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在滬落網依照刑法屬人原則管轄在上海開審
犯罪嫌疑人林炳松在法庭上。 劉海 攝
2006年5月,在法國巴黎的華人圈子裡小有名氣的「紅燈籠」茶館,發生了一起命案。茶館老闆與一位朋友被人用槍射擊,導致一死一重傷。
2007年2月,上海邊檢民警查獲了一名使用假冒護照的男子,在審訊中得知他原來就是2006年那起茶館命案中逃走的犯罪嫌疑人,上海警方隨後與巴黎警方取得聯繫,終於使這起血案水落石出。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根據我國法律刑事管轄的屬人原則,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發生在異國的案件。
欠下巨額賭債解決不成反遭威脅
被法警帶上被告席的林炳松,身高不足1米70,他個頭雖然不高,但是人卻十分壯實。在法庭上,通過林炳松的供述,這起震驚法國華人界的案子逐漸浮出水面。
2006年5月20日(巴黎時間),林炳松在聚餐中得知好友林存洪的弟弟在茶館賭博,欠下了茶館老闆葛志濤高達1萬歐元的高利貸。隨後林炳松和林存洪找到葛志濤,想和他商量一下,尋求解決的辦法,但最後雙方動了手,被茶館的客人勸開。林炳松在法庭上回憶:「之後,葛志濤他們就一直打電話威脅我們,並且跟我們說如果不來解決,就要找我們的家人。」
對方動手就打被逼無奈開槍殺人
林炳松在法庭上供述,第二天下午,他和林存洪按照約定來到了茶館。葛志濤和手下諸某到場後,不由分說便向他們二人拳腳相向。葛志濤還找來了一把雙管獵槍,並大喊:「今天我打死你們!」情急之下,林炳存拿出借來的手槍,對著葛志濤和諸某大喊「不許動」。而此時,葛志濤仍舊不依不饒,並舉槍瞄準林炳松。林炳松對著葛志濤連開數槍,在一旁的諸某,想上前奪槍,林炳松又朝諸某開了幾槍,隨即逃離現場。
是否正當防衛控辯雙方各執一詞
在法庭上,林炳松對自己的行為供認不諱,但是他堅持認為,自己是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才開槍的。林炳松的辯護人認為,林炳松的行為應當屬於正當防衛。而林炳松在當時的情況下所作出的行為如何定性,成為了法庭上雙方辯論的焦點。
公訴機關認為,當時雖然林炳松受到了他人的威脅,但是面對威脅,林炳松應當採取的行為,是向巴黎的警方求助,而不是一味地以暴制暴。此外,在不知道對方將會如何對待自己的情況下,林炳松卻事先從朋友處借了一把手槍,這一行為就說明林本身就有用槍的打算,並不是在緊急情況下所採取的自我防衛的措施。所以,公訴機關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庭將擇日作出宣判。 (劉海 曹亞立 劉建)
責編: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