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曹菲
3月22日,一段「疑似從泰國普吉島回國女子大鬧重慶機場」的視頻引起網友熱議。視頻中,該女子拒絕隔離還爆粗。對此,太琨律(成都)所律師朱界平認為,這種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的行為,情節尚不嚴重還沒有造成嚴重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可由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拘留,可並處罰款。
微博截圖
案例:
曝光視頻中,該女子稱自己從泰國落地上海,上海轉機重慶,但她拒絕隔離並爆粗口與防疫人員產生爭執,並撕毀旅客信息登記表。隨後,該女子還與一旁仗義執言的旅客發生口角。
以案說法:
朱界平解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夥鬥毆的;(二)追逐、攔截他人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案例中該女子公然辱罵工作人員、撕毀旅客登記表、阻礙強制隔離,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可以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採取強制隔離措施,對於其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擾亂公共秩序,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的行為,情節尚不嚴重還沒有造成嚴重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可由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拘留,可並處罰款。
朱界平提醒,當前,防止境外疫情輸入已成為我國防控工作的重要一環,出入境人員應充分理解和配合防疫人員的工作,嚴格遵守隔離措施,這既是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負責,也是對國家疫情防控的大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