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11日,有香港網民發起所謂「全港大三罷」,結果多人被捕。其中,一名24歲男補習老師當天在銅鑼灣持有刀具、酒精及半合成汽油彈等。今天上午,案件在香港東區法院開庭,被告殷嘉齊最終被判13個月徒刑。
該案昨天開審,被告被捕後已還押8個多月。就在開審前,被告承認自己持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另外剩下一項持有攻擊性武器的控罪。而在今天的法庭上,法官鄭紀航在審訊時強調,本案控罪嚴重,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以保障公眾安全及財產免受侵害。他認為,應以18個月徒刑作為量刑起點,不過考慮到被告在開審前認罪、沒有案底以及律師求情內容等因素,綜合扣減後,最終判處被告13個月刑期。
殷嘉齊被控2019年11月11日,在銅鑼灣邊寧頓街與怡和街交界地帶,持有一根鐵棒及一把刀具;此外,他還持有2支以紙巾塞瓶口、內載澱粉的玻璃瓶、一支420毫升的丙醇酒精、兩支分別105毫升及95毫升的打火機燃料。
辯方昨天求情稱,被告畢業於皇仁書院,在考試中成績優異並考入香港中文大學等。案發前,被告主要靠教琴及補習維持生計,還押8個多月期間,被告已有深刻反省,並感到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