯:周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