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服務「編手冊」 上交所發布定期報告業務指南

2020-12-17 金融界

來源:證券日報

作者:徐一鳴

圍繞資本市場制度供給,上交所在優化、清理規則方面又有實質動作。8月18日,上交所對外發布《上市公司定期報告業務指南》(以下簡稱《業務指南》)。

《業務指南》歸納了定期報告的編制與披露業務要求,涵蓋了與定期報告密切相關的重要業務,包括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定期報告相關重要事項、定期報告的編寫格式和報送文件等,供上市公司在辦理定期報告業務中參考使用,以提高上市公司定期報告信息披露質量和規範運作水平。

據記者了解,《業務指南》梳理整合了定期報告編制和披露有關的規則要求和注意事項,集中在一個指南中,以期達到定期報告「一本通」的效果,方便上市公司參照使用。

對於此次業務指南的起草背景和總體思路,上交所相關負責人告訴《證券日報》記者:「本次制定《業務指南》,主要是落實證監會要求,歸併簡化同類事項的備忘錄、監管問答等規範性文件,為市場提供規則便利,降低信息披露成本。在這方面,上交所一直高度重視。」

據介紹,早在2012年,上交所就形成了「基本業務規則、一般業務規則、常用業務指南」三個層次的信披業務規則體系,在官網全部對外公開,並堅持每年定期清理優化。經過多年實踐,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需要集中予以解決。比如,有的專項規定較為分散,有的僅服務一時之需,有的規範性要求與指導性要求界限不清。這次清理主要著眼於「層次分明、結構清晰、內容精簡」的目標,先行從定期報告相關的備忘錄、監管問答等入手,集合形成了《業務指南》。《業務指南》的定位側重於指導性而非規範性,集中解釋說明上位規則要求、提示日常信披注意事項,使得規則查詢更加便利、編制使用更加容易。

定期報告是否能按時編制和披露,內容是否真實、準確、完整,董監高是關鍵。《業務指南》結合年報編制的關鍵環節和董監高的職責要求,相應予以解釋說明,強化事前提醒。通過引導「關鍵少數」在定期報告編制與審議中明確分工、加強配合,推動提高編制與審議效率。

對此,滬市某上市公司董秘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上交所針對定期報告發布了相關業務指南,將相關定期報告工作的要求更加細化和具體,對董監高的履職要求更明確,將有助於上市公司進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從而提升上市公司與資本市場的溝通質量,加強雙方的相互理解與信任。」

他認為,《業務指南》幫助董監高正確理解規則,避免因不當異議影響定期報告的正常編制與披露。此外,獨立董事在定期報告尤其是年報期間發揮著重要的監督作用,《業務指南》承續原定期報告備忘錄的內容,專門提醒獨立董事注意積極履職。

定期報告重要性不言而喻,尤其是年報,是上市公司對整個報告期內生產經營、財務狀況、投資發展、治理內控等情況的總結分析,是投資者獲取公司信息的重要來源,以及投資決策的重要依據。定期報告對證券交易價格往往具有重大影響,歷來為市場相關各方所高度關注。每年有不少上市公司未能在定期報告前及時、準確地披露業績預告、業績快報,不僅影響投資者及時獲取公司業績信息,甚至可能違反《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規定。

此次對規則的梳理,上交所以定期報告的編制和披露為抓手,通過提供具有實用性、友好度的指南,讓定期報告的披露更順暢,通過減少程序上的疑問,讓公司更聚焦對定期報告的「實體」內容的編制,也體現了對投資者知情權的重視。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教授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定期報告對於市場投資者有一定的指引作用,尤其是部分股票在今年上半年經歷大幅度的波動,出現偏離基本面的情況,此時的定期報告就是一個很好的基本面驗證。」

寶新金融首席經濟學家鄭磊告訴《證券日報》記者:「上交所發布的《業務指南》,是監管服務工作的一部分,能有效指引上市公司提高定期報告披露質量,更好地服務於市場。長期來看對上市公司和保護投資者都是有益的。」

相關焦點

  • 服務與監管和鳴 上交所助力公司發展奏響「新曲風」
    只有真正聽清上市公司的聲音,才能給予最熨帖的服務,引發最深處的「共鳴」與最默契的「和音」。  在加強溝通方面,上交所還藉助服務通氣會的形式,由監管部門每一位員工把為上市公司服務的主要內容向對口的各上市公司通報,並徵集意見和建議,將全新的工作作風和態度傳遞至上市公司。後續,這種通氣會將以一季度一次的頻率,成為定期服務的溝通機制。
  • 上交所發布《科創板公司信披工作備忘錄》及配套公告格式指引
    在制定過程中,上交所總結主板信息披露監管工作有益經驗,遵循突出重點、局部優化的思路,力求使《科創板信息披露工作備忘錄》成為科創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具體指南。一是落實重點制度差異化信披要求。科創板在退市、股權激勵、持續督導、經營性信息披露和風險提示等方面,均結合科創公司實際情況作出了差異化安排,與之相關的信息披露要求需要配合調整完善。
  • 上交所就發布《會員投資者教育工作指引》答記者問
    為統一規範要求,在系統梳理並提煉目前上交所對會員開展投教工作規範要求的基礎上,《指引》明確了會員開展投教工作的規則依據、工作目標和原則以及投教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內容和渠道等內容,要求會員應按照上交所相關業務規則和《指引》的要求,切實做好投教工作。此外,會員還應深入了解投資者需求,努力創新投教方式方法,提供差異化的投教服務,切實提升投教效果。
  • 紅河州質量技術監督局關於發布行政許可事項辦事指南和業務手冊的...
    紅河州質量技術監督局關於發布行政許可事項辦事指南和業務手冊的公告2018年第2號 文章來源:紅河州質監局
  • 上交所:4類公司8類事項將納入重點監管範圍
    11月24日,上交所發布《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3號——信息披露分類監管》(以下簡稱《指引》)。這是上交所繼信息披露直通車、分行業信息披露監管、「刨根問底」式監管之後,總結監管實踐經驗,主動適應市場需要,在監管方式上作出的又一次提升優化。
  • 《科創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備忘錄》及配套公告格式指引發布
    科創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具體指南  上交所表示,在制定《科創板信息披露工作備忘錄》過程中,上交所總結主板信息披露監管工作有益經驗,遵循突出重點、局部優化的思路,力求使之成為科創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具體指南。  一是落實重點制度差異化信披要求。
  • 推薦|《皮書手冊——寫作、編輯出版與評價指南》
    同時,《皮書手冊——寫作、編輯出版與評價指南》(第四版)電子書及預售紙書上線,本手冊是國內專門針對一個學術品牌和圖書品牌的編寫、編輯出版、評價而制定的指南與規範,是皮書乃至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報告的研創者、編輯、出版者開展相關工作的重要參考。歡迎關注。
  • 上交所對*ST經開時任董事會秘書潘笑盈、譚匯泓予以監管關注
    每經AI快訊,2020年12月16日,上交所對*ST經開(600215,SH)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關注。上交所指出,公司多次違規為控股股東提供大額擔保,未履行決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導致年審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內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 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對財務報告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其行為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鑑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形,上交所已對公司及主要責任人作出紀律處分決定。
  • 創業板《規則彙編》和《董秘手冊》發布
    本報訊 記者溫濟聰報導:12月8日,記者從深圳證券交易所獲悉,《創業板規則彙編》(以下簡稱「《規則彙編》」)和《創業板董秘信息披露實用手冊》(以下簡稱「《董秘手冊》」)近期發布。  據介紹,《規則彙編》整理收錄了除《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以外適用於創業板上市公司的特別規定、指引、通知、備忘錄、業務辦理指南等54項業務規則,覆蓋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保薦工作、股份變動、併購重組和再融資等方面。
  • 上交所發布關於科創板董秘、獨董任職資格相關說明
    【TechWeb】5月7日消息,據上交所官網發布的信息顯示,為確保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工作平穩實施,根據中國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培訓工作指引》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擬開設科創板董事會秘書任職資格培訓和科創板獨立董事任職資格培訓等兩類培訓項目。
  • 上交所公布2018年度「成績單」:股票市場總市值位列全球第四
    來源:東方網4月17日,上交所發布了《上海證券交易所2018年度社會責任報告》,向公眾披露自身社會責任戰略和實踐情況。截至2018年底,滬市共有上市公司1450家,股票總市值26.95萬億元。綠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股票市場支持綠色發展作為全方位推動綠色金融創新與發展的重要舉措,上交所已成立綠色金融與可持續發展推進領導小組,並發布了《上海證券交易所服務綠色發展推進綠色金融願景與行動計劃(2018-2020年)》。
  • 國家郵政局發布《2019年度快遞市場監管報告》
    據微信公號「國家郵政局」7月9日消息,日前,國家郵政局發布《2019年度快遞市場監管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告》顯示,2019年,快遞業發展呈現四大特點。一是規模質效持續提高。業務領域不斷拓展。冷鏈、即時遞送、快運、供應鏈管理、「線邊物流」、一體化物流服務解決方案供給能力不斷增強,與醫療、政務等公共服務協同能力有效提升。四是治理體系逐步完善。法規標準體系進一步健全。
  • 兩次推遲2019年年報披露日期 拉夏貝爾收上交所工作函
    來源:中國網財經中國網財經5月15日訊 拉夏貝爾(SH:603157)昨日收上交所監管工作函,公司前期於2020 年4月20日發布公告稱,擬將2019年經審計年度報告披露日期延至2020年5月16日。上交所要求拉夏貝爾核實並說明前期預計能夠5月16日之前披露的主要原因,以及後續期間發生的導致定期報告未能按原定日期披露的新增事項或因素;核實並說明前期預計能夠在 5月16日之前披露的主要原因,以及後續期間發生的導致定期報告未能按原定日期披露的新增事項或因素;請公司和年審會計師補充說明截至目前,尚未完成的具體年報編制和審計工作,並說明涉及的主要報表項目以及影響程度
  • 上交所:審核節奏已全面恢復 特殊安排確保審核節奏不打亂
    來源:金融界網站上交所科創板業務已實現受理、審核、上市、監管等環節全部上線,形成了一套高效、透明、日常化的「非現場」工作流程,構建了一條貫穿企業全生命周期的監管服務「雲路通」。2020年2月3日開市至今,上交所科創板業務已實現受理、審核、上市、監管等環節全部上線,形成了一套高效、透明、日常化的「非現場」工作流程,構建了一條貫穿企業全生命周期的監管服務「雲路通」。 阻斷風險點,窗口業務快速轉「線上」 企業是實體經濟的細胞。
  • 東航西北綜管部出臺可視化服務管理手冊
    民航資源網2017年5月23日消息:為進一步加強基礎管理,積極探索管理上的突破和服務上的創新,更好地促進服務保障水平的提升,日前,東航西北分公司綜合管理部根據部門職責,完成並出臺了《綜合管理部可視化服務管理手冊》。  作為東航西北分公司的後勤保障部門,綜合管理部承擔著機關職能管理、生產保障和員工服務三大職能。
  • 安全牛發布《2020網絡安全態勢感知應用指南》報告,安恆信息入圍...
    近日,安全牛發布了《網絡安全態勢感知應用指南》報告,安恆信息入圍年度代表性廠商,並受邀分析研究近年來成功實施的典型態勢感知應用案例,進一步讓國內用戶了解態勢感知技術及方案,幫助組織和企業更好地部署應用態勢感知平臺。
  • 上交所發布關於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
    上交所發布關於就《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及相關退市配套規則修訂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二是與新修訂、新發布的其他規則銜接。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將原審核規則中限制資格措施調整為「認定為不適當人選」;根據《科創屬性評價指引(試行)》《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發行上市申報和推薦暫行規定》相關規定,就科創板定位相關條款同步進行修訂;根據《關於修改<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的決定》,明確科創板財報有效期可延長3個月,即最長為9個月。
  • 嚴懲相關信披違規 上交所對廣東榕泰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
    上交所履行信息披露一線監管職能,聚焦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首要目標,通過事中、事後等多種監管方式,督促上市公司依法依規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加大對嚴重信息披露違規行為的懲戒力度,切實提高違法違規成本。近日,上交所針對廣東榕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廣東榕泰)未按期披露定期報告及未披露業績預告的違規行為,作出紀律處分決定。
  • 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備忘錄--第二號 信息披露業務辦理指南...
    第四條  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證券事務代表等信息披露相關人員應當認真閱讀本所發布和適時更新的《上市公司業務管理系統業務操作手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電子化報送常見問題》等,熟練掌握系統的各項操作。第二十一條       上市公司應當按照本所的有關要求,使用本所提供的公告編制軟體,編寫並通過系統提交定期報告、股東大會相關公告等指定類別公告的XBRL實例文檔。
  • 上交所發布4項公告格式指引,推動上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質量
    來源:一財網據上交所11月8日消息,今日,上交所對外發布4項臨時公告格式指引,分別適用於委託理財、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大股東及董監高股份減持、上市公司利潤分配和公積金轉增股本等市場較為關注的事項。另一方面,結合上交所多年信息披露監管經驗,進一步理順了委託理財、異常波動公告的披露要求,為公司披露利潤分配、公積金轉增股本公告做好監管服務,優化規則供給、服務市場信披需要。二、合理引導理財資金流向上市公司使用閒置資金購買理財產品,有利於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是較為常見的投資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