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林蒼被抓現場。雲南武警供圖
雲南省監獄管理局此前通報的張林蒼照片。
新京報快訊(記者程彥琿陳穎盧通)今天(5月10日)上午,新京報記者從武警雲南總隊第二支隊獲悉,5月2日從雲南省第一監獄逃脫的罪犯張林蒼,已於今日上午9時許在昆明市嵩明縣被抓獲。
據云南省監獄管理局此前通報,5月2日上午8時20分,雲南省第一監獄七監區在押罪犯張林蒼擅離勞動現場,趁駕駛員下車等候裝貨之機,強行駕駛一輛130型福田牌貨車,衝破監獄隔離網和施工用的臨時柵欄門後脫逃,並把貨車丟棄在距監獄2公裡處的虹橋路附近。
通報中稱,張林蒼今年27歲,雲南省馬龍縣人,因運輸毒品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17年1月18日入監。
5月3日,雲南省公安廳曾發布A級通緝令通緝張林蒼。通緝令中稱,對發現線索的舉報人、緝捕有功的單位或個人,雲南省第一監獄將給予人民幣10萬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