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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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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蜀黍在路面執勤的時候,
用肉眼看你,
交警蜀黍看不到的地方,
有天眼盯著你。
棗莊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將每天對
交通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曝光,
希望廣大市民進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識,
自覺遵章守法,安全文明駕駛。
小夥伴們,
牢記安全、遵章駕駛,
避免「金榜題名」。
No.1 魯AZ5N11
違法時間:2021年1月1日 10:39:57
違法地點:s238與南京路
違法行為: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違法處理:罰款100元,扣2分
No.2 蘇U87L96
違法時間:2020年12月31日 14:23:25
違法地點:玄武路與北京路
違法行為: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違法處理:罰款100元,扣2分
No.3 魯DC679S
違法時間:2020年12月31日 20:49:47
違法地點:邾國路與漢諾路
違法行為:違反信號燈通行
違法處理:罰款200元,扣6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
(一)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根據上述規定,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罰款100元、記2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指示通行。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
車道信號燈表示:
(一)綠色箭頭燈亮時,準許本車道車輛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亮時,禁止本車道車輛通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根據上述等規定,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罰款200元、記6分。
END
審核 | 高 梅
編輯 | 薛婉瑩
【來源:棗莊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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