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不少海外華人而言,擁有雙重國籍或許是「秘而不宣」的事實。並且,時不時就會冒出諸如「中國公民定居海外需註銷戶口」此類的消息。但是因為始終沒有出臺相關的措施,因此未受到海外華人的重視。
但是!從7月份起,持雙重國籍的華人需注意了,中國政府將嚴查雙國籍的灰色地帶。
今年11月1日開始,中國將正式開啟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因為受疫情影響導致各省市在近日才開始準備。而在準備階段,人口普查機構將會對戶口進行摸底與整頓,以確保普查登記工作如期進行。
這次人口普查對象依然還是包括普查標準時點在中國境內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國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國公民,還有在中國境內居住的港澳臺居民和外國人也屬於普查對象,需要進行普查登記。但不包括在中國境內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員。
我們可以看到,重慶市政府已率先發出一封致市民信,信上宣布消息稱:
2020年11月1日起,政府將在全國範圍內展開第七次人口普查,凡是徵兵入伍、死亡人員、加入外國國籍和出國(境)定居者,按規定應註銷戶口而未註銷的,戶主或其親屬當在2020年8月20日前持相關證明材料到戶籍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戶籍註銷手續。
雖然這是重慶市政府的通知,但是想見其他省市應該也差不多。根據上述內容,這條規定必將影響所有在海外獲得永久居留權的華人。
那麼,到底在國外居住多長時間才能算作「定居」呢?對這一概念,中國僑務辦公室也作出了具體的解釋:
1、中國公民已經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並已在住在國連續居留兩年,兩年內累計居留不少於18個月者;
2、中國公民雖未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但已取得住在國連續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資格,5年內在住在國累計居留時間不少於30個月,也被視為華僑;
3、出國定居的華人,持有中國國籍,但是沒有戶口,被稱之為海外華僑。
同時,對於中國留學生這一群體也作出了解釋:
在海外的中國留學生暫時不被列入「定居」海外的範疇內,是不受此條新規定影響的,因此無需在今年8月份以前註銷戶口。
不少獲得永居權的華人朋友開始擔心,註銷戶籍是否影響自己回國探親或管理國內資產。對此,官方也給出相應解釋:
01丨註銷戶口,不影響領取養老金
一些華人在出國前,都是在國內有工作經歷的,期間也是按規定繳納養老金,所以這些人在國內的養老金依然是可以領用的。
根據相關部門的回應:「如果退休前到國外定居,將會終止社保關係,之前繳納的養老金會全額退還到個人帳戶。如果退休後到國外定居,只需要每年提供『生存證明』,就可以每月領取養老金。」
02丨註銷戶口,不影響房產所有權
很多華人即使出國之後,在國內也保留著房產,那麼只要依照房產證來證明房屋歸屬的房子,只要是在定居國外前買的房子,就算註銷了戶口房產依然屬於自己。(若老房子沒有房產證,則有影響)
但如果定居國外後想要回國買房,在一些城市是會受到買房限制令的。這種情況下,華人需要提前恢復戶口即可。
03丨註銷戶口,也可恢復
在持有綠卡的情況下被註銷了戶口,也可以恢復自己的戶口。但是恢復之後依舊沒有長期在國內居住,還是有可能被再次註銷戶口。因為戶口是用來證明持有者為常住人口的標誌,既然並非本地的常住人口,就沒有保留戶口的必要性。
04丨恢復戶口,需本人提出申請
根據《華僑回國定居辦理工作規定》:華僑本人提出申請回國定居,應當提交回國定居申請表、自願放棄國外居留資格聲明書、出入境記錄、有效護照或者旅行證及複印件、符合規定的照片、經駐外使領館認證或者公證的華僑在國外的居留證明或者其他可以證明其居留事實的材料和與受理條件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規定: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要求回國定居的,應當在入境前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提出申請,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經由國內親屬向擬定居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僑務部門提出申請。華僑回國定居應當由華僑本人提出申請。若本人因客觀原因無法親自辦理的,可以委託親屬提出申請。親屬代為提出申請回國定居的,還應當提交受託人身份證明、經公證的親屬關係證明和委託書。
經批准回國定居的華僑,持《華僑回國定居證》,在有效期內到擬定居地縣級公安機關,辦理常住戶口登記手續。
小編要告訴居住在海外的華人朋友,也勿需感到恐慌。因為對海外僑胞來說,註銷戶口≠失去中國國籍。僅代表無法在中國長期定居,但仍是中國公民。區分好「戶籍」和「國籍」的概念就可以了。
戶口代表你是所在地的居民,享受所在的權利和福利。國籍代表你享受國家賦予的公民權。即使你拿到外國的綠卡或永居,只要沒有加入外國國籍,仍可持有本人的中國護照,也還是中國人。
如果持有外國綠卡,被註銷中國戶口後,還是可以恢復戶籍,但前提條件需回國定居。
對於那些擔心沒有了戶口和身份證,而無法更換到期護照的朋友,也請放心。如果居住在原住國,可以直接找當地領事館換領。
劃重點:
持有綠卡但仍在國內長期居住的朋友們,留學生、因公出國的人,可放心。
持有綠卡且居住在國外的朋友,只要你在國外的居住時間在連續兩年內,累計居留不超過18個月,也不視為定居,不會被註銷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