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和房東本該是相互依存的關係,為什麼卻弄得水火不容,是房東太苛刻還是租客太壞。不能一棒子打倒一個群體,房東有好人,也有租客不講道理的。
西安租客,剪斷所有電器插頭
1月4日,有網友爆料租客違約退房被拒絕後剪斷租房裡所有的電器插頭,並且刺破沙發,那麼這位租客到底是因為什麼情況要求退房被拒絕呢?
據了解,房東和租客籤訂了一年的租賃合同,這位租客截止退房前只住了五個月,距離合同期還差七個月合同期滿。
於是房東自然不滿意嘍,對於目前這個問題房東表示已經走法律解決。
基於租客們對房東的普遍印象都不太好,該視頻經過發出後,我看到一片倒的斥責房東「活該」,「誰讓你不退押金給人家」,對此視頻發布作者的回應是「籤一年租五個月,給退?」
晨露評論
這個事,講道理租客確實錯了,而且錯的很離譜,無論是從合同契約精神還是破壞式發洩行為,普遍講租客與房東的關係為何如此僵硬並非租客一人所為。
在租客籤訂合同後自然要依據合同辦事,畢竟那是他認同的,今天作者想說說合同前的事,至於情理那些就不講了,講多了就是矯情,畢竟講道理時講交情就是耍流氓。
拿本案例中的籤訂一年租房合同來講,一般的房東會出一個範本講租期不滿不得退房,也就是案例中租客只租了五個月退房是不合理的,房東也可以依據合同期滿為由不退還押金,這屬於租客未履行合同義務的錯。
那麼大家有沒有想過當下合同基本由房東一家說了算,租客基本無選擇權,籤訂的是一年期限,那麼換個角度房東只有這一處空房,而剛好租客租了五個月後,房東兒子要結婚用房並提出租客退房的要求,又當如何處理?
相信當下很多合同中並未寫明這一點,有租客退房懲處,無房東強制拒租懲治,明顯是不合理,也是店大欺客的霸王條約。
曾記得我租過一次房子時,房東為了收租方便,合同中有寫明「每月三號之前必須交清房租,延期一日罰款200」,我這種守時的人很輕鬆能做到,並未覺得有問題。
後面退房時,因為房東常年在外遊玩,提前通知她也沒能返回來,導致我不得不延期退房,那時我就有在想,你收租不得延時,我退房被延期為什麼沒有懲處?明顯這又是一個單方面有利的約定。
有房東退房乾淨利索,有房東退房各種磨蹭,什麼地板壞了,天花板髒了各種千奇百怪的理由都整出來,也有好房東被租客氣地冒煙。
小結
未滿合同期不退房是合理操作,說房東活該頗有撒氣的情緒,作為租客大家要儘量給租期做一個合理的打算,而房東單方面出的合同應該給一個租客增補機會。
尊重合同,合理條約,有利於租賃市場雙方的友好關係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