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駐日使館不受理臨時來日中國公民護照申請。上述人員如護照遺失、被盜或損毀,可辦理旅行證,無須網上預約。此類申請因需向國內原發照機關確認申請人身份和原持證件情況,辦理時間不確定,申請人需等候通知。
2、駐日本使館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實行護照旅行證業務網上預約。提醒您留意證件有效期和有效籤證頁數,結合個人出行計劃儘早預約辦理。
3、護照預約可通過電腦或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等移動電子設備登錄,支持蘋果Safari、谷歌Chrome、UC瀏覽器、QQ瀏覽器等(蘋果IOS系統7.0版以上、安卓系統5.0版以上)。請按要求在線填寫申請資料、上傳護照照片、預約辦理時間並按網頁提示列印表格。上傳照片時如照片未通過系統檢測,可跳過此步,在現場遞交申請材料時提交2張符合要求的紙質照片。為減少您的等待時間,請務必按預約日期和時間段來館辦理。無法按期辦理的,應至少提前2天取消原預約,然後再次進行預約。
4、所有護照/旅行證申請均需審批,受理您的申請並不意味著已批准您的申請。在獲發中國護照/旅行證前,請勿先行購買機票和確定行程,以免給您造成損失。
5、換發新護照後,舊護照將被註銷後取證時退還申請人。
6、對於窗口受理時已明確告知申請人補充材料的,或受理後在審核過程中通知申請人補充材料的,請務必在補充材料首頁註明取證單號、申請人姓名,材料頁數,通過傳真、託人代送、郵寄等方式補交給我館,並撥打03-3403-5633轉702確認。如因申請人未撥打確認電話而造成申請延誤的,由申請人自行承擔責任。
7、護照/旅行證遺失後,已向我館遞交的護照/旅行證補發申請不可取消或撤回。遞交護照/旅行證補發申請後,遺失或被盜的護照/旅行證將被宣布作廢。持被宣布作廢護照/旅行證入境,可能會被拒絕入境或被處以罰款等處罰。
8、取證單是您領取已辦妥證件的唯一憑證,請務必妥善保管。如有遺失,須申請人本人持帶照片的有效身份證件親自來我館3樓辦理取證手續。因取證單丟失等原因導致證件被其他人領取的,使領館不承擔責任。
9、取證日期一般會標註在您的取證單上,請按標註的取證日期取證。取證後,請當場確認各項內容是否正確。如有疑問或證件內容有誤,請當場向窗口諮詢。
10、請注意及時領取護照/旅行證。超過6個月不領取將註銷護照/旅行證,並可能影響今後申請證件。
11、護照換發後,是否還能使用原來舊護照上有效的日本居留許可或其他國家籤證,請諮詢日本當地入國管理局或相關國家駐日本使領館。
12、護照/旅行證辦理地點:東京都港區元麻布3-4-33( 地鐵日比谷線、都營大江戶線六本木站3番出口,步行約900米;或 地鐵日比谷線廣尾站1番出口,步行約900米);
中國公民證件諮詢專線電話03-3403-5633轉702。接聽時間為工作日9時至12時,14時至18時。由於電話諮詢量大,佔時較長,線路通常會很繁忙。建議您訪問駐日使館網站領事服務欄目(中文版)或發郵件諮詢,確保辦證前能通過多種渠道獲取辦證須知;
使館網站:http://www.china-embassy.or.jp/chn/lsfws/;
微信公眾號:chinaembassy_jpn;
諮詢郵箱:japan12308@163.com;
傳真:03-3403-5447、3403-4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