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溫州晚報 通訊員 包亦明 編輯 楊凡 監製 周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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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突如其來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引發了人們對野生動物非法交易和食用行為的嚴厲譴責,國家也重申《野生動物保護法》,嚴令全面禁止野生動物非法交易和食用行為。近期,鹿城警方破獲4起涉嫌野生動物非法交易案件,對6名涉案嫌疑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3月19日,鹿城區公安分局臨江派出所根據線索,在龍灣區某大廈地下停車場抓獲涉嫌非法收購瀕危野生動物的嫌疑人鄭某(男,鹿城人),隨後在其家中查獲1隻太陽錐尾鸚鵡和1隻黑頭凱克鸚鵡。經審訊,鄭某在去年2月通過網絡向一個微信網友,以1200元價格購買了這隻太陽錐尾鸚鵡;而黑頭凱克鸚鵡是他今年1月6日在一個愛好鸚鵡微信群裡,以2000元的價格向一名網友購買的。鄭某明知這兩隻鸚鵡是保護動物,買賣是非法的,但還是因為自己喜歡鸚鵡而鋌而走險購買。
同日,鹿城區公安分局七都派出所根據線索,在台州市椒江區抓獲涉嫌非法販賣瀕危野生動物的犯罪嫌疑人潘某(男,台州人)。經審訊,潘某於3月1日通過微信以4900元的價格販賣1隻非洲灰鸚鵡給犯罪嫌疑人趙某。
3月18日,鹿城區公安分局雙嶼派出所根據線索,在鹿城區某大廈地下停車場抓獲涉嫌非法販賣瀕危野生動物的犯罪嫌疑人戴某(男,永嘉人)。經審訊,戴某於1月1日用瀕危野生動物綠頰錐尾鸚鵡、暗色錐尾鸚鵡各1隻再加上1900元,同另一犯罪嫌疑人黃某(男,江西人)交換1隻迷你金剛鸚鵡。
3月17日,鹿城區公安分局七都派出所在雙嶼街道雙岙路抓獲涉嫌非法販賣瀕危野生動物的犯罪嫌疑人郭某(男,麗水人),並現場查獲1隻非洲灰鸚鵡。
上述犯罪嫌疑人均對自己非法收購瀕危野生動物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已被鹿城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或取保候審。目前,警方對涉案上家還在追查之中。
2020年2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明確規定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體現了國家立法機關以最嚴格的法律條文禁止和嚴厲打擊一切非法捕殺、交易、食用野生動物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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