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鎮在線訊(朱德文)今年以來,樂平市以強化基本隊伍、活動、陣地、制度和保障等方面為主要抓手,紮實開展農村基層黨建「三化」建設工作,不斷增強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戰鬥力和便民服務功能,打通服務群眾「最後一公裡」。
抓基本隊伍,提素質
隊伍戰鬥力如何,對推行好「三化」建設至關重要。對此,樂平市為加強對村幹部隊伍的管理,培養一支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三農」工作隊伍,制定了《樂平市村幹部隊伍管理辦法(試行)》,為新時期做好村幹部隊伍管理工作提出了目標要求。根據該管理辦法,該市每年對村幹部進行考核,並作為績效評分和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
嚴把「進口關」。樂平市委組織部聯合該市紀委監委等16家單位對村幹部擬調整人選進行資格聯審,對該市村幹部隊伍裡曾受過刑事處罰的全部清理到位。在對後備幹部的培養上,該市每個村黨支部至少配備了3名後備幹部,其中必須有1名為黨支部書記後備人選。
抓基本活動,促成效
在「三會一課」制度落實上,樂平市堅持多措並舉,不斷加強制度建設,著力推動「三會一課」規範化、實效化、常態化。注重實績化管理,規範「三會一課」臺帳,統一印發《黨支部「三會一課」工作記錄本》。注重靈活化開展。堅持把黨員志願服務、「主題黨日」活動、結對幫扶等活動與「三會一課」有機融合,探索推進「三會一課」來到田間地頭、基層一線,通過現場教學、觀看教育片等形式,開闊黨員視野,推動學習提質增效。
近年來,樂平市積極探索因地制宜建立農村黨組織引導和支持村級經濟發展的新機制,充分利用地理環境、天然資源優勢,著力發展了「十裡崗白蓮」「鸕鷀香菇」「高家白茶」等一批有特色、有規模、效益好的村級集體經濟,為紮實推動全市開展脫貧攻堅工作奠定堅實的經濟基礎。在發展村級集體經濟中,該市選派的121名駐村第一書記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截至目前,該市118個經營性收入「空殼村」已消除完畢。村裡富了,村民對居住環境的要求也隨之提升。對此,樂平市啟動了美麗鄉村建設,打造了51個精品村,人居環境的改善提升了廣大村民的幸福感。除了發展村集體經濟、打造美麗鄉村,在服務保障群眾上,該市立足工作實際,大力發展志願服務組織,借鑑城區「幫幫團」的經驗,在各村黨組織相應成立「上幫黨委政府,下幫百姓群眾」的「幫幫團」,目前,農村「幫幫團」成員已有2000餘人。
抓基本陣地,強服務
規範化建設村級組織活動場所。2012年以來,樂平市累計新建170餘個村級組織活動場所,並對老舊村級組織活動場所進行修繕,建設了一批功能齊全、乾淨整潔、具有特色的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如今,該市村級組織活動場所與以往相比,標識規範,制度健全,面貌大為改觀,配套設施也趨於完善,很好地滿足了農村黨員活動和服務群眾需要。
在村級組織活動場所的使用上,堅持辦公最小化、為民服務最大化的原則提升綜合功能。按照「一室多用、貼近需求」的總體思路,結合實際,把各類辦公室功能統一整合到開放式便民服務大廳,實行透明辦公,使更多空間用於服務群眾,也使辦公置於群眾監督之下。堅持綜合利用,將各類活動室有效整合起來,統一設置便民服務大廳、黨員活動室,使村級組織班子各類會議、活動在同一功能室完成,不斷提升村級組織議事決策科學化水平。堅持服務功能最優化原則,結合轄區人群構成分布、各類組織特點和群眾需求,在活動場所差異性開設村史館、老年活動室、籃球場等功能室,合理設置服務事項,優化服務功能,打通聯繫服務群眾「最後一公裡」。
抓基本制度,嚴問責
壓實基層黨建「三化」建設具體責任,建立齊抓共管的責任體系,成立由樂平市委書記任組長的基層黨建「三化」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該市領導直接掛點聯繫鄉鎮(街道),發現問題及時反饋給鄉鎮(街道)黨委書記,有效推進聯繫鄉鎮(街道)「三化」建設,壓牢壓實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抓基層黨建「三化」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
強化督促檢查,組織專人定期對該市各基層黨組織「三化」建設情況進行督導,壓實基層黨組織書記抓「三化」建設直接責任人責任。對進展順利、驗收合格、運行順暢的地方和單位予以通報表揚,對工作流於形式、造成不良影響的,嚴肅追責問責。規範農村基層黨組織組織生活,提升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黨建工作,抓好基層黨組織書記述職評議工作。督促該市基層黨組織嚴格執行「四議兩公開」制度,進一步推進鄉村治理。
抓基本保障,鼓幹勁
加大對村幹部關懷力度。解決村幹部的後顧之憂,在職村幹部參保,該市、鄉配套補助,離任村幹部符合條件的享受離任生活補助。對於在職符合條件的村幹部參保,按照該市財政、鄉鎮(街道)財政和個人按4∶2∶4的比例分擔費用。在離任村幹部生活補助發放上,對曾任村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10年以上的離任「兩老」人員,分別給予支部書記每月130元、村委會主任每月120元的生活補助,補助資金由市財政承擔,另由鄉鎮(街道)按每月50元標準發放離任「兩老」生活補助,對累計在村任職時間10-19年、20-29年、30年以上未享受離任「兩老」生活補助的離任村幹部每月分別給予70元、80元、90元的生活補助,補助資金由該市、鄉鎮(街道)財政各承擔一半。
穩步提升村幹部報酬。村黨組織書記達到上年度農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其他村幹部報酬一般不低於村黨組織書記的80%,並下發了《樂平市村幹部獎勵報酬與村級集體經濟效益掛鈎的實施辦法(試行)》,鼓勵村幹部投身村集體經濟發展。此外,每年為村黨組織撥付5000元的黨建工作經費,建立了1000萬元黨員關愛基金,給予70周歲以上無固定收入老黨員每年600元的生活補助。(來源:景德鎮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