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馬四老虎
原標題:中央紀委同日「雙開」四名中央委員會成員
分別是周本順、楊棟梁、潘逸陽、餘遠輝其中前兩人為中央委員後兩人為中央候補委員
十八屆五中全會召開進入倒計時。昨日,距離其召開僅有10天之際,中央紀委於當日13時整同時宣布周本順、楊棟梁、潘逸陽、餘遠輝等4人被「雙開」。其中,周、楊為中央委員,潘、餘為中央候補委員,均為中央委員會成員。
罕見同日通報4人被「雙開」
中央紀委在一日內通報多名省部級幹部被「雙開」並不罕見,但一日內同一時間通報4人尚屬首次。
北青報記者梳理中央紀委官網通報發現,此前中央紀委一日內通報「雙開」官員數量最多時為3人。在今年全國兩會召開前曾有兩次: 2月13日一日通報內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隋鳳富,天津市政協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長武長順,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副主任秦玉海被「雙開」。4天後的2月17日,又一日內通報山西省委原常委、太原市委原書記陳川平,山東省委常委、濟南市委原書記王敏,廣東省政協原主席朱明國等3人被「雙開」。
政治局會議審議「雙開」4名高官創紀錄
昨日還創造了另一個「首次」:一次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雙開」4名高級官員。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中央委員會委員、候補委員開除黨籍可先由中央政治局處理決定,待召開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此次開除上述4人黨籍,應經10月12日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當日的新華社通稿也明確表示,在討論擬提請十八屆五中全會審議的文件、審議《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外,「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而在此前,中央政治局一次會議決定「雙開」人數的最高紀錄為「3人」。去年6月26日的中央政治局會議曾一次審議決定「雙開」3名高級官員,包括公安部原副部長李東生、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蔣潔敏、中石油原副總經理王永春。圖片製作/沙楠
中央紀委通報首提「非組織政治活動」
昨日被「雙開」的4名官員分別是河北省委原書記、省人大常委會原主任周本順;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楊棟梁;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常委、自治區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陽;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原常委、南寧市委原書記餘遠輝。
北青報記者梳理發現,中央紀委對4人的調查時間並不相同。其中對潘逸陽的調查時間最長,從2014年9月被調查至今歷時11個月;最短的是楊棟梁,從今年8月18日被調查至今不足2個月。不過4人都被指「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並且都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四份通報是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之後首次發布,通報稿較之以往篇幅更長,字數更多,通報的問題也更加詳細和清楚,通報突出「紀」「法」分開,全篇圍繞違紀問題,特別是標題中「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沒有了「違法」兩字。儘管審議通過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全文還沒有公布,但從通報將違反政治、組織、廉潔、工作等六大紀律問題一一列出的字裡行間已能判斷,這些內容是依據新的準則、條例對照而來。
「非組織政治活動」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
上述4人的通報中,楊棟梁、潘逸陽均被指「進行非組織政治活動」。據北青報記者了解,這是中央紀委通報首次出現「非組織政治活動」一詞。
早在今年3月,最高法曾在《人民法院工作年度報告(2014)》(白皮書)中指出,周永康、薄熙來等人踐踏法治,破壞黨的團結,搞非組織政治活動。這是「非組織政治活動」首次出現在官方表述中。
與非組織政治活動相關的詞語是非組織活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此有明確規定:「在黨內搞非組織活動,破壞黨的團結統一的,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此次通報中,周本順就被指「為提拔職務進行非組織活動」。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中央紀委通報中「進行非組織活動」屬「嚴重違反組織紀律」,而「進行非組織政治活動」則屬「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
周本順私存涉密材料違反工作紀律
經調查發現,周本順和楊棟梁兩名中央委員均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等5項紀律;潘逸陽、餘遠輝兩名中央候補委員則均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等3項紀律。
據北青報記者了解,這是中央紀委通報中首次明確落馬官員違反的各項紀律。其中,「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行為值得關注,除「進行非組織政治活動」外,還包括在重大問題上發表違背中央精神的言論,不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幹擾、妨礙組織審查等。此外違背依法治國決策部署,訂立攻守同盟,轉移贓款贓物(見中央紀委對奚曉明、肖天的通報)也屬此列。
另外值得指出的是「工作紀律」。此前中央紀委通報中,最高法原副院長奚曉明「洩露審判工作秘密」屬「違反保密紀律」,此次周本順「洩露黨和國家秘密」則被歸入「違反工作紀律」。另外,周「私存涉密材料」,楊棟梁「幹預紀檢機關的紀律審查工作和司法機關的案件查辦工作,違規使用國有資金」也都違反該紀律。
中央紀委通報首提「違規選用秘書」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此次通報中還有不少內容與以往不同。如對周本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通報中,首次提出「違反中央精簡會議文件、改進宣傳報導的有關規定」。
在「嚴重違反組織紀律」的通報中,除違規選拔任用幹部,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外,中央紀委還通報了幾種特殊的情況。
如周本順「為提拔職務進行非組織活動」、楊棟梁「違規選用秘書並收受財物,違規為其子工作安排、職務升遷打招呼」、潘逸陽「為謀求個人職務調整,送給他人財物」、餘遠輝「違規任用親屬擔任秘書」。
其中,「違規選用秘書」的通報尚屬首次。對領導幹部秘書選用,1986年印發的《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縣以上領導機關秘書工作人員管理的規定》要求,調配秘書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經組織部門審查後任用。領導同志的秘書,應由組織部門會同領導同志所在部門的辦公廳(室)審查調配。餘遠輝任用親屬顯然違反此規定。
延伸
五中全會至少追認開除10名中委會成員黨籍
截至目前,有待十八屆五中全會追認開除黨籍的中央委員會成員至少有10人。這一數字將創全會歷史新高。去年十八屆四中全會追認中央政治局對李東生等6人的開除黨籍處分。
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對黨的中央委員會和地方各級委員會的委員、候補委員,給以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開除黨籍的處分,必須由本人所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決定。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級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作出處理決定,待召開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據統計,十八大以來,已有100多名省部級及以上官員、軍級以上幹部被查,其中包括蔣潔敏、李東生、楊金山、令計劃、周本順、楊棟梁、蘇樹林等7名中央委員,以及李春城、王永春、潘逸陽、萬慶良、陳川平、王敏、楊衛澤、朱明國、範長秘、仇和、餘遠輝等11名中央候補委員。截至目前已公開的信息,僅蘇樹林、範長秘2人未被中央政治局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去年10月召開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已確認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給予李東生、蔣潔敏、楊金山、王永春、李春城、萬慶良開除黨籍的處分。
而中央政治局對令計劃、周本順、楊棟梁等3名中央委員,潘逸陽、陳川平、王敏、楊衛澤、朱明國、餘遠輝、仇和等7名中央候補委員作出的開除黨籍處分,則有待今年10月底召開的十八屆五中全會予以確認。
隨著被開除黨籍,令計劃、周本順、楊棟梁等3人的中央委員資格也將被取消。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央委員會委員出缺,由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遞補。繼去年馬建堂、王作安、毛萬春三人遞補為中央委員後,目前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中,排名前三的委員分別為:劉曉凱(苗族)、陳志榮(黎族)、金振吉(朝鮮族)。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三位有望遞補的中候補委員均為少數民族,且都是地方履職幹部。劉曉凱為貴州省委常委、統戰部部長,陳志榮為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金振吉為吉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海南、吉林兩省的省長還不是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
責任編輯:姜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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