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家屬來到上海寶山區老人的家中。攤主小遊(化名)回憶,2017年,他們去寶山區公證處辦理贈送房屋的遺囑證明時,公證處要求開具居委會證明,居委會稱公章不對外拒絕開具證明。小遊稱,此前老人昏迷住院時家屬有來醫院探望,但否認搶先接老人出院。
老人家兒子去世前三年他老伴去世,那幾年就父子兩過日子,他們家屬就沒怎麼聯繫。老人家兒子去世,從火化到下葬,也沒人出現。我在上海,我見過這邊辦喪事的,一般都幾天,就算現在簡化了,也是要稍微辦一下的,且盛橋在寶山月浦,那是比較郊區的地方,還是很注重這種辦喪事的。火化後到下葬,還是沒見到親屬。要真是視頻裡說的,因為攤主住進去了,老人家才排斥他們,那不成立。
再到那次住院,一開始,老人家好點了,家屬鬧哄哄來了幾天,可攤主說,後面是三天沒人去了,他才接老人家回去的。這哪是搶回去啊。住過院的都知道,一天沒人來看都會失落很多,而現在已經三天!所以後面說老人家不給他們進門應該生氣的是他們作為家屬把人扔醫院不管吧?而不是說因為攤主而排斥他們!
其實從17年把攤主一家接到家裡,到後面打算籤意定監護人,到後面做公正,也有幾年時間,這家屬要是稍微關心一下老人家,老人家也沒那麼堅定就認定攤主了吧?現在家屬冠冕堂皇說,要一個公道,不要東西。那就讓老人家說,你們還是我的好親戚,但我房子還是打算給水果攤主,他們能接受不?只能說,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
拋開親屬攤主過去的付出都不談,就談這位老人今後的贍養,有高贊答主已經分析了一定贍養對於老人的弊端,假設老人房子不動,誰也不給,每月養老金給贍養人,加上之前報導提到的40W+其他財產,足夠贍養人照顧養老,甚至還綽綽有餘,對於贍養人來講,只要老人活著,養老金每月有,每年還有增長,房子也能繼續免費住,一舉兩得。對於老人而言,相當於請了居家保姆來照顧,還有家的溫馨和熱鬧,但萬一以後有不滿意,還有這套房子作為自己最後的籌碼。
但是,這麼說,也是高估了老年痴呆老人的能力了,隨著病情加重,生理機能的全面衰退,沒有伴侶和兒女的老人僅憑一人之力,即便對晚年的贍養照顧不滿意,那也是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無能為力,任人擺布了,語言上無法表達真實訴求,甚至可能顛倒黑白,身體上不受自己控制,毫無力量可行。這種時候,我認為需要親屬和第三方的共同監督。意定贍養,因為涉及到老人的晚年生活和財產的繼承,更應謹慎,考慮周全,需要更多的措施來保護老人的權益,保障老人的權益應當放在首位,其次才是贍養人既財產受益人。
照顧痴呆老人,可不是容易事。我90高齡的外公,居家養老,常年是有保姆24小時照顧,但是,保姆換了一個又一個,說句現實話,對於外人來說,照顧老人這活兒,如果不是為了錢,沒人願意幹。很多保姆都幹不長久,照顧時間長了,產生厭倦了,因為老人的狀態只會越來越不好,工作越來越繁雜,就像帶小孩一樣,餵飯餵水,端屎端尿,還要洗澡擦背,只不過面對的是個滿臉皺紋的老寶寶。
現在的這個保姆,就曾經輕度地打罵過我外公,這還是以前外公尚能表達的時候,在一頓胡言亂語之間告訴我媽的,我媽後來找了保姆談心,她也承認了當時脾氣不好很煩躁,自那以後,我媽幾乎天天都會過去陪著,也是為了盯著保姆,畢竟外公如果有什麼三長兩短,這個送終的保姆按照當地的風俗還能拿筆錢,這家不幹,找下家,對她而言,就是錢多錢少的區別,但對於我媽而言,那是養生她的老父親,家有一老,如有一寶,是我們家目前唯一在世的最高齡親人了,我們希望他活到100歲,目前看來也極有可能。但保姆可不是這麼想的哦。
尊重老人意願沒問題,但前提是不能損害自己的利益,不能增加自己晚年的風險。送人房子並不等於安享晚年,這一點得搞清楚了。不送房子,也不等於拒絕好心人贍養,意定監護之前雙方相處不也挺好嗎?贍養人有住處,也有老人的養老金,不存在經濟上的負擔,只是需要花費時間和精力去陪伴和照顧。
獻愛心然後接受饋贈,無可厚非,理所當然,但是,如果這個饋贈遠遠高於付出,或者說是為了結果,而去付出,要保護好老年人的權益,就必須要做好社會監督和家庭監督,並且監督到位才行。監督和獎勵,缺了一方,都是扯淡。
不過怎麼說,在原先的紀錄片中,小遊說老人17年生病住院時親人一個都沒來,這樣昧著良心說謊就不對了啊(那次不僅僅親人都有來,還請護工,小遊接老人出院後,也是親人在那邊把醫藥錢付了啊),紀錄片一出,大家都在千夫所指,要是我是當事人,明明不是這樣的事卻要被人這樣罵,我也是要討回公道的啊!而且被很多人歌頌為正面形象的人一旦說了謊比一個默默無聞的人說謊,嚴重的很多很多!
目前已知,從這個攤主出現,老頭和兒子的關係惡化,和親戚的關係惡化。攤主說謊抹黑了親屬,親屬確實照顧了,後來莫名其妙的關係極速惡化,抹黑了已故兒子,人家是抑鬱症不是精神病,並且在兒子活著時就因為老頭要給女孩40萬而爭吵(這個我覺得正常人做不出來)。小販吃幹抹淨了所有財產還抹黑了別人,越過了居委會做了公證,並且時間線緊的沒有喘息。但這三年確實照顧了,這點不能否認。
親屬確實照顧了也來了,後來從出院開始莫名其妙關係惡化,被老頭罵跑了就不再來了,是否打財產主意不得而知。
個人理想結局是親屬同意財產全歸小販,小販給親屬道歉,籤署贍養老人的協議書,一旦出現重大贍養失誤或者虐待情況可以由機構追回財產(具體這塊我不懂,只是個參考)。
最後說一句,這個小販一步步的吃相太恐怖了,在人家兒子活著的時候就敢打那40萬的主意,一般人做不到。好心人什麼的評價還是省省吧,他從一開始就獲得了高額的回報和目標,並不是什麼報導的照顧十年才給房產。
我在上海,也有上海親戚,我接觸的高齡老人裡面,這個年齡的兄妹關係還是挺好的,後輩們也挺聽話的~老人幾個妹妹,都不管老阿哥,感覺是不會的……房子動遷,本來應該兄妹們都有份,但可能其他人過得好,心疼老阿哥就給他了……關係不好能這樣嗎~我認識的一家親戚也是這樣……這些老妹妹們很到位了
相反,老人年齡大了,剛認識攤主就大手筆給錢,給的比正經掙的都多~攤主能不把他當搖錢樹,對他好點麼~老人和這一家子親,是因為喜歡人家小姑娘……孤寡老人喜歡小孩兒,也是挺多的……這和攤主好人有啥關係
我就是摸不準攤主得了那麼多好處,幹嘛還新聞裡把自己塑造成大善人,埋汰人家親戚。親戚們人很和善了~怕新聞不確實氣到家裡老人,也是正常人心態
一個老人,自己年齡大了,兒子又去了~妹妹們年齡也大了,子女們也工作忙,能把房子讓給老哥,子女們都認可。生病照看,逢年過節探望,很到位了……這些好親戚有天看到攤主佔了大便宜還賣乖,說謊,全社會攻擊自己,家裡老人委屈,還不能出來說幾句了……
這攤主就是靠運氣,女兒和老人有眼緣,老人糊塗,親戚們又佛系,撿了個超級大便宜……老人可是一開始就灑錢的,哪有好心人之說~他好好贍養老人,也說得過去,大張旗鼓給人家親戚潑髒水,真是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