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819字,閱讀需2分鐘
導語:在陌生城市打拼的年輕人最想要的應該就是錢和房子。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不用擔心居無定所,可以隨心所欲做想做的事情,沒有約束,想要大聲哭還是大聲笑都可以。有句話:有房才有家,有家才不算流浪。成家立業也是眾多父母對下一輩的期待。
孫小姐在杭州奮鬥多年,想要給自己買套房安個家,經過某中介的推薦,她決定花90萬元買一套二手房,位於智谷公寓,可籤約後才發現自己被騙了,買了個"假房"?
購房合同甲方不是房東本人
該公寓總價確實比周邊的便宜,孫小姐便心動想要購入,先付完3萬元的定金,籤完購房合同後,再支付了12萬元的首付錢。可是籤完合同後,中介一直沒有帶她辦理過戶手續。
孫小姐拿出購房合同,仔細查看後發現,合同的甲方是大滕房產公司,而二手房合同的甲方理應是房東本人才對,她便產生質疑。和中介多次溝通想要與房東見面,詢問房子詳情。幾經輾轉,孫小姐終於聯繫到該房子的房東。
房子被賣了,房東都不知道
當致電給房東時,房東表示一無所知,自己的房子沒賣出去呀,什麼時候被賣了都不知道,更不用說已經籤了購房合同。房東說當初是有委託大滕房產公司幫忙銷售該套房,價格是155萬元,但一直沒有幫售成功。
而中介給孫小姐的解釋是,大滕房產公司請他幫忙推薦售賣該套房,價格就是90萬元,至於售賣價格的偏差他也不清楚。
孫小姐與記者來到大藤房產公司,公司人員表示:本公司讓傳達的內容是,孫小姐的首付款12萬元可以退還,但是3萬元的定金需要再開會協商一下。籤訂購房合同的事情,他們公司會再進一步調查處理,其他的問題一律不回答。
經過律師的介入處理,中介公司私自篡改房源信息,謊報價格,屬於違規操作,將被依法處置。因合同內容有誤,合同失效,中介公司應該給予孫小姐對應的賠償。買房是人生大事,希望各位朋友購買時,一定要檢查清楚,不要因為價格優惠,衝動的買錯房,甚至連合同都沒有看清楚就籤字,實屬不該。
部分消息參考來源:人民網
作者/責編:劉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