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澎湃新聞
原標題:外籍高層次人才經臨港新片區管委會推薦直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
上海自貿區臨港新片區日前發布《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全面深化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實施方案》(下稱「《方案》」),提出完成建設外籍高層次人才永居申辦新機制,對符合認定標準的外籍高層次人才,管委會推薦直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並縮短審批時限。
根據《方案》,臨港新片區目標用3年的時間,全面推行特色營商環境指標,將臨港新片區打造成為在全市最好、在全國最具示範效應、在國際具有較大影響力的營商環境高地。
為全面複製推廣特斯拉審批模式,要做好4個「減法」和4個「加法」,優化審批路徑,提高審批效率。要在辦理接口、申報事項、審批流程、建設收費上做「減法」;在集成服務、定製「菜單」、服務力量、信用管理上做「加法」。
為聚焦企業全生命周期服務,《方案》提出,要重點聚焦企業設立、涉外法律、人才服務、國際貿易、資金流動、基礎設施配套、減負降稅、創新創業等方面實施一批創新工程,作為營商環境建設的重要抓手。
其中,在創新國際化人才服務方面,要完成建設外籍高層次人才永居申辦新機制,對符合認定標準的外籍高層次人才,管委會推薦直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並縮短審批時限。
在臨港新片區內的單位連續工作滿4年、每年實際居住不少於6個月的外國人可申請在華永久居留。外籍人才可辦理最長5年的居留許可,滿三年後符合一定要求可申請在華永久居留。
落實境外人才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補貼免稅政策,降低境外人才實際稅負水平。降低進一步放寬現代服務業高端人才從業限制。切實解決引進人才辦理居住證期間子女入學問題,合理解決外籍高層次人才子女的國際教育個性化需求。
《方案》提出,要建設高能級全球航運樞紐,打造以洋山深水港為中心的國際物流樞紐港。建設高能級功能性平臺,推進跨境貿易促進平臺建設,推進進口汽車保稅展示及檢測、探索汽車改裝,推進口岸冷鏈等平臺功能,加快推進大宗商品、上海天然氣定價中心、臨港新片區能源交易中心、全球維修等各類平臺經濟項目落地,完善總部經濟政策支持體系
支持區內銀行在「展業三原則」的基礎上,憑收付款指令直接為區內優質企業辦理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直接辦理外商直接投資、跨境融資和境外上市等業務下的跨境人民幣收入在境內支付使用。在臨港新片區內探索取消外商直接投資人民幣資本金專用帳戶,探索開展本外幣合一跨境資金池試點。
加快建設無人駕駛和智能網聯汽車測試基地、人工智慧超算中心、化合物半導體研發平臺等近20個高質量的科技和產業創新平臺。啟動建設國際數據港,推動國際網際網路專用通道建設,形成數據跨境流動的創新案例。
以下是《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全面深化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實施方案》全文:
滬自貿臨管委〔2020〕 號
關於印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
臨港新片區全面深化國際一流營商環境
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管委會各部門、各直屬單位,臨港新片區各鎮、各開發公司、各有關單位: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全面深化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實施方案》已經2020年第4次主任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管理委員會
2020年3月9日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
全面深化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五個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強書記關於「臨港新片區要立足全球頂尖水平,對接國際通行規則,努力邁出優化營商環境的最快步伐」的要求,打造國際營商環境高地,持續提升臨港新片區核心競爭力,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全面深化改革,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準確把握中央建設臨港新片區的重大戰略機遇,把落實「五個重要」作為臨港新片區深化推進國際營商環境建設的著力點,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上海市《全面深化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營商環境3.0版」),對標國際公認競爭力最強的自由貿易園區和最高標準國際經貿協定,借鑑國內外最佳實踐案例,以穩固基礎為前提,以突破創新為動力,探索實施一批突破性、引領性的改革舉措。始終以市場評價為第一評價、以企業感受為第一感受,目標用3年的時間,全面推行特色營商環境指標,將臨港新片區打造成為在全市最好、在全國最具示範效應、在國際具有較大影響力的營商環境高地。
二、全面複製推廣特斯拉審批模式,著力構建營商環境品牌工程
在臨港新片區充分利用特斯拉審批成功經驗,全面複製推廣特斯拉審批模式,將取得土地、項目立項、方案批覆、多圖聯審、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環節作為主線,將環保、交通、交警、水務、綠化、民防、消防等作為輔線,雙線並行開展審批工作,結合臨港新片區改革需求和企業訴求進一步擴大適用範圍,通過做好4個「減法」和4個「加法」,優化審批路徑,提高審批效率。
1、做好4個「減法」,優化審批管理流程
一是在辦理接口上做「減法」。延伸主線覆蓋範圍,將項目準入至竣工驗收環節均納入主線,同時將審批、驗收服務流程統籌集成到一個接口,方便項目主體統一辦理。二是在申報事項上做「減法」,在主線探索實行「容缺後補」機制,對非關鍵要件「容缺後補」,批後由項目單位限時補齊;在輔線充分跨前服務,適度取消前置,將部分評估事項以「告知承諾」方式進行批轉。三是在審批流程上做「減法」,調整審批權限向一線辦事窗口傾斜,做到大部分事項可由兩個層級完成;解鎖部分主線事項的前置條件,主輔並行開展審批,並按照新模式,主輔分開形成流程圖,並制定各節點流程表。四是在建設收費上做「減法」。對能納入價格機制平衡的外配套建設費用,一律不再向用戶收費;對暫無法納入價格機制平衡的外配套建設費用,加強成本調查監審。對於供排水接入小型項目,繼續推行免費實施外線接入減負政策。(責任部門:建交處、規資處、生態處、發改處、制度處)
2、做好4個「加法」,升級審批服務一體化體系
一是在集成服務上做「加法」。進一步依託臨港新片區管委會社會投資項目審批審查中心,升級一體化審批服務工作體系,明確架構和職能,完善職能和機制。二是在定製「菜單」上做「加法」。定製全流程審批服務套餐,針對審批過程中所有涉及到企業和政府的節點,形成個性化全流程審批服務工作節點和任務清單,促進企業高效決策,形成企業和政府在項目前期的良性高效互動。三是在服務力量上做「加法」。深化服務專員機制,繼續擴大各服務專員的服務範圍,在項目流程、進度、技術、專項等多個方面實行全流程跟蹤服務。四是在信用管理上做「加法」。通過一體化信息平臺實施信用管理和風險防控,對涉及投資項目的企業實行分類管理,對容缺後補和告知承諾中的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實行「誠信便利」制度,容缺力度與企業信用掛鈎,既服務好合法守信企業,又確保失信的及時預警和風險防範。(責任部門:建交處、規資處、生態處、發改處、制度處)
三、聚焦企業全生命周期服務,著力打造營商環境創新工程
為進一步提高市場主體活躍度,發揮政策優勢和開放優勢,臨港新片區將圍繞企業全生命周期,重點聚焦企業設立、涉外法律、人才服務、國際貿易、資金流動、基礎設施配套、減負降稅、創新創業等方面實施一批創新工程,作為營商環境建設的重要抓手;同時深化「一網通辦」,做好政務服務工作,為企業當好「店小二」,全力服務企業發展。
1、試點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實現企業設立極簡註冊
探索實施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以申請人信用承諾為基礎,推進材料清單標準化、辦理流程電子化、登記審查智能化,登記機關對申請人提交的登記材料實行形式審查,審查通過後即時予以登記確認,企業設立登記的行為性質從行政許可改為行政確認,將主體資格和經營資格相分離。
探索試點住所和名稱登記告知承諾制,提高企業核名一次性通過率。推行開辦企業全程無紙化登記,建立與商事主體登記確認制配套的商事登記撤銷制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完善信用信息公示,強化日常監管與協同機制,對市場主體實行全鏈條信用監管。(責任部門:市場監管局、制度處、行政服務中心、發改處)
2、創新國際化法律服務,實現國際商事糾紛順暢解決
創新完善國際商事審判體制機制,強化對國際商事糾紛的司法管轄。探索國際商事審判案例指導制度,維護生效裁判的權威性和公信力。依法保障離岸交易糾紛當事人自由選擇適用外國法律或者國際商事通行規則、商事慣例的權利。加強國際商事糾紛審判組織建設,建設涉外商事糾紛「訴訟、調解、仲裁」一站式解決機制。加快上海國際商事法院落戶,依法對與臨港新片區相關的跨境交易、離岸交易等國際商事交易行使司法管轄權。積極爭取亞太仲裁中心落戶,吸引國際仲裁中心業務機構集聚,打造高水平的涉外法律服務體系。
推動建立健全與市場主體信用相關的司法大數據歸集共享和使用機制,加大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工作力度。依託大數據平臺等重要工具,增強對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的信用威懾。加強信息化建設,推進信息技術與審判業務、司法公開、司法便民的深度融合,創新推進智慧法院建設。健全完善金融審判體制機制,妥善化解各類跨境金融糾紛。建設與臨港新片區相適應的社會信用體系。(責任部門:制度處、發改處、綜治處)
3、創新國際化人才服務,實現人才就業便利高效
提供更便利、更開放的外國人才引進政策,建設集聚海內外人才開展國際創新協同的重要基地。進一步提升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試行口岸電子籤證,企業邀請來華的外國人通過網上申辦口岸籤證,持上海口岸籤證機關籤發的口岸電子籤證自上海口岸入境;完成建設外籍高層次人才永居申辦新機制,對符合認定標準的外籍高層次人才,管委會推薦直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並縮短審批時限;在臨港新片區內的單位連續工作滿4年、每年實際居住不少於6個月的外國人可申請在華永久居留;外籍人才可辦理最長5年的居留許可,滿三年後符合一定要求可申請在華永久居留。落實境外人才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補貼免稅政策,降低境外人才實際稅負水平。降低進一步放寬現代服務業高端人才從業限制。切實解決引進人才辦理居住證期間子女入學問題,合理解決外籍高層次人才子女的國際教育個性化需求。
吸引海內外優秀人才創新創業,釋放人才新政效應。設立留學人員創業園,吸引在海外留學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留學人員、或取得全球高水平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優秀外籍高校畢業生帶項目、資金、團隊入駐。圍繞重點產業,將創業孵化和成熟項目引進相結合,提供人才出入境、住房、落戶、商事登記、稅務登記、創業輔導等方面的「綠色通道」服務。(責任部門:人資處、社發處、財政處、市場監管局、制度處)
4、創新國際化跨境貿易服務,實現國際貿易高度自由化、便利化
建設高能級全球航運樞紐,完善多式聯運集疏運體系,打造以洋山深水港為中心的國際物流樞紐港,增強國際中轉集拼樞紐功能。建設高能級功能性平臺,推進跨境貿易促進平臺建設,推進進口汽車保稅展示及檢測、探索汽車改裝,推進口岸冷鏈等平臺功能,加快推進大宗商品、上海天然氣定價中心、臨港新片區能源交易中心、全球維修等各類平臺經濟項目落地,完善總部經濟政策支持體系,打造全球資金、信息、貨物等貿易要素的供應鏈管理中心。
推進服務貿易自由化,推動商業性服務、通信服務等服務貿易新興領域創新,支持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利用網際網路和大數據技術,為中小企業提供外貿綜合服務業務。優化貨物狀態分類監管措施,給予企業信用實現分級管理。培育高能級航運供應鏈綜合服務商,推動國際船舶管理企業外匯、稅務、通關經營便利化。(責任部門:金貿處、綜保處、發改處)
5、創新跨境金融產品和服務,實現在岸業務和離岸業務統籌發展
加快落實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聯合發布的《關於進一步加快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和金融支持長三角體化發展的意見》。與國際通行規則對接,加快推動跨境資金收付便利化,支持區內銀行在「展業三原則」的基礎上,憑收付款指令直接為區內優質企業辦理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直接辦理外商直接投資、跨境融資和境外上市等業務下的跨境人民幣收入在境內支付使用。支持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參照國際通行規則為企業和非居民提供跨境發債、跨境投資併購和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等跨境金融服務。在臨港新片區內探索取消外商直接投資人民幣資本金專用帳戶,探索開展本外幣合一跨境資金池試點;試點開展境內貿易融資資產跨境轉讓業務。
積極探索適應新形勢發展和臨港新片區功能定位的外匯管理體制機制,打造以「離岸金融結算中心」為核心的產業集群。鼓勵跨國公司在上海設立全球或區域資金管理中心等總部型機構。借鑑國際成熟的做法和經驗,推動「沙箱監管」機制在金融創新中的運用,創造更寬容、更開放的監管環境,打造跨境金融創新「試驗田」。(責任部門:金貿處、制度處)
6、創新國際化稅收服務,實現新片區企業減負降稅
積極與國家、市有關部門對接,儘快落地新片區重點產業稅收支持政策,對新片區內從事集成電路、人工智慧、生物醫藥、民用航空等重點產業關鍵核心環節的企業,給予15%的企業所得稅支持。完善啟運港退稅政策,優化監管流程。加快推進國際船舶進口關稅和增值稅優惠政策細化落地,完善國際船舶登記制度。
實施「無稅無票不申報」制度,創新稅收徵管模式,對當期無應稅收入且未做票種核定的小規模單位納稅人免於辦理部分稅種的申報納稅。試點本市分支機構屬地徵管,對本市生產型企業註冊在臨港新片區的分支機構,允許其獨立領用發票,對除企業所得稅外的其他稅(費)種在分支機構註冊地申報入庫。深化離境退稅試點,積極推動商業企業備案納入退稅商店範圍,支持開展離境退稅「即買即退」便利服務試點。建立稅務「首席聯絡員」制度,對重點企業明確大企業聯絡員,實現稅企雙方點對點直連。推進預約辦稅,通過網際網路端多渠道提供預約辦稅服務。推進協同治稅,與政府職能部門協調,同時通過行政服務中心、郵政網點、銀行、產業園區等多渠道,提供稅法宣傳、納稅諮詢、涉稅業務辦理等一體化納稅服務。做好稅收政策的宣傳和輔導,嚴格落實各項國家減稅降費政策和本市確定的減輕企業負擔措施。(責任部門:財政處、金貿處、綜保處、行政服務中心)
7、創新國際化創新創業服務,實現良好創新創業、技術交易環境
全面完善優化高新產業和科技創新的智庫建設,聯動國際一流機構或行業專家,構建高端專業智庫服務體系。高水平建設創新載體和平臺,加快建設無人駕駛和智能網聯汽車測試基地、人工智慧超算中心、化合物半導體研發平臺等近20個高質量的科技和產業創新平臺,提升科創支撐能力。啟動建設國際數據港,推動國際網際網路專用通道建設,形成數據跨境流動的創新案例。統籌並支持高校科技園、眾創空間和孵化器等項目建設,支持創新創業大賽等活動,營造良好的高新產業和科技創新生態。
加快推進國際跨境技術貿易平臺建設。結合區塊鏈技術,構建跨境技術貿易網上平臺。推進海內外技術生態圈建設,將貿易系統覆蓋範圍輻射至日本、韓國、美國、英國、香港及長三角地區,形成國際合作交易要素海量資料庫和生態圈。推動建立跨境技術交易聯盟組織,為國際技術貿易仲裁提供專業諮詢服務。設立外匯自由兌換基金池,建立「科創板及國際上市企業培育庫」,解決跨國技術貿易換匯難問題。(責任部門:高科處、金貿處)
8、創新配套接入一體化服務,實現基礎設施建設迅速接入
編制電力發展專項規劃,定製電力服務專屬卡和電力季度業報。實現在建項目「全天候」、「全要素」、「全過程」在控;不斷提升運營項目供電可靠率。結合客戶用能需求,大力推進綜合能源改造。開展實施涵蓋冷熱電多種能源協同供應、節能改造和系統級綜合能效提升服務、分布式光伏電站、用戶側儲能、分布式能源智能微電網、生物質熱電聯產、新能源汽車充電站等項目,為區域內園區、企業、公共建築、市政照明、公共運輸等提供綜合能源方案。
進一步優化用戶申請供排水接入時間,在上海市現行辦理時限要求的基礎上進一步壓縮;對於市住建委確定的低風險產業類項目取消現場踏勘環節,納入施工過程中的聯合監督檢查,辦理時限不超過6天。發揮供排水一體化運營的體制優勢,通過主動跨前,優化流程,將「工作日」向「自然日」推進延伸。(責任部門:建交處、規資處、生態處、發改處)
9、深化「一網通辦」,推進政務服務賦能提效
繼續深化一體化信息管理服務平臺中的政務服務功能。儘快實現集中授權後的審批服務事項100%可全程網辦,創建一批「零材料」事項。推進線上線下高度融合,打造「一網通辦線下自助服務區」。藉助一體化平臺為市「一網通辦」先行先試,再造以企業為中心辦成「一件事」的業務流程。以「一網通辦」和一體化平臺為載體,做好政務數據和市場主體數據的歸集、管理和共享,進一步簡化、優化審批流程,提升政務服務「網購」體驗,進一步提高企業的獲得感和滿意度。(責任部門:制度處、行政服務中心)
四、全面落實「營商環境3.0版」,著力夯實營商環境基礎工程
對標國際公認競爭力最強的自由貿易園區和先進經濟體的經驗做法,對標國際通行規則,在全面落實國家《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及上海市「營商環境3.0版」的基礎上,進一步探索臨港新片區特色做法,針對企業反映較多的問題,進行專項推進。在企業經營活動的準營前、準營中和準營後三個階段,全方位推動營商環境持續優化。
1、準營前聚焦企業要素配套,降低企業準入門檻
一是提高企業信貸便利。發揮銀行信貸、保險資金以及融資擔保基金的作用,為重點產業項目提供長期低息貸款。優化產融對接通道,提升產融對接效率,建立銀政企對接會、創投沙龍等線下交流機制。進一步推進落實中小企業信貸風險補償政策。利用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平臺、創新股權投資等方式,支持社會長期資本投向重大產業項目和初創型企業。建立上市企業的項目後備庫,支持重點領域企業和科創企業上市。(責任部門:金貿處)
二是推進人力資源服務業加快發展。出臺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扶持細則;整合協會、聯盟和產業園等優勢資源,探索構建符合創新人力資源服務生態鏈打造;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主辦和承辦高端人才管理論壇、人才招聘會、設置創新課程等,助推人才建設和產業升級。(責任部門:人資處、高科處)
三是推進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做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9年版)》落地實施工作,研究建立清單事項與現有行政審批流程銜接機制;探索在電信、保險、證券、科研和技術服務、教育等重點領域制定加大對外開放具體辦法;完善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相適應事中事後監管機制。(責任部門:金貿處、高科處、制度處)
四是加強企業服務和投資促進體系建設。建立產業項目招商管理信息系統,確立投資促進服務專員,聯合相關部門開展個性化幫辦服務,提高「一窗通辦」效率及服務質量。公布招商服務熱線,快速反饋企業訴求及政策解讀,提高企業滿意度和獲得感。(責任部門:高科處、發改處、投促中心、制度處)
2、準營中聚焦辦事流程優化,提高企業辦事效率
一是全面推進開辦企業「一表申請、一窗發放」,對接市「一窗通」平臺,在臨港新片區實現「一表申請」辦理所有開辦企業事項;加快推進企業身份認證電子化,企業設立時同步發放電子營業執照和電子印章,使開辦企業實現2個環節2個工作日內完成。(市場監管局、制度處、行政服務中心)
二是推進辦理建築許可效率質量雙提升。依託臨港行政服務中心和社會投資項目審批審查中心,健全一體化審批服務工作體系;針對一萬平方米以下的社會投資項目,完善新片區「一站式」審批能級,實現5個環節、24日完成全過程審批服務;針對重點產業和重大功能性項目,進一步深化服務專員工作機制和工作成效;落實推進「多測合一」改革,進一步擴大告知承諾制、容缺後補和事中事後監管閉環的適用範圍。(責任部門:建交處、規資處、發改處、制度處)
三是繼續優化獲得電力便利度。為重要客戶開闢業擴報裝「綠色通道」,簡化流程手續,對大容量客戶供電工程提供「一項目一方案」的個性化供電服務;先行試點低壓項目佔掘路審批由告知承諾制改為備案制;10kV用戶接入項目行政審批試行告知承諾審批制度,佔掘路行政審批時間壓減至10個工作日以內。(責任部門:建交處)
四是加快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全面複製上海自貿試驗區「證照分離」改革工作成果,出臺《臨港新片區全面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工作方案》,明確工作任務,結合臨港新片區事權承接工作進一步改革創新。推動「單一窗口」與「一網通辦」平臺的銜接。(責任部門:制度處、綜保處)
3、準營後聚焦企業運營服務,加強企業運轉效能
一是進一步深化跨境貿易降費提速改革。規範口岸收費管理,推進關稅保證保險業務進一步開展;全面對接本市「單一窗口」平臺,加工貿易企業可自主在單一窗口辦理相關業務手續;進一步優化物流監管作業流程,拓展貨櫃交接單無紙化平臺功能;積極開展跨境貿易便利化專項行動,主動披露、疑難專窗等一系列措施落地生根,加速推進中介服務領域改革,優化陪同查驗制度;進一步壓縮整體通關時間,充分發揮「提前申報」「兩步申報」「兩段準入」等改革的疊加效應,在更高層次上實現強化監管優化服務的高度統一,進一步壓縮貨物平均通關時間。(責任部門:綜保處、金貿處)
二是進一步優化執行合同。依託上海法院12368訴訟服務平臺和上海自貿區信息化系統,實現訴訟事務一站式辦理、平臺即時反饋、案件電子檔案隨訴訟進度實時生成;加強與不動產登記機構、銀行等協助執行部門的溝通,充分利用網上財產查控系統,提高強制執行工作效率。(責任部門:綜治處、制度處)
三是進一步完善透明高效的政府採購和招投標制度規範。細化完善政府採購(含工程招投標)的信息公開機制,試行在管委會預算批覆、政府採購編號下達後,40日內公開管委會政府採購意向;同步完善政府採購和招投標相關規定,包括公布中標和合同信息,細化和規範相關規則,規範和優化監督管理制度等。(責任部門:財政處、建交處、行政服務中心)
四是提升辦理破產質效。明確破產案件簡化審理適用規則和網絡債權人會議規則,提高破產案件辦理效率;加強法院與破產管理人協會工作聯動,加大法院對破產管理人的指導、監督和支持力度,提升破產管理人依法履職能力和水平;積極探索破產預重整,綜合運用破產重整、和解等措施,提高破產效率效果,促進有價值的危困企業再生。(責任部門:綜治處)
五是全面加強中小投資者保護。進一步暢通投資者維權渠道,依法公正高效審理涉投資者案件;加強對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依法享有的表決權、知情權、優先購買權、監督權等權利的司法保護;優化涉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審慎審理涉企業融資、擔保類糾紛案件,支持保護合法金融創新。(責任部門:綜治處、金貿處、高科處、制度處)
六是建設公平公正的市場監管體系。探索建立涉公平競爭審查投訴舉報受理回應機制;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機制,適時在審查工作中引入第三方評估力量,提升審查效果;建立企業分級分類標準,推進企業信用分級分類管理;探索細化行政處罰裁量權,梳理形成市場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免責清單;在食品藥品領域落實「信用報告」,降低企業辦事成本。(責任部門:發改處、市場監管局)
七是推進智慧財產權質量提升。對接國家智慧財產權運營公共服務平臺國際運營(上海)試點平臺,推動平臺功能在臨港新片區試點運用,實現業智慧財產權領域申報事項快速化、便利化;探索設立臨港新片區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提升智慧財產權保護能級;加強與司法機關的溝通協調,建立智慧財產權保護「行刑銜接」機制;探索建立臨港新片區智慧財產權仲裁調解機制,形成社會共治協同力量。(責任部門:高科處、市場監管局、綜治處)
五、保障措施
1、建立營商環境工作機制
建立符合臨港新片區實際情況的工作架構,成立營商環境領導小組,全面落實「營商環境3.0版」,開展營商環境評估工作,定期召開企業座談會,及時更新營商環境工作重點,保證營商環境工作常態化。領導小組涵蓋管委會各內設機構、市場監管局、投促中心和行政服務中心,並充分依託臨港新片區稅務分局、電力公司、洋山海關、浦東法院自貿庭等有關單位的專業力量,整合資源、打通環節、形成合力,形成全鏈條、一體化的工作機制。(責任部門:制度處)
2、建立特色營商環境指標
在全面對接全市具體改革任務的基礎上,構建特色營商環境指標體系。在世界銀行和國家發改委18項基本指標的基礎上,根據《總體方案》《特殊支持政策》等文件精神和前期調研成果,對標國際公認競爭力最強的自由貿易園區和最高標準國際經貿協定,建立臨港新片區特色的「18+N」營商環境指標體系,並建立量化打分標準。根據指標體系,持續開展營商環境考核評估工作,針對指標進行打分,並對已出臺政策組織「回頭看」。定期公開發布臨港新片區營商環境發展情況報告。(責任部門:制度處,各有關部門)
3、加強營商環境宣傳推介
將營商環境宣傳推介納入宣傳工作重點,深入挖掘營商環境優秀做法和典型案例,組織媒體廣泛宣傳報導。開展面向中小企業的政策宣傳推廣工作,精準推送政策。建立政策諮詢平臺,為中小企業建立與政府部門溝通的橋梁。結合已發布的上海市營商環境相關政策進行政策系列圖解,並與有關媒體合作製作政策講解動畫視頻等宣傳產品。(責任部門:辦公室、制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