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零時(日本時間)起至4月30日,日本將實施新入境限制政策。持中國湖北省、浙江省籤發護照者及入境日本前14日內曾到訪或居住在以下國家(地區)的外國人原則上無法入境日本。
一、亞洲:印度尼西亞、新加坡、泰國、韓國、中國(含港澳臺地區)、菲律賓、汶萊、越南、馬來西亞。
二、大洋洲:澳大利亞、紐西蘭。
三、北美:加拿大、美國。
四、中南美:厄瓜多、智利、多米尼加、巴拿馬、巴西、玻利維亞。
五、歐州:冰島、愛爾蘭、阿爾巴尼亞、亞美尼亞、安道爾、義大利、英國、愛沙尼亞、奧地利、荷蘭、北馬其頓、賽普勒斯、希臘、克羅埃西亞、聖馬利諾、瑞士、瑞典、西班牙、斯洛維尼亞、斯洛伐克、塞爾維亞、捷克、丹麥、德國、挪威、梵蒂岡、匈牙利、芬蘭、法國、保加利亞、比利時、波蘭、波赫、葡萄牙、馬爾他、摩納哥、摩爾多瓦、拉脫維亞、立陶宛、列支敦斯登、羅馬尼亞、盧森堡。
六、 中東地區:以色列、伊朗、土耳其、巴林。
七、非洲:埃及、象牙海岸、剛果民主共和國、模里西斯、摩洛哥。
八、乘坐過香港船舶「威士丹號」的外國人。
受此規定影響,持日本永住、日本人配偶、永住者配偶、定住者資格者及無在留資格的日本人配偶、子女等也無法入境日本,特別永住者除外。請注意即使在上述國家(地區)不入境轉機,也無法入境日本,將會被遣返回出發地或轉機國(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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