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8月11日訊 據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日前發布的2020年第9期《關於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麥凱樂(青島)百貨總店有限公司西海岸分公司(以下簡稱「麥凱樂西海岸分公司」)經營的琥珀桃仁、海木耳、調和麻汁分別被檢出黃麴黴毒素項目、鉛項目以及過氧化值項目不合格。
通告顯示,今年4月份,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麥凱樂(青島)百貨總店有限公司西海岸分公司經營的琥珀桃仁(規格150克/盒,生產日期 2019年11月13日)、調和麻汁(規格350克/瓶,生產日期 2020年3月3日、海木耳(規格100克/袋,生產日期 2019年9月27日)進行了監督抽檢,經檢驗,調和麻汁黃麴黴毒素項目、海木耳鉛項目、琥珀桃仁過氧化值項目不合格。
經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調查,麥凱樂西海岸分公司經營的琥珀桃仁(規格150克/盒,生產日期 2019年11月13日),系2019年11月19號從青島東華辰食品有限公司採購,青島辰瑞食品有限公司生產,共採購270袋,進貨價格每袋9.5元,銷售價格每袋9.9元,共銷售254袋,庫存16袋。貨值金額2673元,違法所得101.6元。
麥凱樂西海岸分公司經營的調和麻汁,系2020年3月14日從青島晉生食品有限公司採購,青島雙寶食品有限公司生產,共採購24瓶,進價每瓶12元,售價每瓶13.8元,全部銷售。貨值金額331.2元,違法所得43.2元。
麥凱樂西海岸分公司經營的海木耳,系2019年11月28日從青島東強商貿有限公司採購,青島海濱天口福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分公司生產,共採購30袋,進貨價每袋8.8元,銷售價格每袋9.9元,共銷售20袋,庫存10袋。貨值金額297元,違法所得22元。
上述三款產品貨值金額共計3301.2元,違法所得166.8元。
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麥凱樂西海岸分公司經營不合格產品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但是,當事人履行了法定的進貨查驗義務,可以認定不知道其所採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並且能夠如實說明進貨來源,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所規定的免於處罰的情節,但應沒收不合格產品,遂對其作出沒收抽檢不合格產品琥珀桃仁16袋、海木耳10袋的處罰決定。
對於不合格琥珀桃仁生產企業青島辰瑞食品有限公司,其產品經復檢後仍不合格。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其經營與標籤內容不符的食品,貨值金額1080元,違法所得60元,應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沒收違法所得60元。鑑於其具有從輕情節,應從輕處罰,遂對其作出罰款1萬元、沒收違法所得60元的處罰決定。
天眼查顯示,麥凱樂(青島)百貨總店有限公司系A股上市公司大商股份(SH:600694)全資子公司,公司負責人是董麗,經營圖書報刊、音像製品零售及預包裝食品、乳製品等的批發及零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