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該!桂林一副局長隱瞞武漢行程致多人隔離觀察,被立案調查
故意隱瞞病情、行程、接觸史等相關信息的問題,一般大都發生在上了年紀或者沒有文化的老年人身上,年輕人或者有文化的人一般不會犯這種低級錯誤。可是廣西桂林就偏偏有人打破這樣的常規,結果被紀委立案調查。下面,小編就帶大家了解一下吧!
近日,廣西桂林市臨桂區某局副局長周某某因違反疫情防控工作紀律,故意隱瞞武漢行程,致使44人被隔離觀察,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被桂林市臨桂區監察委員會立案調查。
周某某近期行程及活動軌跡:2020年1月19日,周某某前往河南省南陽市,1月21日在返回桂林途中轉道武漢漢口,在武漢市高鐵站停留約9個小時後,於1月22日上午7點乘坐動車G431從武漢市返回桂林。
回後來,周某某不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時主動向組織報告本人到過疫區情況,也沒有採取居家隔離措施,還多次到人員密集的場所活動。1月23日,周某某參加單位疫情防控工作會議;1月24日,攜家人回兩江鎮寶山村過年;1月25日,出現發熱症狀;1月26日,自駕車到臨桂買藥;1月27日,到單位春節值班;1月28日,因持續發熱到桂林市第三人民醫院就醫,並被隔離治療;1月29日,經桂林市第三人民醫院鑑定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當天周某某才向單位主要領導報告曾在武漢漢口高鐵站停留9小時的情況;2月4日周某某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此時,因周某某隱瞞不報被隔離觀察人數已達44人,給國家或他人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和麻煩。
其實最高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早已明確規定,「故意傳播突發傳染病病原體,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患有突發傳染病或者疑似突發傳染病而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者治療,過失造成傳染病傳播,情節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
周某某身為國家公職人員,無視國家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身試法,最終被立案調查。他自己也許現在後悔死了,但是世上沒有後悔藥,等待他的必將是黨紀國法的嚴懲。而對於周某某被立案調查這件事,多數網友表示非常氣憤,認為他是自作自受、害人害己,活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