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後園,可以看見牆外有兩株樹,一株是棗樹,還有一株也是棗樹。
——魯迅的《秋夜》
記得以前看到魯迅先生的這篇文章的時候,不明白為什麼要這樣寫,明明都是棗樹,卻還要倆次介紹。當我真正明白原因的時候已經是體驗過愛情的苦。
我們總會遇到這樣一個人,你為他(她)付出了所有,視她(他)為你的全部,可到最後還是被傷的「遍體鱗傷」,後來只剩下你自己。
世界上終究沒有兩全其美的事,有時候我們愛的人,不愛我們,而愛我們的,我們卻不愛,我們總是在尋找那個心儀的對象,卻從未想過給他(她)一次機會,給我們自己一次機會。總是抱著不撞南牆不回頭的信念,總覺得有一天對待回被自己感動。
往往你討厭的那個人其實就是你自己。
最怕的就是某一天我們真正的聽懂了一首歌,而自己也成為了其中的「主角」。
也真正地理解感同身受這個詞,而他們經歷得多了會用唱的形式發洩出來,我們只是希望歌詞成真。
我多想再見你,哪怕匆匆一眼就別離。
後來看到過這樣一條評論:「回到家,家裡有兩雙鞋,一雙是我的,另一雙還是我的」。
也許最後的我們也是這樣了,突如其來的闖入,聲無悄息的離開,一切都是那麼的自然,就好像你從未出現,我只是做了一個比較真實的夢而已罷了。
[晚安]
晚睡的你,忙碌了一天,早點休息,也許在夢裡你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