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國高速公路限速標準是120km/h?
1981年版的《公路工程技術標準》中,最先明確高速公路設計最高時速120km/h,從那個時候,40年的時間,這標準沒動過。
借鑑國外經驗並結合我國實際,綜合考慮的結果
1988年,我國第一條高速,滬嘉高速建成通車,限速就是120km/h。
因此可想而知,在這之前我們沒有任何高速經驗可言,必然就是要先考察、參照國外其它發達國家的高速發展經驗,然後再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的結果。
而在高速公路建設方面,美國、日本、歐洲等等國家的發展是比較早的,技術相對也是更先進,所以我國建高速前,是要借鑑和參照他們的經驗和標準的。
因此輪谷不太同意很多人講的,考慮了我國高速路的實際道路建設水平這一條,40年前就有了限速標準,而且一直沒變,至少邏輯上考慮,應該是根據限速標準等因素,而建設相應需求的高速公路才對。
1、考慮了今後的交通量
高速的設計,首先就是要考慮交通量,通俗的說,國家建設高速公路就是為了要滿足人們的開車通行需求,當然不能讓車太多了擠在一起,那樣的話車子怎樣高速奔跑起來呢?
根據美國、歐洲的經驗,當交通量極限值為每車道每小時通行2000輛車的時候,100到120km/h是最合理的速度範圍,既能滿足通行效率,又能保障安全。
2、考慮駕駛人實際反應和制動情況
根據科學測試,在72km/h的時候,人的視力從正常的1.2下降至0.7,在100km/h的時候,視野僅為40左右。
駕駛人正常的反應時間為2.5秒(發現問題-想出辦法-做出反應)因此,對於120km/h行駛的車輛要做出制動反應,這段時間行駛的路程為83米!再加上慣性與制動作用力,就要上百米的距離!
所以說100-120km/h是機動車性能、速度、安全的最佳結合點。
3、考慮駕駛安全因素
從理論上來講,車速越快通行效率越高。
但是,限速如果太高,到彎道的時候,駕駛人就容易判斷失誤而發生事故,這樣的話,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率將會升高,因此限速120km/h,也更能滿足安全需求。
另外,1972年,美國運輸部在平原區公路上面進行了一個實驗,結論是前面的車子時速80km/h,後面的車子不高於120.7km/h的時候,被追尾是不至於死人喪命的。
4、考慮其它因素
上面輪谷說了幾個主要的可能考慮因素,但是設計限速標準的專家們可能還會參考一些其它的因素吧,諸如:惡劣天氣因素,也有路面條件欠佳、車輛種類繁雜、整體車況不良、超速行駛、疲勞駕駛、超載運輸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