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昆士蘭州一家法院裁定,一家汽車旅館禁止一名妓女開房「營業」屬歧視行為,違反州相關法律。
性工作者權益維護機構稱這一裁決是「重大勝利」,而一些酒店行業人士說,酒店經營者有權決定向誰服務,拒絕妓女開房「拉客」可以保護其他客人。
昆士蘭州採礦小鎮莫蘭巴「德羅維斯·雷斯特」汽車旅館管理人員2010年發現,一名姓名首字母縮寫為GK的女子兩年內17次在旅館開房並從事性交易,繼而把她列入黑名單,禁止她再次入住。
那名女子隨後起訴這家三星半級酒店,指認拒絕她開房的做法涉嫌歧視妓女。依照昆士蘭州法律,妓女屬合法職業,歧視妓女違法。一家低級別法院先前裁定這名女子敗訴,她隨後上訴至昆士蘭州民事和行政法院。她說:「並非每個人都願意選擇從事我這樣的工作,但是他們像對二級公民那樣對待我就是不對。他們想讓我離開,但我絕不會放棄。」
旅館的律師戴維·愛德華茲8日說,法庭本周早些時候宣布支持那名女子。法庭暫時沒有說明理由。
《澳大利亞人報》當天報導,那名女子打算尋求3萬澳元(約合3.2萬美元)賠償。愛德華茲證實這一說法,稱正考慮上訴。
澳大利亞住宿協會主管理察·芒羅說,裁決「完全不合邏輯」,這一旅遊業遊說團體呼籲州政府和聯邦政府修改相關法律。芒羅說,旅館經營者有權決定客房用於哪種經營。
芒羅說,在有未成年人入住的酒店從事性交易,合法性值得商榷。妓女通常深夜敲門攬客,可能敲錯門,打擾其他客人,「酒店經營者理應保護客人免遭打擾」。
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