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的通知
根據《教育部關於印發〈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函〔2019〕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0年碩士研究生複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4號)等相關文件精神和要求,現將做好學校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提高選拔質量為核心,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堅持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綜合評價、以人為本,穩妥做好2020年學校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嚴格過程監管,做到複試全過程錄音錄像,實現複試過程可再現、可追溯,確保複試工作安全規範、公平公正、科學有效。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構成及職責
複試錄取工作在學校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進行,學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複試錄取相關工作。
組 長:白日霞
成 員:李志強、王志軍、韓瑛、杜永紅、冶生貴、段小強、
楊永昌、馬志學、賀衛光、賽音、文英、李永宏、田富鵬、劉麗江、楊朝繼、李嘉慧
(二)培養單位各工作組構成及職責
1.各培養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複試的組織和實施,組長是第一責任人,須與研究生處籤訂責任書。
2.根據學科或專業實際成立複試工作小組,由導師組、思政考核人員、外語口語測試人員和秘書構成,其中1人為組長。導師組成員不少於5人,複試時由組長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不少於3人);外語口語測試人員2人;思政考核人員1人;秘書2人,其中1人為技術人員,負責系統及設備的調試和使用、錄音錄像、候場考生審核等工作。
3.複試工作小組成員需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能嚴格遵守工作紀律,按要求籤訂誠信承諾書,確保試卷等涉密材料及信息的安全。
4.複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評分記錄及相關匯總統計資料任何人不得改動,評分記錄及匯總統計表等資料,在培養單位複試工作全部結束後,按學科專業順序整理後交研究生處集中保管。
5.各培養單位須根據本辦法要求,結合自身學科特點,制定本單位《2020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複試細則》」)。《複試細則》要嚴格執行國家政策和學校相關文件規定,不得按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限定生源範圍,也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複試細則》需經研究生處審核通過後方可在本單位網站公布。
6.在複試前學校組織召開複試工作培訓會議,對相關人員進行有關政策、業務和紀律等方面的培訓。各培養單位按照學校培訓會議內容,根據各自學科和專業特點,組織召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複試工作小組會議,對複試工作小組人員進行培訓。
7.命題、制卷和評卷等相關工作須嚴格按照學校相關文件及當年要求執行。
8.本年度有直系親屬或利害關係人報考其所在培養單位碩士研究生的人員,須主動申請迴避複試及錄取工作。
三、複試成績要求及名單確定
(一)複試成績要求
1.普通計劃
執行教育部「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B類考生分數線)」為學校第一志願複試分數線。
2.專項計劃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計劃」分數線總分不低於248分,學校劃定外語單科成績不低於30分。「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分數線總分不低於230分,學校劃定外語單科成績不低於15分。
3.學校不進行破格複試。
(二)複試名單確定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複試採取差額形式,學校差額比例一般不低於120%,一志願考生複試名單詳見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四、複試資格審查
考生根據各培養單位要求,通過系統按時提交相關資格審核材料,材料清單及要求詳見《考生須知》。各研究生培養單位須在複試前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未通過者不予複試。
五、複試時間及方式
(一)複試時間
複試工作預計於5月中旬開展,具體時間可通過各培養單位的網站查詢。考生不按時參加複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複試資格。
(二)複試方式
統籌考慮當前疫情防控要求和學校實際情況,採取網絡遠程方式複試。軟體平臺擬選用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1號機位)和阿里釘釘、騰訊會議、中國移動「雲視訊」或微信(2號機位),具體參見《考生須知》和各培養單位的《複試細則》。
六、複試環境及設備要求
(一)設備要求
採取雙機位複試。「1號機位」,即用於複試的設備,1部手機或1臺筆記本電腦,用於採集考生音頻、視頻,位於考生正前方。「2號機位」,即用於監控考場環境的設備,1部手機或1臺筆記本電腦,位於考生側後方,確保考生和考試屏幕能夠清晰地被複試組看到。
(二)環境要求
考生須提前關閉行動裝置錄屏、音樂、鬧鐘等可能影響正常面試的應用程式,提前做好休眠時間、拒接電話和語音通話設置。確保網絡信號能滿足複試要求,且連接正常,建議優先使用有線網絡。請考生按培養單位要求配合完成網絡遠程複試前系統的調試,確保設備功能、複試環境等滿足學校要求。
(三)材料要求
1.考生須在複試前按要求籤訂《誠信複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複試過程誠信。
2.考生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候考,並主動配合身份驗證核查和複試環境查驗,自覺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複試次序由工作人員隨機抽取確定。
七、考場規則
(一)場地要求
考生應選擇獨立房間參加網絡遠程複試。提前將本人網絡複試設備調試完畢並提前進入候考區等待覆試。複試全程房間必須保持安靜、明亮、整潔,原則上只允許考生1人在複試房間,禁止他人進入。個別考生如因專業需要有特殊需求(如伴奏、伴舞等),需提前徵得培養單位同意後方可進行。
(二)視頻要求
1.考生須將面部及上半身清晰出現在1號機位視頻畫面正中間,不得遮擋耳朵,不得佩戴帽子、墨鏡、口罩、耳機、耳飾等物品。複試過程中不得使用美顏、濾鏡等修圖軟體;本人須全程出鏡,不得中途離開;考生回答問題時,須目視前方,獨立作答,雙手置於屏幕可視範圍內,以保證身份確認及複試全程實時監控。
2.網絡複試開始後,考生不得隨意轉換視頻連接界面或中斷視頻。因網絡或設備故障中斷的應及時與工作人員聯繫,由現場複試小組確定是否繼續或重新複試。
(三)紀律要求
1.複試內容屬於國家秘密,考生應自覺履行保密義務,嚴禁對網絡複試過程進行錄音、錄像或截屏,複試內容不得向第三方傳播或尋求幫助,不得將考題內容洩露或傳播。違反上述規定者,一經發現查實,按考試違紀對待,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情節嚴重的報國家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2.考生應知曉並自覺遵守國家相關考試法律法規。不得有違紀、作弊等行為,如有違反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予以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並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