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記者 莊德通)我國音樂市場收入居全球第七位、有 91%的音樂人已經入駐了數位音樂平臺、超過一半的音樂人沒有音樂收入……12月21日,中國傳媒大學音樂與錄音藝術學院教授張豐豔工作組發布了《2020中國音樂人報告》(下稱「報告」)。
該報告收集了 3000 多名一線音樂人的問卷數據,並對其中 104 位音樂人進行訪談,深入研究音樂人的生存與發展現狀、音樂人的版權認知程度、音樂人的專業能力、音樂人對行業發展的適應情況等方面的相關問題。
報告指出,與2019年相比,我國音樂市場收入仍居全球第七位。在過去一年,我國數位音樂平臺的註冊音樂人數量繼續增長,音樂人來源於數位音樂平臺或短視頻直播平臺的收入呈現上升趨勢,但目前音樂人音樂收入的平均數仍處於偏低水平,有52%的音樂人沒有音樂收入,24%的音樂人的音樂收入佔個人總收入的 5%以內。
此外,當下我國音樂人的維權意識和維權狀況不容樂觀。報告指出,音樂人對於是否侵權的概念比較模糊,對侵權行為缺乏必要的認知。
數據統計還顯示,有9%的音樂人在作品被侵權後會選擇放棄維權,值得注意的是,在放棄維權的原因中,有22%的音樂人因侵權行為並未對其帶來實際損失而放棄維權,這也從側面體現出了音樂人版權意識的薄弱。
報告顯示,在曾經嘗試過維權的音樂人中,維權的成功率不到50%,成功率不高。原因除了多數獨立音樂人在維權過程中缺少話語權之外,網絡侵權取證難、版權未註冊、侵權方態度差等也是多數音樂人維權難、維權不成功的原因。
因此報告建議,之後應當加強對音樂人和版權使用者版權意識的培養,強化版權集體管理組織的職能從而使音樂人在維權過程中具備一定話語權。
值得關注的是,報告還指出,我國對著作權的重視達到了新的高度。2020年11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決定,自 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報告認為,最新修訂內容進一步適應數字時代的文化作品傳播特點,將會使創作者的權益得到更加全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