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1. 隊伍成員資格
1.1. 選手年齡
1.2. 居住地與工作資格
1.3. 非拳頭遊戲(Riot Games)員工
2. 參賽資格和獎金
2.1. 隊伍資格
2.2. 賽事獎金
3. 陣容規則
3.1. 術語釋義
3.2. 名單要求
3.3. 教練
3.4. 正式名單確定
3.5. 陣容和選邊提交
3.6. 單日人員調整和選邊
3.7. 隊伍名稱、隊伍標籤及選手姓名
4. 選手設備
4.1. 全球總決賽提供的設備
4.2. 選手或戰隊擁有的設備
4.3. 全球總決賽外設政策
4.4. 設備的更換
4.5. 選手與教練服裝
4.6. 電腦程式及使用
4.7. 客戶端帳號
4.8. 音頻控制
4.9. 設備幹預
5. 場館與比賽區域布局
5.1. 場館通道
5.2. 比賽區域
5.3. 熱身區域
5.4. 其他隊伍成員區域
5.5. 臨時醫療觀察區域
5.6. 權限
6. 賽事結構
6.1. 日程安排
6.2. 入圍賽階段
6.3. 入圍賽淘汰階段
6.4. 小組賽階段
6.5. 淘汰賽階段(四分之一決賽、半決賽和決賽)
7. 比賽進程
7.1. 賽程修改
7.2. 抵達演播室
7.3. 裁判
7.4. 比賽版本
7.5. 賽前準備
7.6. 遊戲準備和比賽限制
8. 遊戲規則
8.1. 術語釋義
8.2. 遊戲中止
8.3. 重啟和恢復程序
8.4. 時空斷裂的可用性及使用
8.5. 重賽流程
8.6. 硬體故障
8.7. 自由裁量權
8.8. 判定獲勝
8.9. 遊戲後程序
8.10. 比賽後程序
9. 選手行為
9.1. 競技行為
9.2. 不專業的行為
9.3. 涉及賭博
9.4. 特別要求
9.5. 受罰
9.6. 處罰
9.7. 發表權
10. 規則精神
10.1. 最終決定權
10.2. 規則變動
10.3. 全球總決賽的最大利益
規則簡介
此份2020年全球總決賽官方規則(簡稱「規則」)適用於每支獲得2020年全球總決賽資格的隊伍,以及他們的管理人員、教練、選手或者其他僱員。此規則只適用於2020年全球總決賽而非其他競賽、錦標賽或者是有組織的英雄聯盟(簡稱「LoL」或者「遊戲」)活動。
英雄聯盟冠軍聯賽LLC,是德拉瓦州的一家有限責任公司,為英雄聯盟的競技比賽制定了這些規則,以使2020年全球總決賽使用的規則統一且標準化。
此規則的設定只是為了確保全球總決賽官方為英雄聯盟職業比賽所建立系統的完整性,並保證職業級隊伍間較量的公平性。標準化的規則有益於所有參與到英雄聯盟職業比賽中的各個角色,包括隊伍、選手以及管理者。
此規則並不會限制選手的競技。選手與隊伍約定的條款由每支隊伍與選手自行決定。
1.隊伍成員資格
為了獲得全球總決賽的參賽資格,每名選手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1.選手年齡
所有參加全球總決賽的選手必須年滿17周歲。
1.2.居住地與工作資格
每位參加全球總決賽的選手都必須符合所代表賽區的資格要求。
1.3.非拳頭遊戲(Riot Games)員工
隊伍的所有者、管理者、教練、先發選手和替補選手(術語如本文所定義,統稱為「隊伍成員」)在全球總決賽開始時以及期間的任何一刻都不可以是拳頭遊戲股份有限公司(「RGI」)、英雄聯盟電競聯盟有限責任公司或者他們各自的有關人員。「有關人員」是指直接或間接控制隊伍所有者、受隊伍所有者直接或間接控制、或與隊伍所有者直接或間接被其他方共同控制的任何個人或實體。「控制」是任何直接或間接擁有指揮或令他人指揮政策或管理實體的權力,包括直接或間接選舉、委派或授權董事、高級職員、經理人和受託管理方等實體的權力。
2.參賽資格和獎金
2.1.隊伍資格
2.1.1.隊伍將從各自所在的賽區獲得晉級2020年全球總決賽的資格,規則由該賽區制定。以下是各賽區獲得的全球總決賽參賽資格席位數:
2.1.2.參賽意向。各隊需在2020年7月29日前初步確認參賽意向,以保證中國籤證和其他重要文件的順利辦理。全球總決賽官方將無法為未能在上述截止日期前確認意向的隊伍申請辦理中國籤證和其他重要文件。如入圍隊伍不具備中國所需的入境必要文件,其席位將依照下述繼承規則傳遞給其他隊伍。
2.1.3.最終確認。隊伍需在獲取全球總決賽入圍資格後24小時或全球總決賽官方確認的最近機票出票日期前24小時(以較早時間為準),提供最終參賽確認。隊伍需通過電子郵件向其所在賽區的賽區運營團隊進行確認。
2.1.4.禁止參賽。在以下情況,入圍隊伍有可能被禁止參賽:
2.1.4.1.在登機前往全球總決賽前,由於當地/國際出行限制,或是未能獲得中國入境所需必要文件(如籤證、新冠肺炎排查證明等),導致入圍隊伍無法前往中國。
2.1.4.2.入圍隊伍在全球總決賽官方指定的截止日期前未能滿足陣容要求。
2.1.4.3.其他全球總決賽官方認定有必要禁止入圍隊伍參與全球總決賽的情況。
2.2.賽事獎金
全球總決賽的獎金內容將包含比賽主辦方所提供的獎金池的一定比例,至少為2,225,000美元。其中包括 (i) 由比賽主辦方提供的2,225,000美元,以及 (ii) 與全球總決賽相關聯的指定數碼產品銷售利潤的一定比例(「獎金池」)。
2020年全球總決賽冠軍將獲得獎金池的25.0%。全球總決賽冠軍為在五局三勝制決賽獲勝的隊伍。第2名優勝者(即在五局三勝制決賽告負的隊伍)將獲得獎金池的17.50%。在半決賽告負的兩支隊伍將各獲得獎金池的9.00%。在四分之一決賽告負的四支隊伍將各獲得獎金池的4.50%。在小組賽階段各自的分組獲得第三名的隊伍將各獲得獎金池的2.50%。在小組賽階段各自的分組獲得第四名的隊伍將各獲得獎金池的1.50%。在入圍賽階段各自的分組中晉級入圍賽淘汰賽,但沒能晉級小組賽階段的隊伍將各獲得獎金池的1%。晉級第一輪入圍賽淘汰賽,但沒能晉級小組賽階段的隊伍將各獲得獎金池的0.75%。最後,在入圍賽階段各小組的第五名將各獲得獎金池的0.60%。
在本屆比賽小組賽階段各分組第三名和第四名的隊伍中,如果某些隊伍在全球總決賽小組賽階段的勝負場次相同,導致各分組第三名和第四名的隊伍成績並列,那麼並列的隊伍將會平分各自所在獎金池比例數字的總和(出於獎金池分配的考慮,滿足條件的兩支隊伍將不適用於決勝局規則)。例如,如果B組第三名的隊伍成績是2-4(兩勝四負),B組的第四名隊伍成績也是2-4(兩勝四負),那麼這兩支隊伍將各獲得獎金池的2.00%((2.50% + 1.50%)/2)。
獲得入圍資格但無法參加全球總決賽的隊伍將按照參賽後可獲得的最低名次發放獎金。也就是說,本應參加入圍賽的隊伍獲得的獎金額度將等同於獎金池的0.60%。
3.陣容規則
3.1.術語釋義
3.1.1.遊戲。使用召喚師峽谷地圖進行的一局遊戲,直到通過下列方式之一產生獲勝方,以第一個發生的為準:(a) 完成最終目標(摧毀水晶樞紐),(b) 隊伍投降,(c) 隊伍被剝奪資格,(d) 判罰獲勝(見8.8章節)。
3.1.2.比賽。一系列的遊戲,直到一支隊伍的取勝局數佔了總局數中的大部分(例如,在三局遊戲中贏得兩局勝利,也就是Bo3;在五局遊戲中贏得三局勝利,也就是Bo5)。
3.2.名單要求
在全球總決賽比賽期間,要求每支隊伍有五名選手作為先發陣容(「先發」),一名或兩名替補(「替補選手」),以及一名主教練和一名或以上戰術教練,共同組成「正式名單」。每支隊伍的正式名單中最少需要擁有四位本地聯賽身份的選手。如果隊伍選擇承擔第七名選手參加全球總決賽有關的所有開銷,那麼該隊伍可以保有第七名選手。如果正式名單人員不在現場,此隊伍將受到處罰。在全球總決賽官方認定為緊急情況的場合下,全球總決賽官方可以放棄任何處罰。
如果某支隊伍沒有按照規則要求讓替補選手出席,那麼他們將會面臨其獎金池20%的組織罰款,上限為兩萬美元($20,000)。如果隊伍因為沒有替補選手出現在比賽現場,導致該隊伍無法滿足上場名單要求而喪失比賽資格,在決定懲罰的時候這將會被視為極端惡劣的因素來考量。
賽區正式名單確定後,隊伍不得向名單中增加其他選手,全球總決賽官方依照下述第3.4.3章明確許可的除外。
3.3.教練
3.3.1.主教練。每支隊伍都要求有一名指定的主教練。主教練不得是職業隊伍、半職業隊伍或青訓隊伍中的先發隊員、替補隊員或者正式名單隊員、所有者和/或隊伍經理。
如果該賽區對於教練沒有強制性要求,那麼主教練也可擔任隊伍經理。每名主教練只能代表一個電競團體。主教練必須出席該隊伍參加的每一場比賽。如果緊急情況下主教練無法出席,隊伍經理必須指派一名臨時主教練出席或擔任教練職責。臨時主教練不得是正式名單中的選手。全球總決賽官方有權自行裁定哪些情況可以構成緊急情況。如果比賽現場沒有主教練出席,這支隊伍將會受到處罰。
3.3.2.戰術教練。每支隊伍可為禁用/選用階段任命戰術教練(非強制)。戰術教練需經全球總決賽官方審批通過,可以是入圍隊伍的分析員、翻譯、替補選手或任何其他成員。戰術教練不得取代主教練,未經全球總決賽官方書面審批,如禁用/選用階段主教練未到場,則戰術教練不得上場。
戰術教練不得是其他職業隊伍、半職業隊伍或青訓隊伍中的先發隊員、替補隊員或者正式名單隊員、所有者和/或隊伍經理。
隊伍需在正式名單確定時公布其戰術教練。有多名戰術教練的隊伍必須在提交每場比賽的首發陣容時,為該場比賽指定一名戰術教練。
3.3.3.聯賽定義。按照本規則的定義,職業隊伍屬於可以直接獲取全球總決賽參賽資格的賽區聯賽,半職業隊伍屬於可以直接獲取職業聯賽的參賽資格的聯賽,青訓隊伍則屬於各賽區指定的發展聯賽。
3.4.正式名單確定
3.4.1.隊伍需要在美國中部時間2020年9月6日23:59之前,最終決定並向賽區聯賽提交他們的正式名單(先發+替補+教練)。
3.4.2.在這一日期提交或告知全球總決賽官方的正式名單將會被確認為獲得全球總決賽資格的正式名單。該正式名單只能由賽區名單確定時隊伍名單上的選手和教練組成。該名單的確定不會取代賽區名單確定,其目的僅僅是為了隊伍從其名單中指定哪些擁有有效資格的選手可以組成全球總決賽的正式名單。如果不存在賽區預選賽中已確定的名單,那麼隊伍在全球總決賽前的最後一場賽區預選賽後不能向名單中添加任何新選手和教練。
3.4.3.緊急陣容補充。在緊急情況下,隊伍可通過以下兩種方式添加一名替補隊員:
3.4.3.1.臨時選手借租。這是指臨時借租一名在借租時屬於職業隊伍正式名單的合約選手。如一名入圍隊伍選手由於新冠肺炎疫情導致的原因(如病毒相關緊急醫療情況或不可避免的國際出行限制)無法參加全球總決賽,可通過臨時選手借租進行替換。
3.4.3.1.1.所有借租需在正式名單確定日期前或地區資格賽完成後48小時內安排並批准。
3.4.3.1.2.在全球總決賽進行期間,每支入圍隊伍的正式名單中借租選手的數量最多不得超過2名。
3.4.3.1.3.隊伍只能從本賽區內的隊伍中借租選手。
3.4.3.1.4.借租選手需滿足全球總決賽選手資格,隊伍添加借租選手後,仍需滿足其他全球總決賽的陣容要求。
3.4.3.1.5.全球總決賽結束後(2020年11月1日),借租關係不得繼續。
3.4.3.1.6.借租選手加入正式名單後,被借租選手取代的選手不再擁有2020年全球總決賽參賽資格,除非按照全球總決賽官方指令,將借租選手移出名單。
3.4.3.1.7.兩支隊伍及選手之間的關係需通過借租協議進行約束。協議需規定全球總決賽相關的收入分配(如獎金和皮膚收入)、借租費用和付款時間。
3.4.3.1.8.所有借租請求都需經過全球總決賽官方審查。他們會按照具體情況審批所有申請,並保留自行決定拒絕申請的權利。
3.4.3.2.緊急自由選手(「EFA」)。緊急自由選手是指不曾屬於全世界任何職業聯賽2020正式名單中且目前沒有合約在身的選手。當隊伍遇到選手由於合理原因無法參與全球總決賽的情況(如籤證申請問題、新冠肺炎陽性密切接觸等),EFA可加入全球總決賽入圍隊伍。
3.4.3.2.1.EFA加入隊伍的最晚時間為該隊伍第一場全球總決賽比賽七天前。如遇緊急情況,全球總決賽可自行決定允許例外。
3.4.3.2.2.EFA必須滿足其所加入隊伍所屬賽區職業選手,及參與全球總決賽的選手的所有資格。
3.4.3.2.3.在全球總決賽進行期間,每支入圍隊伍的正式名單中EFA的數量最多不得超過2名。
3.4.3.2.4.EFA加入正式名單後,被EFA取代的選手不再擁有2020年全球總決賽參賽資格。上述限制可在全球總決賽官方認定的情況下撤銷。
3.4.3.2.5.全球總決賽官方會按照具體情況審批所有申請,並保留自行決定拒絕申請的權利。
3.4.3.3.考慮到全球出行情方面的問題,如果借租選手和/或EFA無法獲得機票,則上述選手的加入申請失敗。
3.4.4.如入圍隊伍在全球總決賽官方指定截止日期前未能滿足陣容要求,將失去其全球總決賽入圍席位。
3.4.5.所有正式名單上的成員必須與其代表隊伍籤訂書面合同。
3.5.陣容和選邊提交
3.5.1.在入圍賽階段,第一天首場比賽的先發陣容的修改申請必須由隊伍指定的教練提出,遞交時間需在當地時間2020年9月24日晚上10:00前。修改隊伍在其他比賽日的第一場比賽先發陣容的申請不得遲於隊伍比賽前一天當地時間晚上10:00或者當日最後一場比賽結束後的一小時,兩者以時間較遲一方為準。當周結束的情況除外。
3.5.2.在入圍賽淘汰賽階段,修改先發陣容的申請不得遲於比賽前一天的當地時間晚上10:00(即2020年9月29日進行比賽的隊伍,提交時間不得遲於當地時間2020年9月28日晚上10:00;2020年9月30日進行比賽的隊伍,提交時間不得遲於當地時間9月29日晚上10:00)。另外,名次較高的隊伍需要在該時限之前提交他們第一局的選邊決定。如果隊伍在時限前無法決定選邊,那麼會默認該隊伍選擇藍色方進行比賽。
3.5.3.在小組賽階段,第一天首場比賽的先發陣容的修改申請必須由隊伍指定的教練提出,遞交時間需在當地時間2020年10月2日晚上10:00前。修改隊伍在其他比賽日的第一場比賽先發陣容的申請不得遲於隊伍比賽前一天當地時間晚上10:00或者播報結束後的一小時,兩者以時間較遲一方為準。當周結束的情況除外。
3.5.4.在淘汰賽階段(四分之一決賽、半決賽和決賽),隊伍必須在所參加的比賽兩天前當地時間晚上10:00之前提交他們第一局的陣容。為了避免歧義,如果隊伍要在星期日參加淘汰賽階段的比賽,那麼他們必須在當地時間星期五晚上10:00之前提交他們的名單。另外,負責選邊的隊伍需要在該時限之前提交他們第一局的選邊決定。如果隊伍在時限前無法決定選邊,那麼會默認該隊伍選擇藍色方進行比賽。
3.5.5.如有要求,遞交的名單必須包含全球總決賽官方要求的隊伍信息以及隊伍成員個人信息,包括隊伍成員的遊戲名稱(及所需的拼寫和大小寫)。如隊伍在時限前無法提交首發名單,則該隊需使用與前一場比賽相同的首發陣容。
3.6.單日人員調整和選邊
如果隊伍希望在某日的首場比賽後進行隊員陣容調整,那麼調整信息須在下場比賽開始前(即,下場比賽之選擇/禁用英雄階段開始之前)告知裁判長。為避免疑義,下一場比賽指安排播報的下一場比賽,而不是隊伍希望作出變動的下一場比賽。
隊伍可以在一場比賽內(即Bo3或者Bo5的比賽之間);或者隊伍連續比賽的情況下,在Bo1的兩輪比賽之間替換選手,但隊伍必須告知全球總決賽官方,並且在前一局遊戲後立即獲得人員調整的批准,不得晚於水晶樞紐爆炸後的5分鐘。例如,某隊伍希望在第二局遊戲中更換一名選手,那麼教練必須在第一局遊戲結束後五分鐘之內告知全球總決賽官方。
第一局結束後,選邊將在每局比賽之間決定。有權在下一場次選邊的隊伍可以在在水晶樞紐爆炸後的5分鐘內,決定他們下一場比賽的選邊。選邊過程與隊員調整的告知同時進行。隊伍的選邊結果將會由其教練來通知裁判。
3.7.隊伍名稱、隊伍標籤及選手姓名
選手必須使用他們在全球總決賽地區預選賽入圍時所使用的隊伍名稱、隊伍標籤和召喚師名稱。只有某些特殊的情況下,名稱才可以進行更改,但在全球總決賽中使用之前必須得到賽事官方的許可。
4.選手設備
4.1.全球總決賽提供的設備
全球總決賽參賽選手在所有官方比賽中使用的以下類別設備,將由全球總決賽官方提供,供全球總決賽選手專門使用。
●個人電腦與顯示器
●暖手器
●頭戴式耳機、及/或入耳式耳機、及/或麥克風
●桌椅
如應某總決賽參賽選手的要求,全球總決賽官方將提供以下類別的設備,供其在全球總決賽的所有正式比賽中使用。
●電腦鍵盤
●電腦滑鼠
●滑鼠墊
所有全球總決賽官方提供的設備將由全球總決賽官方選定。
4.2.選手或戰隊擁有的設備
選手可以攜帶以下類別的設備進入比賽區域,並且在全球總決賽官方的比賽期間使用這些設備,無論設備屬於選手個人還是其所在隊伍。
●電腦鍵盤
●電腦滑鼠及數據線收納器
●滑鼠墊
在比賽區域內,選手不得攜帶、使用或者佩戴非全球總決賽官方提供的任何頭戴式耳機、入耳式耳機以及/或者麥克風。
4.3.全球總決賽外設政策
所有選手以及隊伍所有的設備必須事先提交到全球總決賽官方以獲得認可,並在賽事期間保留。未獲認可的設備有可能被全球總決賽官方懷疑會提供不平衡的競技優勢而禁止使用。如果某選手的設備被禁用,那麼此選手會被要求使用全球總決賽官方提供的設備。
出於賽事保密、安全或者運作效率及效力等方面的理由,全球總決賽官方可以自行決定不接受某一設備的使用。
選手及隊伍所擁有的,任何具有或者顯示拳頭遊戲及英雄聯盟競爭對手公司與品牌的名稱、相似物和標識的硬體與設備都不允許帶入比賽區域。
所有設備進入比賽區域前必須消毒,並需在全球總決賽期間保持清潔。
4.4.設備的更換
如果全球總決賽官方在任何時刻懷疑出現了設備或者技術故障,選手或賽事官方人員可以要求對此狀況進行技術檢查。如果需要的話,將有一名全球總決賽官方技術人員對故障進行判斷和排查。技術人員可以要求全球總決賽官方訂購任何設備的替代品。替換任何設備的決定將完全由全球總決賽官方自行判斷。如果選手希望使用個人更換設備,其必須使用獲得全球總決賽預先許可的設備。
4.5.選手與教練服裝
在全球總決賽比賽期間、賽前及賽後全球總決賽官方所進行的採訪當中,選手必須穿著正式的隊服。在整個全球總決賽賽事或出席活動期間,選手必須穿著長褲和不露趾的鞋子,並且上身服裝上要有明顯的戰隊品牌徽標。所有的先發選手在選手介紹期間必須全程身著比賽服。比賽服包括內衫、運動服、外套和長褲。在比賽期間,選手必須穿著運動服,可以自行選擇是否穿著外套。所有的外套、運動服和長褲必須匹配。為避免混淆,以下服裝會被認為不合時宜:寬鬆的運動褲、體育運動褲和睡褲等。除非得到了全球總決賽官方事前的肯定。隊伍成員穿著的隊服和所有其他服裝受到下面第9章節中規定的限制,而且將會受到全球總決賽官方的檢查和裁定。全球總決賽官方擁有對所有隊伍服裝的最終決定權。
主教練和戰術教練在出席活動時必須穿著正式服裝,並且需要得到全球總決賽官方的認可。正式服裝應為休閒商務風格且不包括:運動服、帶有團隊品牌標誌(比如隊服)的服裝、涼鞋等。
選手與教練服裝還需滿足其他地區聯賽規則(如有)。
4.6.電腦程式及使用
選手們不允許在電腦上安裝自己的程序,只能使用全球總決賽官方提供的程序。
4.6.1.語音聊天。選手只能通過全球總決賽官方提供的頭戴式耳機所使用的內部系統進行語音聊天。使用第三方語音聊天軟體(如Skype)是不允許的。全球總決賽官方將會自主決定是否監聽隊伍的語音聊天。
4.6.2.社交媒體與交流。禁止使用全球總決賽的電腦在社交媒體或者交流站點上瀏覽、發言,包括但不限於Facebook,Twitter,在線論壇/留言板以及電子郵件等。
4.6.3.非必要設備。無論任何原因,禁止在全球總決賽的電腦上連接非必要的設備,包括但不限於電腦、快閃記憶體盤或者MP3播放器等。
4.7.客戶端帳號
全球總決賽將會為選手準備比賽伺服器的帳號。選手需要按照自己的偏好設置帳號。帳號的召喚師名稱在選手提交後,須在全球總決賽官方批准後方能使用。
4.8.音頻控制
選手頭戴式耳機的「白噪聲」水平必須保持在最低水平上。如果全球總決賽官方自行裁定外部噪音來源過於容易識別,官方可以會阻止選手調整「白噪聲」水平。
頭戴式耳機必須直接佩戴在選手的耳部,並且在比賽進行過程中保持位置不變。頭戴式耳機附帶的麥克風必須貼近選手的嘴邊,如果賽事官方認為其位置不妥,全球總決賽的官方人員將會調整。選手不得通過任何手段在耳機和耳部之間放置任何物品,包括帽子、圍巾或者其他服飾來妨礙頭戴式耳機的位置。
4.9.設備幹預
一場比賽開始後,選手不可以接觸或者操作其他隊友所擁有或者被提供的設備。如果有選手的設備需要尋求幫助,應求助於全球總決賽官方。
5.場館與比賽區域布局
5.1.場館通道
除非事先得到過全球總決賽官方的許可,否則場館內通往全球總決賽正式比賽限定區域的隊伍通道只限參賽隊伍成員使用。出席全球總決賽比賽的許可將完全由全球總決賽官方自行裁定。
任何時間不得隨意進入場館。任何隊伍成員只能在全球總決賽官方要求到場時方可進入場館。
5.2.比賽區域
「比賽區域」意為比賽中所用電腦周圍的鄰近區域。在比賽進行期間,隊伍成員中只有先發成員可以出現在比賽區域內。
5.2.1.隊伍教練。指定的主教練需在比賽準備階段以及選擇/禁用階段出現在比賽區域,但是必須在選擇/禁用階段完成之前離開,在比賽結束之前不得再返回。戰術教練可在選擇/禁用階段進入比賽區域,但未經全球總決賽官方批准,不得承擔主教練職責。
5.2.2.隊伍經理。隊伍經理可以在比賽準備階段出現在比賽區域,但是必須在選擇/禁用階段開始前離開,在比賽結束之前不得再返回。
5.2.3.無線設備。無線設備,包括行動電話和平板電腦,在選手加入到已激活的遊戲時不允許出現在比賽區域,包括選擇/禁用階段、暫停、重開、以及多局決勝負比賽每局之間的階段。在比賽區域中全球總決賽官方將替選手暫時保管這類設備,然後在比賽結束後返還給選手。
5.2.4.飲食限制。比賽區域內不允許出現食物。在比賽區域內,飲料必須盛裝在帶有拳頭遊戲(Riot Games)商標的可再次封裝的容器內。如有要求,全球總決賽官方會為選手提供這樣的容器。
5.3.熱身區域
熱身區域(某些情況下也被稱為「休息室」)中有全球總決賽官方指定的電腦,專供選手在正式比賽開始前練習之用。熱身區域僅為隊伍成員保留,由全球總決賽官方決定進入的許可。
5.4.其他隊伍成員區域
其他隊伍成員區域是場館內由全球總決賽官方定義的區域,目的是為了將選手進行放鬆和社交的地域與比賽區域相隔離。這些區域僅限隊伍成員進入,除非從全球總決賽官方處得到特定的許可。
5.5.臨時醫療觀察區域
臨時醫療觀察區域是場館內由全球總決賽官方指定的,用於安置出現新冠肺炎症狀人員的區域。該區域與比賽區域、熱身區域和其他區域隔離,並配有獨立設施。
5.6.權限
5.6.1.隊伍休息間。未經全球總決賽官方許可,隊伍成員不得離開隊伍休息間,每場比賽後,隊伍成員需返回休息間。
5.6.2.用餐。餐飲將直接送至隊伍休息間,隊伍成員不得離開休息間尋找食物或飲料。
5.6.3.訪客。禁止外來訪客進入。
5.6.4.口罩。除在舞臺上外,隊伍成員在隊伍休息間外必須佩戴口罩。
6.賽事結構
6.1.日程安排
●入圍賽小組階段(9月25日 - 28日)
●入圍賽淘汰階段(9月29日 - 30日)
●小組賽階段(10月3日 - 11日)
●四分之一決賽(10月15日 - 18日)
●半決賽(10月24日 - 25日)
●決賽(10月31日)
6.2.入圍賽階段
6.2.1.說明。全球總決賽的第一輪為入圍賽分組隊伍之間的進行的單循環制單場勝負賽(bo1)。在全球總決賽之前,十支入圍賽戰隊將會被分成兩組,每組五支。每支隊伍都要與其分組內的四支隊伍進行一場比賽。
6.2.2.選邊。每場比賽的選邊將隨機預先決定。每支隊伍將分別在地圖的一方(即藍方和紅方)進行兩場比賽。
6.2.3.決勝比賽時間。決勝比賽將會在入圍賽階段各自小組的最後一場比賽後立刻進行。
6.2.4.兩隊平局:如果兩隊在入圍賽階段的分組內打平,則進行一場決勝賽確定最終排名。
6.2.4.1.選邊。選邊歸屬將取決於參賽隊伍的相互對戰紀錄。
6.2.4.2.三四名例外。排名第三和第四的隊伍出現平局時,不需要進行決勝賽。
6.2.5.三隊平局:如果入圍賽結束時,戰績並列的隊伍有三支,那麼會考慮到所有涉及決勝隊伍之間的相互對戰紀錄。三隊決勝相互對戰紀錄一共有兩種可能性,下面是每一種可能性的解決方案:
●所有決勝隊伍與其它隊伍之間的相互對戰紀錄均為1-1。在這種情況下,在入圍賽小組階段全部累計獲勝時間最長(兩支最慢的隊伍)的兩支隊伍將進行一場決勝比賽,由總獲勝時間較短的隊伍選邊。比賽的敗者將成為平局隊伍中的最後一名,而勝者將與累積獲勝時間最短的隊伍進行一場決勝比賽,由總獲勝時間較短的隊伍選邊。第二次決勝局比賽的勝者將成為平局隊伍中的第一名,而敗者則成為第二名。排名第三和第四的隊伍出現平局時,不需要進行決勝賽。
●其中一支隊伍的總成績為2-0,下一支隊伍的成績為1-1,而第三支隊伍的成績為0-2。成績為2-0的隊伍自動成為平局隊伍中的第一名,從而獲得決勝局的勝利。成績為1-1的隊伍將會成為平局隊伍中的第二名,而成績為0-2的隊伍將成為平局隊伍中的最後一名。
6.2.6.五隊平局:如在入圍賽結束時,所有五支隊伍戰成平局,則戰隊將按照小組階段總獲勝時間排名。全部累計獲勝時間最長(兩支最慢的隊伍)的兩支隊伍將進行一場決勝比賽,由總獲勝時間較短的隊伍選邊。該場決勝賽的獲勝隊將與其他三支隊伍一同進行單場決勝(bo1)單敗淘汰賽,按照總獲勝時間決定種子位置(最快的隊伍將對戰最慢的隊伍)。按照第6.2.4.2章的規定,不舉辦第三名爭奪賽。
6.3.入圍賽淘汰階段
6.3.1.說明。兩支入圍賽小組的第一名隊伍將自動晉級小組賽。各組排名第三和第四的隊伍將進行一場五局三勝賽。獲勝隊伍將與另一個入圍賽小組排名第二的隊伍再次進行一場五局三勝賽。兩場比賽中的勝出隊伍晉級小組賽,並隨機分到小組賽階段的分組中去。上述比賽的敗者將被淘汰出全球總決賽。
6.3.2.選邊。第一場比賽的選邊權屬於種子排名最高的隊伍。第一場比賽後的所有比賽中,前一場比賽的負方進行選邊。為避免疑義,如最高種子在第二場比賽中告負,則他們將在第三場比賽中選邊。如所有隊伍種子排名相同(見第6.2.4.2、6.2.5和6.2.6章),第一場比賽的選邊權屬於累積獲勝時間最短的隊伍。
6.4.小組賽階段
6.4.1.說明。小組賽階段為小組賽階段分組池隊伍之間進行的雙循環制單場勝負賽。在小組賽階段之前,十六支入圍賽隊伍將會被分成四組,每組四支隊伍。每支隊伍都要和所在分組內的其它隊伍間斷地進行兩場比賽。
6.4.2.選邊。每場比賽的選邊將隨機預先決定。每支隊伍將分別在地圖的兩方(即藍方和紅方)與小組內的所有其它隊伍進行比賽。
6.4.3.決勝比賽時間。決勝賽將會在各自小組的最後一場比賽後進行。
6.4.4.兩隊平局:如果兩隊在小組賽中打平,就會使用相互對戰紀錄確定第一決勝隊伍。如果兩隊的相互對戰紀錄相同,並且這兩支隊伍將爭取分組的第一名或者第二名,那麼他們將會進行一場決勝比賽以確定最終排名。如果決勝局並非決定分組內的第一名或者第二名,也就是說如果分組內的第三名和第四名隊伍形成兩隊平局,那麼將不會進行決勝比賽。
6.4.4.1.選邊。該平局中所有比賽的選邊都由勝場總時間最少的隊伍來決定。選邊必須在決定了平局情況的比賽結束後五分鐘後提交。全球總決賽官方有權自行更改時間安排,並且會儘快將調整過的時間安排通知受影響的隊伍。
6.4.5.三隊平局:如果戰績並列的隊伍有三支,那麼會考慮到所有涉及決勝隊伍之間的相互對戰紀錄。三隊相互對戰紀錄成績一共有五種可能性,下面是每一種可能性的解決方案:
●所有決勝隊伍與其它隊伍之間的相互對戰紀錄均為2-2。在這種情況下,在入圍賽小組賽階段全部累計獲勝時間最長(兩支最慢的隊伍)的兩支隊伍將進行一場決勝比賽,由總獲勝時間較短的隊伍選邊。比賽的敗者將成為平局隊伍中的最後一名,而勝者將與累積獲勝時間最短的隊伍進行一場決勝比賽,由總獲勝時間較短的隊伍選邊。第二次決勝局比賽的勝者將成為平局隊伍中的第一名,而敗者則成為第二名。
●其中一支隊伍的相互對戰紀錄為3-1,下一支隊伍的相互對戰紀錄為2-2,而第三支隊伍的相互對戰紀錄為1-3。在這種情況下,相互對戰紀錄為2-2和1-3的隊伍將進行一場決勝比賽。比賽的敗者將成為平局隊伍中的最後一名,而勝者將與相互對戰紀錄為3-1的隊伍進行一場決勝比賽。第二次決勝局比賽的勝者將成為平局隊伍中的第一名,而敗者則成為第二名。所有比賽的選邊都由相互對戰紀錄最好的隊伍來決定。(即3-1>2-2>1-3)。
●兩支隊伍的相互對戰紀錄為3-1,而第三支隊伍的相互對戰紀錄為0-4。相互對戰紀錄為0-4的隊伍將成為平局隊伍中的最後一名,而相互對戰紀錄為3-1的兩支隊伍將會按照上述的兩隊平局程序進行一場決勝比賽。
●其中一支隊伍的相互對戰紀錄為4-0,其它兩支隊伍的相互對戰紀錄為1-3。相互對戰紀錄為4-0的隊伍自動成為平局隊伍中的第一名,從而獲得決勝局的勝利。而相互對戰紀錄為1-3的兩支隊伍將會按照上述的兩隊平局程序進行一場決勝比賽。
●其中一支隊伍的相互對戰紀錄為4-0,下一支隊伍的相互對戰紀錄為2-2,而第三支隊伍的相互對戰紀錄為0-4。相互對戰紀錄為4-0的隊伍自動成為平局隊伍中的第一名,從而獲得決勝局的勝利。相互對戰紀錄為2-2的隊伍將會成為平局隊伍中的第二名(因為和0-4隊伍相比它將擁有一對一獲勝記錄),而相互對戰紀錄為0-4的隊伍將成為平局隊伍中的最後一名。
6.4.6.四隊平局。這些隊伍將根據各隊所有累計勝場總時間進行單敗淘汰賽。整個單敗淘汰賽期間,各隊進行Bo1比賽。種子排名將按照在小組賽贏得比賽所用時間最少的隊伍來決定。四支隊伍將分開進行兩場第一輪的比賽;前兩場比賽中,1號種子(也就是勝場總時間最短的隊伍)將迎戰4號種子的隊伍(也就是勝場總時間最長的隊伍),而2號種子將迎戰3號種子。敗者隊伍將被淘汰。在四隊平局首輪勝出的兩支隊伍,將在第三場比賽中對抗,接下來,第三場比賽的獲勝方將獲得第一順位種子,戰敗方將獲得第二順位種子。
6.4.6.1.選邊。該平局中所有比賽的選邊都由勝場總時間最短的隊伍來決定。
6.5.淘汰賽階段(四分之一決賽、半決賽和決賽)
6.5.1.準備。在小組賽回合之後,每個分組的前兩名隊伍將會被抽選進入由八支隊伍組成的分組中。隊伍的種子順位將由每支隊伍在小組賽階段各自分組內的名次來決定。小組賽階段獲得1號種子的隊伍將會迎戰另一個分組的2號種子。迎戰的分組將通過抽籤來進行隨機選擇。
6.5.1.1.抽籤過程需要確保四分之一決賽第一場比賽的勝者將在半決賽與第二場比賽的勝者進行對決,而第三場比賽的勝者將在半決賽與第四場比賽的勝者進行對決。
6.5.1.2.在抽籤時應排除同一小組的兩支隊伍在總決賽前再次相遇的可能(例如A組1號種子將抽進四分之一決賽的第一場比賽中,則A組2號種子不得被抽進四分之一決賽的第一場或第二場比賽中)。
6.5.2.四分之一決賽。四場四分之一決賽都將會以五局三勝賽制來進行。來自同一半區的四分之一決賽勝者將會在半決賽中相遇。
6.5.2.1.選邊。在五局三勝的比賽中,第一局比賽的選邊權屬於種子排名較高的隊伍。第一局比賽後的所有比賽中,前一局比賽的負方將會進行選邊。為避免疑義,如排名較高種子在第二場比賽中落敗,則他們將在第三場比賽中選邊。
6.5.3.半決賽。半決賽將由在四分之一決賽的獲勝隊伍之間進行的兩場五局三勝制比賽組成。半決賽的勝隊將會在決賽中相遇。
6.5.3.1.選邊。每場半決賽第一局比賽的選邊權通過擲硬幣決定。擲硬幣獲勝的一方需要在獲勝後立刻向全球總決賽官方提交他們的選邊決定。第一局比賽後的所有比賽中,前一局比賽的負方將會進行選邊。為避免疑義,如擁有第一局選邊權的隊伍在第二場比賽中落敗,則他們將在第三場比賽中選邊。
6.5.4.決賽。本次錦標賽的最後一輪將會由半決賽的獲勝者進行一場
五局三勝制比賽。決賽的獲勝者將成為2020年全球總決賽冠軍。
6.5.4.1.選邊。總決賽的第一場比賽的選邊權通過擲硬幣決定。擲硬幣獲勝的一方需要在獲勝後立刻向全球總決賽官方提交他們的選邊決定。第一局比賽後的所有比賽中,前一局比賽的負方將會進行選邊。為避免疑義,如擁有第一局選邊權的隊伍在第二場比賽中落敗,則他們將在第三場比賽中選邊。
7.比賽進程
7.1.賽程修改
全球總決賽官方有權決定是否重新安排某一天的賽程、及/或調整全球總決賽的比賽日日期、或以其他方式修改比賽賽程。如果全球總決賽的賽程會進行修改,全球總決賽官方會儘快通知全部的隊伍。
7.2.抵達演播室
參加全球總決賽的隊伍正式名單當中的成員必須在全球總決賽官方規定的時間前抵達演播室。
隊伍必須遵守全球總決賽官方指定的所有規則和規定,包括但不限於健康與安全規定。
7.3.裁判
7.3.1.裁判職責。裁判是全球總決賽的官方人員,負責判斷發生在賽前,賽中以及緊跟賽後發生的比賽相關問題,疑問和情況。他們監管的方面包括但不限於:
●賽前檢查隊伍陣容。
●檢查並監督選手的設備和比賽區域。
●宣布比賽開始。
●指揮比賽中的暫停/繼續。
●對於賽中違反規則的行為進行處罰。
●確認比賽結束以及比賽結果。
7.3.2.裁判舉止。自始至終,裁判的行為都應當具有專業性,並且應該以公正的方式進行裁決。不得對任何選手、隊伍、隊伍經理、所有者以及其他個人展示出喜愛或偏見。
7.3.3.最終裁決。如果一名裁判做出了不正確的裁決,那麼此裁決在比賽過程中無法被撤銷,因為裁判的決定不可更改。但全球總決賽官方可在賽後自行對裁決進行評估,以判斷是否採取了能夠做出公平裁決的正當程序。如果沒有採取正當的程序,全球總決賽官方保留撤銷裁判裁決的權力。全球總決賽官方會始終保留全球總決賽期間所有裁決的最終決定權。
7.4.比賽版本
全球總決賽將會在10.19版本上進行。全球總決賽官方有權決定是否更改比賽版本。
線上伺服器中可用時間不超過一周的英雄將被自動禁用。正在進行重做的英雄將由全球總決賽官方自行判斷是否可用。全球總決賽官方有權隨時決定是否禁用任一英雄。比賽之前將向所有隊伍提供限制使用的英雄名單。
7.5.賽前準備
7.5.1.準備時間。在賽前,選手將會有規定的一段準備時間確保他們完全就緒。全球總決賽官方會將準備時間以及時長作為比賽賽程的一部分告知隊伍和選手。全球總決賽官方隨時可能會更改賽程。選手進入比賽區域後就被認為準備時間開始,在沒有得到現場全球總決賽官方人員或裁判以及另外一名全球總決賽官員允許的情況下不得離開。準備由以下內容組成:
●確認全球總決賽所提供設備的質量。
●連接設備並進行調試。
●確認語音聊天系統功能正常。
●配置符文頁面。
●調整遊戲內的設置。
●進行一定的遊戲內熱身。
7.5.2.座位順序。選手必須按照現場裁判指定的順序就坐。
7.5.3.設備技術故障。如果選手在準備過程中的任何階段遇到了任何設備故障,選手必須立即告知全球總決賽官方。
7.5.4.技術支持。全球總決賽官方將在準備過程中提供協助,並且解決賽前準備期間遇到的任何問題。
7.5.5. 照明強度。在準備階段,選手可以要求調整舞臺照明強度。全球總決賽工作人員將設定照明的最低限度,照明強度不得低於該最低限度。
7.5.6.比賽開始時間。在預想狀態下,選手遇到的任何問題都會在準備過程的專用時間內解決,比賽將按照預定時間開始。由於準備出現問題而導致的延時是可以接受的,將由全球總決賽官方自行判斷。對延遲採取的懲罰將由全球總決賽官方自行衡量。
7.5.7.賽前測試確認。預定的比賽開始之前將有不少於2分鐘的準備時間,將會有一位全球總決賽官方人員與每一名選手確定準備已經就緒。
7.5.8.選手就緒狀態。一旦所有參賽的十名選手都已確認準備完成,未經全球總決賽官方允許,選手將不可以離開比賽區域或者進入熱身遊戲。
7.5.9.遊戲房間創建。全球總決賽官方將決定官方遊戲房間的創建方式。測試完成後選手將立刻遵循全球總決賽官方的指引按照如下位置順序加入遊戲房間:上路,打野,中路,下路,輔助。
7.6.遊戲準備和比賽限制
7.6.1.開始選擇/禁用過程。一旦所有十名選手都進入了官方遊戲房間,一名全球總決賽官方人員會開始確認雙方隊伍已經準備好進入選擇/禁用階段(定義與描述見下文)。一旦確認雙方準備就緒,將有一名全球總決賽官方人員通知房間所有者開始遊戲。
在選擇/禁用階段,教練可以在舞臺上並且允許與隊伍進行交流。當英雄交換階段倒數計時到達5秒的時候,教練要退出舞臺前往指定位置,倒計時到達0秒的時候,教練麥克風將被靜音。
7.6.2.記錄選擇/禁用過程。選擇/禁用過程會通過客戶端內的錦標賽徵召模式功能來完成。全球總決賽官方會在徵召進行的同時記錄選擇/禁用的內容。在重新徵召的情況下,全球總決賽官方將會要求雙方隊伍以不正確的選擇/禁用導致重新徵召之前同樣的順序來進行同樣的選擇/禁用。
7.6.3.錦標賽徵召模式。全球總決賽官方會選擇錦標賽徵召模式或者人工徵召(例如,在聊天當中引導徵召而非使用遊戲內的徵召功能)。在徵召開始後,每支隊伍的先發選手不可被替換。選手可以使用所在隊伍徵召的任何英雄,但是必須與全球總決賽官方確認他們的選擇。
7.6.4.遊戲元素的限制。如果任何裝備、英雄、皮膚、符文,或者召喚師技能存在已知Bug,或者出於賽事方確定的其他任何原因,全球總決賽官方可自行在賽前或賽中的任何時間提出限制。
7.6.5.徵召模式。徵召模式將採取如下的蛇形徵召順序:
7.6.6.選擇失誤。如果出現錯誤的選擇或者禁用英雄,犯錯的隊伍必須在另一支隊伍鎖定下個選擇之前告知全球總決賽官方其原本正確的選擇。這樣的話,此過程將會重新開始,並且恢復到錯誤發生之前的狀態,這樣犯錯的隊伍將能改正自己的錯誤。如果在犯錯隊伍告知全球總決賽官方前,下一個選擇已經確定,那麼錯誤的選擇將視為無法撤銷。
7.6.7.英雄交換。隊伍必須在交換階段倒數進行到20秒之前完成所有的英雄交換,否則將在之後的比賽中受到處罰。根據全球總決賽的自行裁定,超過時間可能將無法交換英雄,例如在一場比賽最後一局無法做出處罰的情況下,選手們必須選擇在交換前所持有的英雄。
7.6.8.選擇/禁用後開始遊戲。在選擇/禁用過程完成後,遊戲將立刻開始,除非全球總決賽官方有其他的規定。此時,全球總決賽官方將會移除比賽區域內的所有印刷製品,包括任何由隊伍成員手寫的筆記。選擇/禁用完成後到遊戲讀取的這段時間,也就是「自由時間」內,選手不允許退出遊戲。
7.6.9.受控狀態下開始遊戲。如果遊戲開始出錯或者由全球總決賽官方決定將選擇/禁用階段從遊戲階段中分離出去,一名全球總決賽的官方人員可以使用可控的手段開始遊戲,並且所有的選手將會根據之前有效的選擇/禁用過程結果來選擇英雄。
7.6.10.客戶端讀取緩慢。如果出現Bug,斷開連接,或者出現其它故障中斷了讀取進程,阻止選手在遊戲開始後加入遊戲,那麼遊戲必須立刻暫停,直到全部十名選手都連接到遊戲當中。
8.遊戲規則
8.1.術語釋義
8.1.1.意外斷開。由於遊戲客戶端,平臺,網絡或者電腦問題,一名選手與遊戲失去連接。
8.1.2.故意斷開。由於選手的行為(例如退出遊戲),一名選手與遊戲失去連接。任何導致斷開的選手行為都將被認為是故意的,無論這位選手的實際意圖如何。
8.1.3.伺服器崩潰。由於遊戲伺服器、比賽伺服器平臺或者場館網絡不穩定的問題導致所有選手與遊戲失去連接。
8.2.遊戲中止
如果一名選手在沒有通知全球總決賽官方或者暫停的情況下故意斷開,全球總決賽的官方人員不需要強行中斷遊戲。在任何暫停或者中斷期間,除非經過全球總決賽官方的批准,選手不得離開比賽區域。
8.2.1.指導暫停。全球總決賽官方可以在任何時間,自主決定遊戲暫停或者控制選手暫停。
8.2.2.選手暫停。選手只可以在以下事件發生後才可以暫停比賽,但是必須在暫停告知全球總決賽官方,並且闡述原因。可接受的原因包括:
●意外斷開
●硬體或者軟體發生故障(例如:顯示器斷電、設備故障或者遊戲出現問題)
●選手身體受到幹擾(例如:粉絲幹擾或者桌椅出現了損壞)
8.2.3.疾病、傷病或者無法比賽。選手疾病、傷病或者無法比賽不是可接受的選手暫停理由。但是,如果選手存在潛在疾病和/或既有病史的情況,選手可以在賽前告知一名全球總決賽官方人員,此官方人員將在比賽期間進行一次暫停來評估問題,以確定該選手是否準備、願意並且能夠在可接受的時間內繼續遊戲。這段時間由全球總決賽官方決定,但是會限制在幾分鐘內。
如選手出現新冠病毒相關症狀,需要接受賽前提供的健康與安全規則中的所有流程。
如果某位選手被認定由於缺乏醫療許可而無法比賽或者繼續比賽,或者隊伍無法提供滿足該規則的人員陣容,那麼該隊伍將會被剝奪比賽資格,除非有全球總決賽的官員自行裁斷,認為遊戲應被判罰獲勝。
8.2.4.繼續遊戲。選手不允許在暫停後自行重新開始遊戲。在得到全球總決賽官方人員的許可,所有的選手都已經被告知而且做好準備,具體依雙方隊伍的選手在遊戲中聊天確定雙方都已經準備好繼續遊戲後,由裁判長或現場導播組成的客戶端內的觀戰者將會取消遊戲暫停。
8.2.5.擅自暫停。如果選手在未得到全球總決賽官方許可的情況下暫停或者取消暫停遊戲,會被認為是影響比賽公平性的行為,全球總決賽官方可以自行決定處罰。
8.2.6.遊戲中止期間的選手交流。出於所有競技隊伍公平競爭的考慮,在遊戲暫停期間,選手之間不得以任何方式進行交流。為避免出現爭議,選手可以與裁判進行交流,但前提是為了尋找或解決導致暫停的原因。如果暫停持續了很長時間,裁判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允許選手在取消暫停前就遊戲相關內容進行討論。
8.3.重啟和恢復程序。
8.3.1.時空斷裂。決定性災難修復工具 (The Deterministic Disaster Recovery Tool)。
8.3.2.Bug。Bug是指導致遊戲結果不正確或不正常,亦可導致遊戲數據和硬體設備工作異常的錯誤、瑕疵、故障或是缺陷。
8.3.3.次要Bug。次要Bug是指包括硬體故障在內,最多只會對選手造成不便的Bug。其中包括能夠改變賽數據和遊戲機制產生影響和改變,但仍可以接受,並將比賽繼續進行下去的Bug。為了避免混淆,在時空斷裂無法使用的情況下,這些Bug將不會導致重賽。
8.3.4.可繼續Bug (Play Through Bug)。可繼續Bug是指不會大幅影響比賽競技公平性的Bug。這可能意味著這些Bug可以採取某些緩解措施來減輕其影響,否則遊戲將難以繼續。比如重啟遊戲客戶端或者電腦。另外,這其中可能還包括可以通過遊戲內其它功能來緩解Bug影響的情況。
此類中還包括「指定告知」下的Bug,也就是在比賽前告知戰隊不會導致重賽的Bug(通常是英雄、道具或者環境交互和持續效果Buff等)。這些Bug只能通過禁用相關英雄、皮膚或者道具來減輕或避免其影響,因此重賽不適用於這些Bug,比賽必須進行下去。
如果全球總決賽官方自行認定Bug會對比賽的競技公平性產生嚴重影響,則可以為「指定告知」下的Bug使用時空斷裂。如果全球總決賽官方自行認定選手或者隊伍人為或者故意觸發Bug,則將不會使用時空斷裂。在使用時空斷裂的情況下,全球總決賽官方應該酌情將可繼續Bug視為次要Bug或者嚴重Bug來對待來進行時空斷裂。如果時空斷裂無法恢復比賽,或者任何選手導致Bug重現,全球總決賽官方將會強制讓比賽進行下去,並且不會提供重賽或者另行使用時空斷裂的選擇。
8.3.5.硬體意外故障。硬體意外故障是指包括伺服器故障、顯示器、電腦故障,或者選手外設故障在內的任何一種硬體故障。這其中不包括由選手故意誘發的任何硬體故障,包括對某位選手的外設造成故意損傷或是毀壞,對顯示器造成的損壞,或是某位選手對某臺電腦進行幹預。全球總決賽官方可以自行裁定硬體故障是否人為有意造成。
8.3.6.嚴重Bug。嚴重Bug是指包括硬體意外故障在內,會大幅損害某位選手在比賽中的競技能力、大幅改變比賽數據或者遊戲機制的Bug,或者正常的外部環境條件難以維繫的情況。全球總決賽官方可以自行裁定Bug是否損害了某位選手的競技能力。
8.3.7.可證實Bug。可證實Bug是指確定存在而並非由於選手錯誤導致的Bug或是嚴重Bug。遊戲觀戰者必須能夠提供重現有問題Bug的情況或事件,並核實該Bug或者嚴重Bug。
8.3.8.中止情況。中止情況是指需要進行重賽的Bug或者其它情況。這些情況包括 (i) 時空斷裂無法使用或者無法修復遊戲的嚴重Bug;
(ii) 無法通過時空斷裂來修復或避免的Bug,包括可能需要禁用相應的英雄或皮膚的Bug;或者
(iii) 任何其他經過全球總決賽官方裁定,包括環境問題和災難性的硬體故障在內,比賽無法維繫的情況。
8.3.9.「死球」狀態。「死球」狀態是指比賽雙方隊伍彼此均沒有產生緊密的互動的時間點。不過某些輕微的互動可能仍然可以構成「死球」。
為了重現死球狀態,應該儘量確定一個儘可能接近Bug出現的時間,同時提供一個在可能的互動發生前大約2秒的窗口期。這麼做的目的是找出一個雙方依然可能交戰,但並非必須產生交戰的時間點。
完美的死球狀態可能並不存在。在這種情況下,首要的目的便是優先找出一個儘可能接近Bug出現,同時雙方又沒有產生緊密交戰的狀態。比如,回溯過多可能會消除一支隊伍所做的團戰準備,包括視野布置、線上壓力和包抄等。
8.3.10.代價。所有的 (i) 選手死亡;(ii) 戰略點(例如防禦塔、召喚水晶、巨龍、峽谷先峰或者男爵等)被奪取,但非戰略點正在奪取的過程中(比如巨龍正被拉出來或者三位選手正在帶一波兵線拆塔而對面沒有敵人);或者 (iii) 冷卻時間不低於110秒的1級終極技能的使用(Bug發生時終極技能的等級或者剩餘冷卻時間不納入考慮)、沒有符文或其他道具冷卻時間減免的情況下冷卻時間不低於110秒的基礎召喚師技能和道具使用。在正常遊戲行為以外故意使用終極技能或召喚師法術等以構成觸發本條例的條件的行為,將不會構成使用時空斷裂的代價。視野(放置或摧毀守衛)、被擊殺掉的小兵等其它因素,儘管在比賽中都有一定的價值,但均不會上升到足以影響考慮是否要使用時空斷裂的水平。
8.3.11.即時報告。一旦某位選手注意到一個Bug(根據定義,包括可能的硬體故障),該選手需要在可行的時間通過下面列出的方法之一儘快暫停遊戲,並向全球總決賽官方通報該Bug。這些方法是:
●通過/pause指令暫停比賽;
●通過音頻語音交流要求一名隊友暫停;
●向一名裁判發起暫停比賽的請求。
為避免混淆,如果某位選手口頭請求一名裁判暫停比賽,就算比賽沒有立刻暫停,該選手依然會被視為在可行的時間進行了一次暫停請求。另外,當兩支隊伍在進行交戰時發現Bug可能無法立刻進行暫停。在這種情況下,全球總決賽官方可以認定在直至交戰結束前的暫停遊戲是不可行的。
8.3.12.遊戲記錄 (Game of Record)。遊戲記錄指的是一局遊戲的十名選手都已加載,而且發展到與對方隊伍進行了有意義互動的時間點。某局遊戲一旦確立了遊戲記錄(「GOR」),允許由於意外事件重新開始的時期就已經結束,並且遊戲從這一時間點往後將被看做「正式比賽」。可以確立GOR的條件有:
●選手在兵線上獲得了對方隊伍的視野。
●任何攻擊或者技能命中小兵、野怪、建築物或者敵方英雄。
●任何一方在對方野區中建立了視野、在對方野區中使用目標性技能(Skillshot ability)或者進入了對方野區,包括離開了河道或者進入了連接敵方野區的草叢。
●遊戲計時器到達兩分鐘(00:02:00)。
8.4.時空斷裂的可用性及使用
在比賽期間的任何時候,如果遊戲發生了Bug,全球總決賽官方必須首先確定選手是否遵循了暫停程序。如果比賽及時暫停,全球總決賽官方接下來必須確定該Bug是否為可確認Bug。如果該Bug屬於可確認Bug,全球總決賽接下來必須確定該Bug屬於次要bug、嚴重Bug還是中止情況。
8.4.1.次要Bug。
如果該Bug是一個次要bug,並且不屬於可繼續Bug,全球總決賽官方必須確定合適的死球狀態,以及使用時空斷裂回滾到死球狀態是否會產生相關的代價。如果該次要Bug會產生相關代價,那麼時空斷裂將不可用,選手會被告知繼續進行比賽。
如果該次要bug不會產生相關代價,全球總決賽官方必須確定 (i) 時空斷裂是否能夠修複比賽;以及 (ii) 將比賽回滾到早前的狀態是否會修正該Bug,或者能否避免該Bug的觸發環境或條件。如果時空斷裂無法修複比賽,或者將比賽回滾到早前的狀態無法修正或是避免Bug,或者該Bug是可繼續Bug,那麼時空斷裂將不應該被使用,並且選手會被告知繼續進行比賽。
如果全球總決賽官方確定可以使用時空斷裂,那麼全球總決賽官方就要確定該次要bug是否對其中一方或雙方產生了顯著的不利。任何一支遭受顯著不利的隊伍將會獲得使用時空斷裂回溯比賽的機會,不過死球狀態的時點不會預先告知該隊伍。如果兩支隊伍都遭受了顯著的不利,任何一支隊伍申請使用時空斷裂,都會激活時空斷裂的使用。
如果任何一支遭受顯著不利的隊伍申請使用時空斷裂,全球總決賽官方將會利用時空斷裂把比賽恢復到一個合適的死球狀態。如果不存在這樣一個合適的死球狀態,那麼根據全球總決賽官方的裁定,選手們仍會被放回到Bug發生前的一個恢復點中去。
8.4.2.嚴重Bug (Critical Bug)。
如果產生了一個嚴重Bug,並且該嚴重Bug不屬於可繼續Bug,全球總決賽官方必須確定 (i) 時空斷裂是否能夠修複比賽;以及 (ii) 將比賽回滾到早前的狀態是否會修正該Bug,或者能否避免該Bug的觸發環境或條件。
如果時空斷裂無法修複比賽,或者將比賽回滾到早前的狀態無法修正或是避免Bug,那麼該Bug則會構成中止情況。
如果產生了一個嚴重Bug,那麼全球總決賽官方就要確定該嚴重Bug是否對其中一方或雙方產生了顯著的不利。任何一支遭受顯著不利的隊伍將會獲得使用時空斷裂回溯比賽的機會,不過死球狀態的時間不會預先告知該隊伍。如果任何一支遭受顯著不利的隊伍申請使用時空斷裂,全球總決賽官方將會試圖尋找Bug發生之前的一個合適的死球狀態。如果不存在這樣一個合適的死球狀態,那麼根據全球總決賽官方的裁定,選手們仍會被放回到Bug發生前的一個恢復點中去。
8.4.3.中止情況。如果產生了一個中止情況,全球總決賽官方應該遵循以下的重賽程序(見下)。
8.4.4.GOR前重新開始。
以下是GOR確立前遊戲可以重新開始的一些情況的例子:
●如果一名選手發現符文或者圖形界面由於遊戲房間和比賽之間產生的Bug沒有正確應用,那麼選手可以暫停遊戲來調整這些設置。如果這些設置無法調整至正確,那麼遊戲可以重新開始。
●如果全球總決賽官方認定出現的技術難題使得遊戲無法正常繼續(包括隊伍能否出現在適當的位置上準備特定遊戲事件,如小兵刷新等)。
●任何允許在GOR之後重新開始的情況。
8.4.5.GOR後重新開始。
以下是GOR確立之後遊戲可以重新開始的一些情況的例子:
●如果遊戲在比賽的任何一個時間點產生了中止情況。
●如果有全球總決賽的官方人員認為比賽環境條件有失公平(例如:現場過度嘈雜、天氣惡劣、無法接受的安全風險等)。
8.5.重賽流程
8.5.1.中止情況。全球總決賽官方將會確定該Bug是否對其中一方或雙方產生了顯著的不利。任何一支遭受顯著不利的隊伍將會獲得重賽的機會。如果任何一支遭受顯著不利的隊伍接受重賽,那麼遊戲將立即按照本章節中的規則重新開始。只有遭受到顯著不利才能獲得重賽的機會。
8.5.2.可控的環境。如果需要重新開始的遊戲沒有達到GOR狀態,某些條件將可以被保留下來,包括但不限於:選擇/禁用結果或召喚師技能。然而,如果比賽已經達到GOR狀態,那麼全球總決賽官方不得保留任何設定。
8.5.3.英雄和皮膚禁用。如果重賽是由於英雄Bug造成的,那麼無論遊戲記錄是怎樣,該場比賽的設定都將不會被保留(包括選用和禁用)。該英雄可能至少在當日比賽的剩餘時間內會被禁用,除非該Bug確定和某個可以被完全移除的特定遊戲元素有關(比如某一個可以被禁用皮膚)。為了避免歧義,當遊戲記錄尚未建立,並且Bug能夠明確無誤地和某個能夠被徹底移除的遊戲元素聯繫在一起時,該場比賽的設定將可以被保留。
8.6.硬體故障。如果出現任何一種硬體失靈的情況,全球總決賽官方應該確定硬體失靈是否會構成次要bug,比如顯示器斷電,某位選手直接走進了敵方的防禦塔下;是否會構成嚴重Bug,比如鍵盤失靈,導致某位選手死亡;或者是否會構成中止情況,比如遊戲伺服器崩潰。隨後全球總決賽官方應該遵循上述的相應標準來採取措施。
8.7.自由裁量權。根據如果全球總決賽官方的絕對自由裁決權,如果全球總決賽官方認為有必要使用時空斷裂或者重新開始比賽來保證全球總決賽的最大利益,那麼全球總決賽官方有權在任何時間使用時空斷裂,或是重新開始任何一場比賽。這種權力不受此份文件缺少的特定語言所限制。
8.8.判定獲勝
如遇導致全球總決賽官方宣布重新開始遊戲的技術難題,全球總決賽官方也可能直接判定一方隊伍獲勝。全球總決賽官方可以自行認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確認某支隊伍將會不可避免地失利。以下標準將可以用於(但並非作為必須條件)決定這種確認。
8.8.1.比賽時長。如果遊戲時間已經超過15分鐘 (00:15:00)。
8.8.2.經濟差距。雙方的經濟差距大於33%。
8.8.3.剩餘防禦塔數目差距。雙方剩餘防禦塔的數量差距大於7個。
8.8.4.剩餘召喚水晶數目差距。雙方剩餘召喚水晶數量差距大於2個。
8.8.5.剩餘水晶樞紐防禦塔數目差距。雙方剩餘水晶樞紐防禦塔的數量差距為2個。
8.8.6.英雄差距。雙方存活英雄的數量差距至少為4個,並且所有死亡英雄剩餘復活時間至少為40秒。
8.8.7.直接獲勝。在出現技術問題時全球總決賽官方認為除了判定一方隊伍獲勝以外不存在其它的可能性。
8.9.遊戲後程序
8.9.1.結果。全球總決賽官方會確認並記錄遊戲結果。
8.9.2.技術記錄。選手將與全球總決賽官方確定任何技術問題。
8.9.3.休息時間。全球總決賽官方將告知選手下場遊戲選擇/禁用開始前的剩餘時間。每局比賽之間的的標準時間為12分鐘,從水晶樞紐爆炸開始計算,到選手必須就坐為止。具體的時間將由裁判來告知教練和/或選手。當所有選手就坐後,選擇/禁用階段就會開始。如果在裁判規定的時間選手沒有就坐並做好選擇英雄的準備,隊伍將會由於拖延比賽而受到處罰。
8.9.4.棄權的結果。通過對手棄權取勝的比賽,獲勝方將會按照這場比賽獲勝的最大分差取勝(例如:BO1為1-0,BO3為2-0,BO5為3-0)。棄權的比賽不會記錄其它數據。
8.10.比賽後程序
8.10.1.結果。全球總決賽官方會確認並記錄比賽結果。
8.10.2.下場比賽。選手將會被告知他們目前在賽事中的排名,以及下場預定的比賽。
8.10.3.賽後義務。選手將會被告知一切賽後義務,包括但不限於:出席媒體活動、採訪以及任何比賽相關事宜的深入討論。隊伍需要為媒體留出至少20分鐘的時間,並且無論比賽勝負,都要讓至少兩名當日進行過任何一場比賽的選手到場。
9.選手行為
9.1.競技行為
9.1.1.不公平遊戲。以下行為會被認為是不公平遊戲,並將由全球總決賽官方自行裁定處罰。
9.1.1.1.合謀。合謀的定義是兩名或以上選手、教練、隊伍達成協議,使對立選手處於不利局面。合謀包括但不限於如下舉動:
9.1.1.1.1.串通比賽,也就是兩名或兩名以上選手達成協議,
不在遊戲中傷害或阻止對手,或是沒有在遊戲中以合理的標準進行競爭。
9.1.1.1.2.事先安排分割將近和/或任何其它形式的報酬。
9.1.1.1.3.向一名同謀者發送或接收暗號、電子信號或者其它東西,反之亦然。
9.1.1.1.4.由於獎金或其它任何理由,有意在某局遊戲中失利,或是唆使其他選手如此行動。
9.1.1.2.競技公平性。任何隊伍都應在全球總決賽的遊戲中時刻秉承良好的體育精神,盡全力參與比賽,始終保持誠實,並保證公平遊戲的原則不被破壞。值得注意的是,在決定是否違反此規則的時候隊伍陣容以及選擇/禁用階段是不在考慮之內的。
9.1.1.3.黑客行為。黑客行為的定義是任何選手、隊伍或者代表選手或隊伍的個人對《英雄聯盟》的遊戲客戶端做出任何修改。
9.1.1.4.利用漏洞。利用漏洞的定義是故意使用任何
遊戲內的Bug以獲得優勢。包括但不限於如下舉動:購買裝備時的小故障,與中立野怪互動中的小故障,英雄技能表現中的小故障或者任何由全球總決賽官方認定的,沒有按照預期運作的遊戲功能。
9.1.1.5.窺屏。觀看或者試圖觀看觀戰者屏幕。
9.1.1.6.代打。使用其他選手的帳號比賽或者教唆、慫恿及指引其他人使用另一名選手的帳號進行遊戲。
9.1.1.7.作弊設備。使用任何種類的作弊設備及/或作弊程序。
9.1.1.8.故意斷開。在沒有正當以及明確闡明的原因的情況下故意斷開連接。
9.1.1.9.全球總決賽自由量裁權。其他任何違反了此規則及/或全球總決賽為競技遊戲制定的完整性標準的舉動或不作為行為。
9.1.2.褻瀆及仇恨言論。隊伍成員不得使用淫穢的、侵犯他人的、粗俗的、無禮的、威脅性的、辱罵的、誹謗的、中傷他人的、具有攻擊性的或者令人厭惡的語言;也不得在比賽區域中或附近的任何時候採取鼓動、煽動仇恨或歧視他人的行為。隊伍成員不得使用任何全球總決賽及其籤約隊伍提供或者允許使用的工具、服務以及設備發表、傳播、散布等形式宣揚上述言論或信息。隊伍成員不得在社交媒體,或者直播等任何公開會見活動上使用此類語言。
9.1.3.幹擾/無禮行為。隊伍成員不可以對其他隊伍成員、粉絲,或官方人員採取任何動作或者打任何手勢,也不可以煽動任何他人做同樣的內容,包括:嘲笑,幹擾以及敵視行為。
9.1.4.侮辱行為。對全球總決賽官方、其他隊伍成員或者觀眾的侮辱是無法容忍的。多次違反禮節,包括但不限於:接觸其他選手的電腦、身體以及財產的,將會受到處罰。隊伍成員以及他們的嘉賓(如果有)必須有禮貌地對待所有參加比賽的個人。
9.1.5.演播幹擾。任何隊伍成員都不可以接觸或者以其它方式幹擾燈光、攝像機以及其它演播設備。隊伍成員不可以站在椅子、桌子或者其他的演播設備上。隊伍成員必須遵循全球總決賽演播人員的所有指示。
9.1.6.未經許可的通信。所有的行動電話、平板電腦以及其他支持語音的、及/或「能發聲」的電子設備在比賽期間,必須在比賽開始之前從比賽區域中移除。選手在比賽區域中不可以發送簡訊、電子郵件,或是使用社交媒體。比賽期間,先發選手的交流僅限於先發選手隊伍的成員之間。
9.1.7.服裝。隊伍成員可以穿著帶有多個標識或宣傳語言的服裝。全球總決賽隨時保留禁止會引起歧義或冒犯他人服裝的權力,包括:
9.1.7.1.含有對任何產品、服務以及言論所作出的虛假的、未被證實的或者無根據的言論。全球總決賽將以唯一且絕對的自由量裁權,認為其缺乏道德。
9.1.7.2.為任何非「非處方」藥品、菸草產品、火器、手槍或者軍火所做的廣告。
9.1.7.3.含有任何在全球總決賽區域被認定為非法活動的組成或相關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煽動、協助或者宣傳賭博行為的彩票或企業、服務或產品。
9.1.7.4.含有任何誹謗的、淫穢的、褻瀆宗教的、粗俗的、令人厭惡的或帶有攻擊意味的內容,或者是形容描述任何身體內在機能或內部因素導致的症狀,或是涉及到不被公眾認為是可接受話題的事項。
9.1.7.5.為任何色情網站或者色情產品做廣告。
9.1.7.6.包含任何商標、受版權保護的內容或者在沒有得到所有者同意前便使用的其他著作權內容,或者會令全球總決賽及其附屬機構造成任何侵權、濫用以及其他形式不正當競爭的內容。
9.1.7.7.誹謗或者中傷任何其他隊伍、選手、任何其他個人、實體及產品。
9.1.7.8.對於沒有遵循上述服裝規則的隊伍成員,全球總決賽保留拒絕其進入場館或者繼續參加比賽的權利。
9.1.8.身份。選手不可以遮擋他/她的臉部,或者採取任何試圖向全球總決賽官方隱瞞其身份的行為。全球總決賽官方必須可以在任何時候辨別出每名選手的身份,並且可以命令選手移除任何會妨礙選手身份辨認或者會分散其他選手或全球總決賽官方注意力的事物。因此,以及4.8章節中所列原因,不允許佩戴帽子。
9.1.9.觀戰者電腦。隊伍成員或者隊伍工作人員不得使用後臺教練觀戰者電腦幹擾任何比賽,或是藉此和任何比賽相關的人員進行溝通。無論是否有意,通過後臺教練觀戰者電腦來暫停比賽或是在比賽中向參賽選手發送信息等幹擾比賽的行為將會導致做出該行為的隊伍被剝奪比賽的資格。
9.1.10.不得幹擾裁判。在遊戲暫停或者其它比賽停止的場合(包括遊戲伺服器崩潰),後臺區域的隊伍成員不得接近主裁判或者任何裁判,隊伍成員也不得就比賽停止的內容試圖影響到主裁判、裁判或者任何全球總決賽官方人員。
9.2.不專業的行為
9.2.1.遵循準則的義務。除非另有明確規定,侵犯或者違反這些規則是可以進行處罰的,無論是否有意為之。嘗試違反或者侵犯規則也可能經受處罰。
9.2.2.騷擾行為。騷擾行為是被禁止的。騷擾的定義是,在相當一段時間內有計劃地、惡意地並且反覆地採取行為,也可能是一次過激的行為,目的是孤立或排擠某人,或是對他人的尊嚴造成惡劣影響。
9.2.3.性騷擾。性騷擾是被禁止的。性騷擾的定義是不受歡迎的性企圖。衡量的標準在於當事人是否認為此舉不受歡迎或者有冒犯的意味。對於任何性威脅、性強迫或者許諾以利益交換與性有關之恩惠的行為都是絕對不可容忍的。
9.2.4.歧視與詆毀。隊伍成員不得由於種族、膚色、人種或者社會出身、性別、語言、宗教信仰、政治立場或者其它任何觀點、財務狀況、血緣或者其它任何地位、性取向或其它任何原因,通過侮辱、歧視或詆毀言辭或行為冒犯國家、個人或者團體的尊嚴及完整性。
9.2.5.關於全球總決賽、拳頭遊戲以及英雄聯盟的相關陳述隊伍成員不得進行製造、發表、授權或者籤署任何對旨在對全球總決賽、拳頭遊戲或其附屬機構或英雄聯盟最大利益有不利影響或損害的陳述。全球總決賽有權對此進行裁定。
9.2.6.選手行為調查。如果全球總決賽官方或者拳頭遊戲認定隊伍成員違反了召喚師準則、英雄聯盟服務條款或者其他英雄聯盟規則,全球總決賽官方可以全權決定是否進行懲罰。如果全球總決賽官方聯繫隊伍成員,就調查問題展開討論,隊伍成員有義務敘述實情。如果隊伍成員隱瞞信息,或者誤導全球總決賽官方人員阻礙調查,那麼該隊伍或隊伍成員將會受到處罰。
9.2.7.犯罪活動。隊伍成員不得參與任何被習慣法、法例以及協定所禁止的、以及會導致或者有可能會被擁有合法管轄權的法庭認定有罪的活動。
9.2.8.有悖公德的行為。隊伍成員不得參與任何被全球總決賽官方認為是不道德的、可恥的、或者是有悖於傳統道德準則的行為。
9.2.9.保密義務。隊伍成員不得以任何通信手段,包括全部的社交媒體渠道,公開任何由全球總決賽或者拳頭遊戲任何相關人員所提供的保密信息。
9.2.10.賄賂。任何隊伍成員不得向任何隊員、教練、管理人員、裁判、全球總決賽官方、拳頭遊戲員工或另一支總決賽參賽隊伍的相關人員通過禮物或禮金等形式換取擊敗某戰隊或被某戰隊擊敗的承諾和要求。
9.2.11.禁止挖人及幹涉。任何隊伍成員或隊伍相關人員都不得招攬、引誘或者為已與任何全球總決賽隊伍籤訂合約的任何隊伍成員提供合約,也不可以慫恿任何此類隊伍成員違約或者以其他形式與上述隊伍終止合同。正式教練或選手不得勸誘某支隊伍來違反本規則。正式教練或選手可以公開表達離開隊伍的意願,並且鼓勵任何有關方面聯繫其管理人員。
正式教練或選手不得直接誘使隊伍與其管理人員聯繫,或是企圖觸犯其合同義務。違反此規則將會受到由全球總決賽官方自行決定的懲罰。
9.2.12.禮物。任何隊伍成員不得接受禮物、禮金或者報酬以換取與比賽競技有關的承諾和要求,目的在於擊敗或者嘗試擊敗其它隊伍,或者放棄比賽或是假賽。此規則唯一的例外是隊伍的官方贊助商和所有者根據比賽表現向隊伍成員提供的報酬。
9.2.13.拒絕服從。任何隊伍成員不得拒絕或者不聽從全球總決賽官方的指令或決定。
9.2.14.假賽。任何隊伍成員不得提出、同意、謀劃、或者嘗試以任何法律或此份規則禁止的手段影響遊戲或者比賽結果的行為。
9.2.15.文件或其它要求。整個全球總決賽期間,全球總決賽官方可能會在不同時期要求隊伍提供文件或其他合理的物品。如果文件資料不滿足全球總決賽官方所制定的標準,那麼隊伍有可能會受到處罰。如果在規定的時間內,全球總決賽官方沒有收到要求提供的文件或者物品,或者收到的事項不滿足全球總決賽制定的標準,那麼隊伍將會被予以處罰。
9.3.涉及賭博
任何隊伍成員以及全球總決賽官方人員都不得直接或者間接地參與任何與全球總決賽遊戲、比賽或者賽事結果有關的投注與賭博。
9.4.特別要求
9.4.1.隊伍成員必須隨時遵守賽事安全規則、選手手冊和其他拳頭遊戲提供的特定文件要求。
9.4.2.禁止非全球總決賽參賽隊伍的成員使用當地中國管理部門提供的邀請籤證前往或嘗試前往中國。違規者將予以重罰,包括但不限於終身全球禁賽。
9.5.受罰
任何參與或者試圖參與構成不正當遊戲的行為將會受到處罰,全球總決賽官方有權對此作出裁決。此類行為導致的處罰的性質及程度將由全球總決賽全權進行裁定。
9.6.處罰
任何隊伍成員被證實違反上述任何規則後,全球總決賽官方將不受9.4章節中所列的權力限制,並採取下列處罰:
●口頭警告
●失去目前或者未來遊戲選邊的資格
●失去目前或者未來遊戲禁用的資格
●罰款以及/或者沒收獎金
●遊戲棄權
●比賽棄權
●禁賽
●取消參賽資格
重複地違反規則將提升所受處罰的力度,直至取消將來全球總決賽的參賽資格。應當注意的是,上述處罰並不總是逐級提升的。例如,全球總決賽官方可以自行裁定,在某選手第一次違反規則時便取消其參賽資格。只要上述選手行為的惡劣程度足以被全球總決賽官方取消其參賽資格。
9.7.發表權
全球總決賽官方有權發表聲明陳述某隊伍成員受到了處罰。此類聲明中所涉及任何隊伍成員及/或隊伍將被視為放棄任何針對英雄聯盟冠軍聯賽有限責任公司、拳頭遊戲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或者其母公司、子公司、相關人員、僱員、經紀人或者合約方採取法律行為的權利。
10.規則精神
10.1.最終決定權
所有涉及本規則、選手資格、全球總決賽的日程及階段安排的解釋,以及對不端行為的處罰的決定權完全屬於全球總決賽官方,且決定不會更改。全球總決賽官方不接受任何關於上述決定的申訴,也不接受任何賠償或者其他補救方法。
10.2.規則變動
全球總決賽官方可以隨時對此規則進行修訂、改動或者補充,旨在確保全球總決賽的公平競爭及完整性。
10.3.全球總決賽的最大利益
全球總決賽官方隨時會行使必要的權力以保證全球總決賽的最大利益。這種權力不受此份文件缺少的特定語言所限制。全球總決賽官方有權對任何其行為不在全球總決賽最大利益範圍內的實體採取任何處罰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