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交警提醒:事故發生後,車上人員務必及時撤離
3月7日,甬莞高速往溫州方向189KM路段,因輪胎爆胎,洪師傅駕駛的貨車側翻在高速公路上,整車泥鰍散落一地。同一條路,今年兩次側翻,因未投保商業險,事故損失要自行承擔,洪師傅也是欲哭無淚。
2600斤泥鰍佔據大半個路面
當天下午,洪師傅開著貨車從象山出發,前往溫州。車上載著2600多斤活泥鰍,價值26000多元。
監控顯示,18時56分許,洪師傅的貨車呈蛇形軌跡行駛近百米,360度翻滾,最終側翻在路上,佔了靠近綠化帶的一整個車道。當時,車輛已經行駛到甬莞高速溫嶺城南鎮長沙路段,距目的地只有一個半小時的車程。
車輛側翻後,水箱裡的泥鰍順著水流而下,瞬間佔據了大半個路面。幾分鐘後,洪某從貨車內爬了出來,隨後返回車裡拿了一個紅色塑膠袋,站在貨車邊上,左手揮舞著紅色塑膠袋,右手揮舞著亮屏的手機,提醒過往車輛注意避讓。
夜間行車能見度有限,好幾次其他車輛發現該情況時,距離已經非常接近,只能採取急剎車。洪某不得不在急剎的車輛間來回躲閃,險象環生。
「人為什麼不立即離開現場?」面對高速交警的詢問,洪師傅言語含糊,表示車輛爆胎側翻後找不到三角警示牌,便充當「人肉警示牌」,採用在高速公路車道上揮舞塑膠袋的方式提醒後方車輛。
巧的是,今年1月份,也有一輛運載泥鰍的貨車在甬莞高速上側翻。交警一查,正是洪師傅。
47名司機因未及時撤離被處罰
「車靠邊、人撤離、即報警」類似的宣傳標語頻繁出現在高速跨線橋、服務區等地方,主要就是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2月22日上午10時08分,瀋海高速往寧波方向台州出口減速車道附近的快車道上發生一起四車追尾事故。事故涉及一輛槽罐車和三輛小轎車。監控顯示,其中有兩輛車的人員下車在車道上理論。
高速交警趕到現場時,後方已經造成了排隊擁堵。事故車均屬於輕微碰撞,能移動,4名司機均未自行撤離現場,被高速交警處以200元罰款,並給予嚴肅批評教育。
記者從台州高速交警了解到,今年2月份以來,高速交警加大了對此類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截至2月27日,高速交警已經對47名司機在車輛發生事故、故障後,應當撤離而未及時撤離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高速公路上小事故不撤離,釀成大事故的案例時有發生。」台州高速交警支隊民警王堅介紹,車輛發生故障時,將車停靠到應急車道上,車上人員應立即撤離到安全地帶,駕駛員要在車輛後方150米處設置警告標誌並撤離,撥打「12122」報警,等待救援。
責任編輯:餘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