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關於更換民用燃氣表的那些事兒,一直是業內熱議的話題。近年來,燃氣公司借更換民用燃氣表的機會收取相關居民用戶的表具費用而被處罰的案例時有見諸報端,給相關涉事燃氣公司造成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同時也敲響了廣大燃氣公司的警鐘!為此,本文將從以下幾方面訴說更換民用燃氣表的那些事兒,希望對廣大燃氣公司有所啟發。
一 · 典型案例
近年來,燃氣公司借更換民用燃氣表的機會收取相關居民用戶的表具費用而被處罰的案例時有見諸報端,現分享以下幾個典型案例,旨在敲響廣大燃氣公司的警鐘!
案例1
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期間,四川省某燃氣公司在更換居民用戶燃氣表時,以每隻燃氣表200元至600元的價格收取700多居民用戶更換燃氣表的費用共計39萬餘元。
2020年1月6日,該省當地市場監管局對此事件作出行政處罰,責令該燃氣公司立即停止侵犯消費者權益和濫收費的行為,限期30日內全額退款,並依法給予其警告和罰款118萬餘元的嚴厲處罰。
案例2
2017年8月23日,四川省原某市工商局對某燃氣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其在經營過程中向換表居民用戶收取了氣表費、向所有居民用戶收取了表箱費,該行為涉嫌違反《四川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及《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規定。
2017年12月22日,四川省原某市工商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該燃氣公司侵犯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和濫收費用的行為進行處罰,合計沒收違法所得1069605.99元,罰款1070000.00元。
案例3
2016年8月至10月,山東省某燃氣公司利用其為該市城市燃氣特許經營單位的優勢地位, 在對三個小區到期民用燃氣表的更換過程中收取費用共計3.07萬元,此事件因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關於禁止公用企業限制競爭行為的若干規定》,除被當地主管部門責令退還收取的費用外,還被罰款6萬元。
二 · 部分省級燃氣管理條例
明確更換燃氣表責任
據不完全統計,當前有天津、上海、北京、江蘇、浙江、山西、河南、河北等部分省級燃氣管理條例明確更換民用燃氣表責任,相關規定如下:
《天津市燃氣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管道燃氣居民用戶負責管理燃氣計量表後的燃氣器具及與其連接的軟管和緊固件;管道燃氣經營企業負責管理燃氣計量表和其他燃氣管道設施。
《上海市燃氣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燃氣計量裝置和燃氣計量裝置出口前的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由燃氣企業負責維護和更新;在維護和更新時,用戶應當予以配合。燃氣計量裝置出口後的用戶設施,由用戶負責維護和更新。
《北京市燃氣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管道燃氣供應企業應當對供應範圍內的市政燃氣設施、居民用戶的庭院燃氣設施和共用燃氣設施承擔運行、維護、搶修和更新改造的責任。居民用戶的共用燃氣設施是指引入管、立管、閥門(含公用閥門)、水平管、計量器具前支管、燃氣計量器具等。
《江蘇省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燃氣計量表設置在住宅內的居民用戶,其燃氣計量表和表前燃氣設施由燃氣經營企業負責維護、更新。
《浙江省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燃氣計量表和表前燃氣設施
由管道燃氣經營企業負責維護 、 更新;燃氣計量表後燃氣設施和燃氣燃燒器具,由燃氣用戶負責維護、更新 。
《山西省燃氣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管道燃氣設施的維修費用按下列規定承擔:(一)居民用戶:以燃氣計量表具的表前閥為界,表前閥前(含表前閥)的由供氣單位承擔,表前閥後的由用戶承擔。
《河南省燃氣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民用燃氣計量裝置使用到規定年限後,由燃氣經營企業負責更換,所需費用計入企業成本。
《河北省燃氣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管道燃氣經營者對其供氣範圍內業主專有部分以外的燃氣設施、承擔運行、維護、搶修和更新改造的責任。
此外,順便提及的是,除了綜上所述這部分省級燃氣管理條例外,其實還有一些地級市的燃氣管理條例(如《青島市燃氣管理條例》、《淄博市燃氣管理條例》等)和一些地方性政策、燃氣管理辦法均有明確更換民用燃氣表責任,在此不作詳細介紹了。
三· 國家級燃氣管理條例
有明確更換民用燃氣表責任的規定
其實,只要細心研讀國家級燃氣管理條例——《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就會發現該條例也有明確更換民用燃氣表責任的相關規定,如下:
《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管道燃氣經營者對其供氣範圍內的市政燃氣設施、建築區劃內業主專有部分以外的燃氣設施,承擔運行、維護、搶修和更新改造的責任。
確實,單憑《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難以理解「建築區劃內業主專有部分以外的燃氣設施」這個概念,從而使部分燃氣公司在界定更換民用燃氣表責任時容易出現誤解,進而走上違法之路。
但是,為了更好地貫徹《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國務院法制辦、住房城鄉建設部法規司和城市建設司編制了《城鎮燃氣管理條例釋義》,具有「司法解釋」的效力。其中,該《城鎮燃氣管理條例釋義》對「建築區劃內業主專有部分以外的燃氣設施」這個概念進行了具體解釋,如下:
建築區劃內業主專有部分以外的燃氣設施是指敷設、安裝自建築物與市政道路紅線之間和建築區劃內業主共有的燃氣設施,以及燃氣引入管、立管、閥門(含公用閥門)、水平管、計量器具前支管、燃氣計量器具等。
由綜上《城鎮燃氣管理條例釋義》對「建築區劃內業主專有部分以外的燃氣設施」的解釋不難理解,燃氣公司有更換到期(即達到判廢期)民用燃氣表的責任,這也是《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初衷。
四· 部分燃氣公司
率先免費給居民用戶更換
據不完全統計,近年來有部分燃氣公司嚴格執行國家、地方燃氣管理條例的要求,率先免費給居民用戶更換燃氣表,值得點讚!如下:
1、新奧燃氣。2018年4月,煙臺新奧發出通告,免費更換轄區內181個小區的民用燃氣表;淮安新奧,2017年免費為用戶更換燃氣表約11000隻;鹽城新奧,為民用戶免費更換使用超過10年以上的燃氣表;2017年,株洲新奧發出通告,2017-2020年期間,將免費為用戶(41萬用戶)將燃氣表更換為物聯網智能遠傳燃氣表;2017年,海寧新奧免費為7個民用戶小區更換燃氣表。
2、港華燃氣。武漢港華,因公司行為需整體更換煤氣表的免費,因表具自身問題公司負責更換的免費,表具因人為損壞要求換表的機械錶104元/塊,IC卡表330元/塊,增加:更換燃氣表人工費15元/次(一次完成下表、上表),補足燃氣費;2010年, 濟南港華為用戶免費更換民用燃氣表10萬隻。
3、北京燃氣。在2015年,北京燃氣集團實行民用氣階梯氣價後,燃氣集團逐步免費為北京市民家庭更換智能天然氣表。
4、天津燃氣。在2007-2009年期間,天津燃氣集團免費為燃氣用戶更換表具20餘萬隻。
五· 幾點建議
在更換民用燃氣表責任上,筆者結合綜上所述的內容冒昧地給出以下幾點建議,以供業內交流探討。
其一,省級權威職能部門應該儘快修訂所屬省級燃氣管理條例明確更換民用燃氣表責任。
省級燃氣管理條例為所屬省市燃氣事業的健康發展指明了方向,若省級燃氣管理條例沒有明確更換民用燃氣表責任,就很容易促使所屬省市的部分燃氣公司懷著僥倖的心裡走上違法之路,從而嚴重影響所屬省市燃氣事業的健康發展。此外,從以往涉及更換民用燃氣表的處罰案例來看,絕大部分涉事燃氣公司所屬省級燃氣管理條例均沒有明確更換民用燃氣表責任。因此,那些沒有明確更換民用燃氣表責任的省級燃氣管理條例所屬省市的省級權威職能部門應該儘快修訂所屬省級燃氣管理條例明確更換民用燃氣表責任。
其二,燃氣公司不要在更換民用燃氣表上懷僥倖之心。
實踐中,一些燃氣公司借更換民用燃氣表的機會收取相關居民用戶的表具費用,這種行為已經涉嫌反壟斷違法行為。從近年來國家對反壟斷違法行為的執法力度來看,處罰金額非常高,燃氣公司顯然輸不起!因此,燃氣公司不要在更換民用燃氣表上懷僥倖之心藉機收取相關居民用戶的表具費用。
其三,相關執法部門應該加強監管。
為了維護居民燃氣用戶的合法權益和燃氣行業的健康發展,相關執法部門,尤其是地方相關執法部門應該加強監管,進而把涉及更換民用燃氣表的違法行為扼殺在萌芽狀態。
結束語:總而言之,更換民用燃氣表的那些事兒應當引起廣大燃氣公司的高度重視並杜絕藉機收費的行為。否則,會影響到燃氣公司與居民用戶和諧關係的構建,不利於燃氣公司自身的健康發展。同時,更希望省級相關權威職能部門儘快修訂所屬省級燃氣管理條例明確更換民用燃氣表責任,為地方燃氣事業的健康發展盡到自己的責任。
適合對象:燃氣企業領導、市場開發人員、技術人員、施工人員、燃氣設計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