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二胎政策的全面放開,很多家庭紛紛行動起來。在未來人口結構中,未成年人口數量將會增長。當前,我國大部分家庭的格局是兩個年輕父母、四個老人(總共六個大人)教育撫養一個或者兩個孩子。不誇張地說,這一兩個孩子就是三個家庭的未來和希望。為了孩子的成長,長輩們除了投入時間和精力之外,在教育方面多花一些錢也是願意的。但是,父母在給孩子提供更高質量教育的同時,如何能在基本的飲食方面從專業的角度保證其健康成長,同樣值得家長們關注。在「飲」方面,該注意什麼?父母如何對嬰幼兒的飲水進行理性選擇?
嬰幼兒對水的需求
水是生命之源,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不可缺少的物質資源之一。嬰兒出生前沉浸在羊水中,新生時從母乳中攝取水分和營養,成長中自己飲水進食。
母乳是嬰兒最理想的食物,純母乳餵養能滿足嬰兒6月齡內所需的全部液體、能量和營養素。任何配方奶粉都不能與母乳相媲美。筆者呼籲各位媽媽,0—6月的嬰兒應該堅持純母乳餵養。
但是,我國的現實情況並不樂觀。國家衛計委2014年公布的數據顯示,我國的母乳餵養率呈持續下降趨勢。0—6月齡嬰兒純母乳餵養率為27.8%,其中農村為30.3%,城市僅為16.8%,遠低於國際平均水平(38%)。
一般來說,純母乳餵養的6月齡內的嬰兒無需額外飲水。但是由於我國約有70%的母親沒法做到純母乳餵養,因此,衝泡奶粉的水就變得格外重要。
6個月後,嬰幼兒除了母乳之外,也開始直接飲水,此時,水對嬰幼兒健康的影響更為直接。
近幾年市場上普通的嬰幼兒飲用水也從名字上升級了,拔高成為嬰幼兒專用水,很多家庭關注於此,嬰幼兒水市場逐步被打開。
嬰幼兒一天喝多少水
依據我國居民膳食指南參考攝入量的規定:65公斤的成年人,除了從食物當中得到的水分以外,每天還需要飲用1.7升水。3—20公斤的嬰幼兒,每天需要總的水攝入量為0.7—1.3升。(具體參見表一)。
從科學的角度來講,在嬰幼兒體內,水分佔其體重的70%—80%,遠高於成人的60%—65%,水佔體重的比例較大,其單位體重的基礎代謝率高於成人。
我們來簡單計算一下:
一個普通成年人,以65公斤計,每日飲水1.7升,單位體重需水量為26.2毫升/公斤。一個嬰幼兒,以20公斤計,每日飲水1.3升,單位體重需水量為≥65.0毫升/公斤,是成人的2.5倍以上。
世界衛生組織曾指出:
0—6月齡嬰兒應進行純母乳餵養,不需要額外補充水分;
7—12月齡的嬰兒,每天母乳的平均攝入量約為630毫升,輔食添加及飲品補充所提供的飲水攝入量應在330毫升左右;
1—2歲嬰幼兒,由母乳提供的水每天為480毫升,來自輔食的水分每天要保證在825毫升;
3歲兒童水攝入量也參考此標準,每日飲水量約為1.3升。
當然,這些數值不一定完全適用於每一個寶寶,但對於大多數保持良好生活習慣的寶寶來說,絕對是沒有問題的。各位父母也可以根據自己家庭的實際情況進行微調。
該喝什麼樣的水?
為什麼要單獨劃分嬰幼兒飲用水?孩子喝的水和成人喝的水為什麼就不一樣呢?嬰幼兒飲用水到底特別在哪裡?市面上一些嬰幼兒飲用水產品大多都以低鈉、低礦、呵護寶寶腎臟為賣點,並會特別標註水源地以及鉀、鈣、鈉、鎂等微量元素的含量。為了公平起見,在表二中用字母代表10餘種產品。
通過表二不難發現,生產嬰幼兒飲用水產品的企業都不約而同降低了水中的礦物質含量。以鈉為例,我國《GB 5749-2006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中規定鈉含量≤200毫克/升,但是嬰幼兒飲用水產品中的鈉含量大致保持在0.8—45毫克/升的範圍內,降幅十分明顯。
2003年,世界衛生組織在位於羅馬的世衛組織歐洲環境和健康中心,組織了一批來自營養、醫學等多領域的專家,專門研討了飲用水中的礦物質對總膳食營養的貢獻,並將研究內容集結出版為《飲用水中的營養》一書,其中第13篇論文《飲用水中的營養礦物質:對嬰幼兒營養的影響》具體介紹了飲用水中的礦物質對嬰幼兒營養的影響。文中提出,與嬰兒體重相比,嬰兒的飲用水攝入量相當大而且攝入時間長,飲用水中的營養礦物質濃度可能對嬰幼兒攝入的微量元素和礦物質總量有重大影響。
我們平常用水衝泡嬰幼兒配方奶粉,水中的礦物質含量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會導致奶中礦物質含量的變化。因為對我國大部分嬰幼兒來說,配方奶粉的攝入量大且攝入時間長,所以飲用水中的營養礦物質濃度就會對嬰幼兒攝入的微量元素和礦物質的總量有所影響。
眾所周知,嬰幼兒人群的營養攝入來源不如成人豐富,他們對於微量元素、礦物質的獲取主要還是來自母乳、奶粉、輔食和飲水。而有些營養物質的主要攝入途徑就是水,它們在其他食物中含量較低,例如氟、鉻等。因此,對於嬰幼兒來說,從水中攝入某些營養物質是重要的渠道之一。
世界衛生組織在《飲用水中的營養》論文集的文章中提到:人們發現使用純淨水烹飪時,會造成食物(蔬菜、肉類、穀物)中各種必需元素的大量流失。
一些純淨水在製造過程中,去除了自來水中的有害物質,但同時,也去除了水中鉀、鈣、鎂等人體必需的所有礦物元素,長期飲用,不利於嬰幼兒全面補充各種營養物質。因此,礦物質含量幾乎為零的純淨水,並不適合給嬰幼兒衝泡奶粉,也不宜長期單一地給嬰幼兒直接飲用。用普通自來水給嬰幼兒衝泡奶粉的話,也一定要在水質合格的地區,把水燒開,切忌使用生水。
寶寶喝的水應符合什麼標準?
我們不建議長期使用礦物質含量幾乎為零的純淨水,但這並不代表嬰幼兒需要大量攝入礦物質含量較高的飲用水。
嬰幼兒腎臟發育尚未成熟,如果水中礦物質含量過高,高礦物鹽的攝入會加重嬰幼兒臟器的負擔。尤其是鈉離子含量過高,會增加嬰兒的腎臟和代謝系統負擔。因為嬰幼兒腎臟還未發育完全,過高的礦物質會產生健康風險,對嬰幼兒生長不利。
我國的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目前我國尚無專門針對嬰幼兒的飲用水標準。自2012年7月1日起,我國強制執行《GB 5749-2006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與國際接軌,檢測指標達到106項,符合該標準的水質可以滿足成年人的日常需求。但與世界衛生組織的《飲用水水質準則》相同,《GB5749-2006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中的限定值並沒有針對嬰幼兒單獨設定,也沒有專門考慮飲用水礦物元素含量對嬰幼兒健康的影響。標準中礦物質含量的指標範圍比較廣,對一些重要的礦物質含量指標並沒有明確要求。
其他國家是如何規定的?
2003年,世界衛生組織公開發表《飲用水中的營養礦物質:對嬰幼兒營養的影響》,提出了限定:鈉≤20毫克/升,硫酸鹽≤200毫克/升。
法國食品衛生安全署、瑞士兒科學會、英國衛生局等機構也都對適合嬰幼兒飲用的水中的礦物鹽含量提出了要求。
同樣,德國、奧地利等國更以聯邦法律的形式規定了適合嬰幼兒飲用的水鈉含量不應超過20毫克/升。
在表三中,同時對比了我國生活飲用水的衛生標準中相關礦物質的含量。
因此,筆者也無法成功地完成這個定量分析。筆者諮詢了業內的幾位專家,專家們也表示,還需要進一步的科學證據,去證明嬰幼兒飲用水中的最佳礦物質濃度。
筆者認為,我國各地區的自來水水質不盡相同,在某些方面可能無法滿足嬰幼兒對飲用水的要求。自來水一般通過城市供水系統到達家中。
我國絕大多數地區自來水的TDS(溶解性總固體)含量已經遠遠超出了國外法規和國際機構的推薦值,比如北京自來水TDS含量約在200—300毫克/升,遠高於推薦值≤100毫克/升,可能會導致嬰幼兒攝入更多的礦物質。
如果寶爸寶媽們確定居住地自來水的礦物質含量比較符合嬰幼兒的需求,那煮沸後的自來水就是最經濟、實惠的嬰幼兒飲用水,也是最容易獲得的水。當然,這是最理想的狀態。
還有一個名詞需要搞清楚:溶解性總固體(TDS),曾稱總礦化度。指水中溶解組分的總量,包括溶解於水中的各種離子、分子、化合物的總量,但不包括懸浮物和溶解氣體。TDS值通常可以反映水中礦物質的總含量。但是並不代表水質的好壞,有些謠言說TDS越低,水質越好,這是不對的。
來源: 重慶晨報 轉自: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