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西雅圖市正在醞釀一項「扶貧」法案,初步設想為如果一個人因貧窮導致生存困難,需要通過搶劫和盜竊等手段將贓物變賣用於水電費、食物等日常生活開支,這個人可以免罪。
提出該法案的是西雅圖市議員麗薩·赫博爾德和金縣公共防衛廳廳長安妮塔·坎德爾瓦爾,不得不說,這兩個人的「腦迴路」太強大了。她們站在幫扶弱勢群體的立場,看似民主,實際上是高估了人性。
首先,該法律並不意味著縱容所有人可以違反法律,明目張胆的盜竊和搶劫,而是強調那些生存困難的窮人階層。那麼問題來了,誰來保證富人的財富安全,這就等於法律規定窮人可以搶富人的錢,勢必會加劇貧富對立。
其次,對犯罪標準的定義不明確,如果窮人是「為了滿足生存需求」而實施搶劫、盜竊等犯罪行為,那就不算犯罪。也就是說,只要犯罪嫌疑人故事講得好,只要法官和陪審團成員認為嫌疑人是「為了滿足生存需求」,那就可以無罪釋放。
最後,富人為了維護自身利益,肯定會加強自我防衛的措施,隨身攜帶槍枝顯得更有必要。一旦遇到窮人搶劫、盜竊,開槍屬於正當防衛,最終無論是怎樣的處理結果都會自相矛盾,誰有錯,都沒有,都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行事。
如果西雅圖這項法律通過,當地治安也會受到影響,不僅不利於縮小貧富差距、維護社會公平,還會助長犯罪,製造大批懶人。美國歷史上,但凡出現重大社會事件,都伴隨著搶劫、盜竊等犯罪行為,現在法律變相允許窮人犯罪,罪犯只會更加猖獗。
現在美國社會本來就非常脆弱,萬一出現流血事件,可能不只是當地受影響,而是再次引發種族矛盾等其他社會危機,加速美國社會的分裂,給當地政府以及聯邦政府添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