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貫徹落實省、市有關會議精神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
各鎮(街)宣傳教育文體旅遊辦、綜合行政執法辦、文化服務中心、松山湖宣傳與社會工作局、濱海灣新區宣教體旅局,局各科室、直屬單位:
7月31日省、市相繼召開了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8月2日省文旅廳召開了全省文化和旅遊系統疫情防控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對當前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為貫徹落實省、市有關會議精神,現就做好全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系統疫情防控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壓緊壓實疫情防控「四方責任」。各單位各部門要堅持底線思維,增強憂患意識,堅持以大概率思維應對小概率事件,寧可信其大不可信其小,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加強全鏈條防控責任體系,層層壓實疫情防控「四方責任」。要不斷強化鎮街屬地管理責任,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守土有方」,一以貫之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堅決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堅持「管行業必須管疫情防控、管業務必須管疫情防控、管生產經營必須管疫情防控」要求,確保工作層層落實;要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嚴格落實防控主體責任,抓實抓細各項具體防控措施;要引導從業人員落實自我防護責任,切實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等個人防控措施。
二、嚴格落實人員管控措施。各單位各部門要嚴格審批監管大型文藝演出、體育比賽,對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文旅體活動不予批准,不邀請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人員參加文旅體活動。要按照「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壓縮線下文旅體活動規模,落實落細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要督促旅行社開展風險評估,合理規劃線路,暫停組團出省旅遊活動,倡導在城市附近開展近郊遊、周邊遊;不得接收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實施封閉封控管理區域及涉疫地區旅居史的人員報名參加省內遊、市內遊;妥善做好受疫情影響旅遊團隊行程變更、退費及投訴處理工作,做好相關遊客的解釋、安撫和安置事宜,做好受疫情影響滯留外地旅遊團隊的服務工作。要督促星級飯店、旅遊民宿加強對14天內來粵返粵旅客行程查驗、排查和健康監測,落實提醒義務。要督促轄區內文旅體企業減少員工流動,原則上不出省,非必要不離莞;對出省返莞的員工(無論是否來自中高風險地區)進行三天兩次核酸檢測並向社區報備,堅決杜絕遲報、漏報、瞞報。
三、嚴格落實文旅體場所疫情防控措施。各單位各部門要督促公共文體場館、文化娛樂場所、A級景區、星級飯店、旅遊民宿等文旅體場所在原來常態防控的基礎上,更加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未經掃碼、登記、測溫一律不得進入文旅體場所。要落實預約限流措施,劇院等演出場所、上網服務場所、娛樂場所接待消費者人數不得超過場所最大核定人數,公共文化場所、A級景區接待人數不得超過最大承載量。對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要結合疫情防控形勢,加強同公安等部門溝通協調,適當控制人數規模。繼續加大力度推進疫苗接種,做好文化旅遊體育行業人群摸底造冊和組織動員,做到「應接盡接、應接早接」,督促文旅體場所高風險崗位工作人員必須完成全程疫苗接種,否則調離崗位。
四、加強疫情防控宣傳引導工作。各單位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社交媒體、電子屏等多種途徑,加強疫情防控政策宣傳。要發揮行業協會、志願者宣傳引導作用,提醒民眾在出遊前密切關注始發地和目的地疫情防控風險等級、防控政策等信息,強化自身安全防護意識。督促文旅體場所尤其是旅行社以溫馨提示等方式,加強對消費者的提示引導,做好對來自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市的旅遊團隊的解釋工作。
五、加強基層疫情防控督導檢查。市局將派出督導組開展疫情防控監督檢查工作,重點對娛樂場所、網吧、星級飯店、A級景區、旅行社、公共文化體育場所等單位進行督導檢查,對存在疫情防控隱患和疫苗接種進度緩慢的經營單位,督促其限期整改。全市文化執法部門要加大檢查頻率,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確保不留死角。對在執法巡查工作中發現的思想認識不到位、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單位,要現場督促立行立改;對工作落實不到位造成責任事件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六、加強應急處置和信息報送。各鎮街(園區)文旅體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應急值守,確保全系統疫情防控工作機制快速高效運轉。要進一步健全完善應急處置機制,明確和細化工作職責,開展實戰演練,查漏補缺。一旦發現疑似感染病例或確診者,及時啟動應急響應,提格管控,迅速採取有針對性措施,堅決防止擴散蔓延,及時報送工作情況。
東莞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