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我們早已聽到你的呼喚。數以百計的朋友曾多次查詢Uber何時在澳門提供服務;有數以千計的澳門市民曾於外遊時多次使用Uber;更有多達127,000位市民和遊客曾於澳門打開Uber應用程式,希望在澳門體驗我們的服務。
今日,我們終於可以響應你們期盼以久的要求,
宣布 ─ Uber已登陸澳門!
無論你想到金光大道狂歡一晚,或到白鴿巢公園過一個悠閒下午,只需接下手機,即可享受安全、可靠和高質素的Uber服務。
本地歌手小肥亦形容Uber好正好方便。當Uber登陸澳門的時候,小肥率先試搭,成為首位乘客。輕按手機,幾分鐘內一架UberBLACK立刻抵達,將小肥帶到目的地。
現在輪到你體驗Uber的時刻!
即使從未用過Uber,你只需要跟隨以下步驟:
免費下載Uber應用程式到你的iPhone或Android手機
開設帳戶和登記你的信用卡資料
按下Uber應用程式,設定你的出發地點,
即有私人司機將你送到目的地!
由於我們仍處於試業階段,車輛數目有限。
如你有幸享受Uber服務,歡迎你電郵至support@uber.com提供寶貴意見,亦請密切於Twitter和Instagram上關注@Uber_Macau,留意重要的提示和更新信息或動向!
治安警察局10月23日通知:
當局高度關注「叫車」手機應用程式涉及的違法行為
治安警察局和交通事務局高度關注有公司聲稱透過手機應用程式提供車輛載客服務。現正密切留意有關【叫車服務】軟體的發展,若發現當中有涉及違規情況將予以打擊。
兩局再次重申,根據《道路交通規章》第52條〈註冊之申請〉第14款規定:車輛如被用於提供有別於獲許可或註冊用途且有報酬之服務〈俗稱「白牌車」〉,駕駛員須被科處罰款澳門幣30,000元。同時,根據第366/99/M號訓令核淮之《輕型出租汽車 (的士) 客運規章》第12條第3款a項之規定,若的士駕駛員向乘客收取與收費表所定之法定車資有別之款額,駕駛員須被科處罰款1000元。
顯然而見,根據澳門目前法例對於【接載乘客服務】的監管,有關「叫車」手機應用程式的部分原本設計和盈利模式無法在本澳合法營運。
首10月檢控320多宗白牌車
根據治安警察局資料顯示,今年1月至10月中旬,涉及〈俗稱「白牌車」〉違法載客收取報酬行為被治安警察局檢控共326宗。
治安警察局會持續打擊〈俗稱「白牌車」〉的違規外,亦密切關注【叫車服務】發展,為此呼籲市民積極舉報有關違規行為,以便警方進一步掌握最新的資訊,進行更有效部署打擊行動。
此外,兩局亦提醒市民,使用任何手機應用程式提供的服務時,要注意個人私隱、信用卡資料可能會外洩,發生交通意外時可能沒有保險賠償,服務收費及質素亦未必能得到保障。故市民出行應使用合法之交通工具,以保障自身安全及消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