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上人員險也是車主會購買的險種之一,很多人選購車上人員險是為了保護自己車上的乘客,避免發生交通事故之後自己需要負擔所有的費用。但它的賠償是有相應的範圍,那麼車上人員險賠償範圍有什麼,車上人員險賠償範圍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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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上人員險賠償範圍有什麼,車上人員險賠償範圍是怎樣的?
江蘇少平律師事務所時文杰律師解答:
車上人員險賠償範圍如下:
(一)賠償項目:車上人員傷亡的賠償範圍、項目和標準以《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的規定為準,但每人最高賠償金額不能超過每座賠償限額。具體費用包括:搶救費、醫藥費、誤工費等。
(二)賠償額度:保險公司會根據您在事故中所負責任的大小,賠償所有應賠償總金額的80%-95%(其餘部分為保險條款規定的免於賠償部分)。
被保險人在事故中負全部責任的賠償80%,負主要責任的賠償85%,事故雙方負同等責任的賠償90%,被保險人負次要責任的賠償95%。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3條規定:本條例所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是指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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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少平律師事務所時文杰律師解析:
保險車輛發生意外事故(不是行為人出於故意,而是行為人不可預見的以及不可抗拒的 ,造成了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突發事件),導致您車上的司機或乘客人員傷亡造成的費用損失,以及為減少損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護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保險人依據被保險機動車一方在事故中所負的事故責任比例,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被保險機動車一方負全部事故責任的,事故責任比例為100%;
被保險機動車一方負主要事故責任的,事故責任比例為70%;
被保險機動車一方負同等事故責任的,事故責任比例為50%;
被保險機動車一方負次要事故責任的,事故責任比例為30%;
被保險機動車一方不負事故責任的,事故責任比例為0%;
因此,在賠付中,只有被保險機動車全責時,才能在責任範圍內賠付全部醫療費。其它情況只能賠付相應比例的醫療費,剩餘的要由對方車輛或者車主等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