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貫徹落實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方案第23號...

2020-12-26 太原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按照《太原市貫徹落實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整改方案》)和省整改辦《關於對2018年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任務進行銷號的通知》要求,2019年2月下旬,太原市委、市政府組成核查驗收組對《整改方案》第23號整改任務階段整改完成情況進行了驗收。

  一、整改任務

  太原市2016年大氣環境質量惡化明顯,2017年1—5月,PM2.5、PM10平均濃度同比分別上升達41.5%、23%。但太原市認識不足、重視不夠,重點環保工作進展緩慢。2015年7月市委常委會明確提出,市委常委會每季度、市政府常務會每兩個月分別聽取省城環境質量改善工作匯報,但後續並未落實,成為空談。近年來,太原市城市改造速度加快,但重城建、輕環保,一些部門和單位對施工揚塵管控不力,甚至犧牲環境搶工期,市區各類施工工地1000餘個,普遍存在圍擋水平低、拆遷不噴淋、渣土運輸拋撒多等問題,群眾反映強烈。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後於城市建設速度,全市生活垃圾產生量5000噸/日,現有兩座處理設施設計能力僅為產生量的50%,長期嚴重超負荷運行。《太原市城市排水專項規劃(2014—2020)》要求2015年完成21項汙水截留工程,但截至督察時僅有半數完成。建成區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的燃煤鍋爐、茶浴爐應於2015年底前淘汰,但截至2016年底,仍有100餘臺未淘汰到位。

  二、整改目標

  完成23號整改任務中對應的11項具體整改任務。

  三、完成情況

  《整改方案》第23號任務對應的11項具體整改措施。目前已整改完成8項,具體情況分別如下:

  (一)建立健全工作機制

  1.明確組織領導,落實會議研究機制。2017年8月3日,太原市印發了《關於成立太原市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確定了由省委常委、市委書記羅清宇,時任市委副書記、市長耿彥波任組長的太原市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組、整改督導組、宣傳報導組、責任追究組等4個工作組。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中央環保督察以來至2018年底,市委常委會會議21次專題研究環保工作;市政府常務會議15次專題研究環保工作和安排部署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以及督察交辦問題銷號工作。

  2.制定整改方案,實施臺帳調度機制。2017年11月15日,按省整改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部署,市委市政府正式印發了《太原市貫徹落實中央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方案》,明確了整改任務、整改時限、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並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實施半月調度制度,及時了解掌握全市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任務的最新情況,督查督辦整改問題按計劃推進,確保整改任務按期完成。

  3.強化領導領辦,開展領導包聯機制。書記、市長、分管副市長分別領辦3件環保重點事項,率先做好督察整改。市委書記羅清宇共領辦3件,分別是全市散煤清潔治理、市區鐵路沿線周邊環境整治、集中供熱擴網3500萬平方米。時任市長耿彥波領辦的3件,分別是全市黑臭水體治理、汾東汙水處理廠建設、汾河治理美化三期工程。副市長車建華領辦2件,分別是太鋼渣場揚塵綜合治理工程、大同路環境綜合整治。各縣市區黨政領導共領辦100件環保重點事項,目前90件完成,10件正在持續推進。市委、市政府印發了《關於市級領導同志包縣(市、區)督導環境保護自查自糾的工作方案》,建立市級領導包聯督導制度,羅清宇同志親力親為、牽頭抓總,通過例會調度、明察暗訪、督導點評等方式,推進各項整改任務落實。

  4.嚴格環保執法,嚴肅執紀問效。嚴格執行新《環保法》及其配套辦法。2017年行政處罰案件682件,下發處罰決定書673件,結案577件,罰沒金額5144.88萬元。按照新《環保法》配套辦法,實施按日連續處罰2件,查封扣押63件,限停限產94件,移送行政拘留4件,涉嫌汙染犯罪移送公安機關5件,嚴厲打擊和震懾了環境違法行為。2018年全年共實施行政處罰案件575件,下達處罰決定書574件,現結案476件,罰款金額為3724.117萬元。按日連續處罰10件,查封扣押60件,限產、停產58件,移送拘留25件,涉嫌汙染犯罪移送公安機關5件。

  嚴格環境保護職責追究,對環保工作不作為、慢作為、弄虛作假、充當排汙企業保護傘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實行零容忍。中央環保督察以來,全市因環保問題問責相關人員1272人(次),其中副處級以上領導幹部40人,鄉科級263人,其他人員969人。黨紀政務處分56人,誡勉談話212人,免職2人,通報批評、提醒談話、批評教育、約談、書面檢查、停職等處理1002人。

  (二)處置「散亂汙」企業

  我市制定印發了《關於印發<太原市取締散亂汙企業實施方案>等四個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

  2017年對我市2308家「散亂汙」企業進行了整治,其中關停取締、掛帳銷號1893個,完成升級改造376個,停產升級改造39個。

  2018年我市新發現54家「散亂汙」企業進行了整治,其中關停取締49個,完成升級改造5個。

  (三)完成散煤治理任務

  2017年農村「煤改電」工程完成1.7萬戶,農村「煤改氣」工程完成10.6萬戶,總計完成12.3萬戶,超額完成省政府下達的10萬戶改造任務。2017年我市共淘汰燃煤鍋爐1882臺,實現市區範圍內35蒸噸及以下燃煤採暖鍋爐全部清零。

  2018年農村清潔供暖改造10.16萬戶,其中「煤改電」完成1.48萬戶,「煤改氣」完成5.82萬戶,集中供熱完成2.49萬戶,農村自建樓房改造3710戶。2018年我市共淘汰三縣一市燃煤採暖鍋爐168臺,全市範圍內20蒸噸及以下燃煤採暖鍋爐基本清零。

  (四)推進VOCs綜合治理

  2017年組織對全市產生揮發性有機物的重點企業進項了摸底調查,制定並下發了《太原市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2017年專項治理方案》(並環發〔2017〕41號),對全市90家重點企業下達整治任務。截止2017年,根據各(縣、市)、相關開發區上報情況,完成89家,1家停產整治。近期,市環保局(現生態環境局)再次對2017年工作情況進行了核實,目前採取治理措施的有80家。2018年後有10家企業停產或不再生產、拆除廠房或生產設施,符合「未完成治理改造的企業,實施停產整治的要求」。

  (五)清徐縣307國道兩側企業環境綜合整治

  清徐縣印發了《清徐縣307國道沿線工業企業提標改造與周邊環境長效整治工作方案》(清環字[2017]208號),共對307國道及周邊6個重點行業30家重點企業,實施環境綜合整治,落實達標升級改造任務。其中:焦化行業6家、鋼鐵行業1家、洗煤行業15家、水泥行業3家、化工行業1家、炭黑行業4家。

  焦化行業:按照《太原市焦化行業環保提標改造全面穩定達標整改工作方案》(並環改辦發[2017]10號)要求,亞鑫焦化、梗陽焦化、美錦焦化、美錦煤焦化完成了生化站擴容工程、VOCs治理工程、焦爐無組織煙氣治理工程;迎憲焦化、梗陽焦化、美錦焦化、美錦煤焦化、亞鑫焦化、港源焦化完成了原料、產品堆放全封閉改造工程。

  鋼鐵行業:美錦鋼鐵完成特別排放限值改造;新建燒結脫硫系統、豎爐球團脫硫系統;完善高爐除塵系統;燒結原料場、燒結礦成品貯倉、豎爐球團原料場全封閉工程。

  洗煤行業:按照《清徐縣煤炭洗選企業環保升級改造及竣工驗收指導意見及標準要求》,對15家煤炭洗選企業升級改造,完成了規範化整治工程;按照清政發[2017]24號文件要求,2017年依法關閉不符合產業布局規劃的煤炭洗選企業15家;按照清政發[2018]31號文件要求,2018年依法關閉未開展升級改造治理和不符合產業布局的煤炭洗選企業7家。

  水泥行業:按照《關於對全縣粉磨站行業提標改造的通知》(清環字[2017]115號),對2家水泥企業、1家混凝土攪拌站安裝了除塵設施,完成了全封閉改造,景軍共監測,全部達到排放標準。

  化工行業:對陽煤集團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實施了硫酸尾氣治理、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工藝加熱爐超低氮改造和雙氧水裝置VOC治理。

  炭黑行業:對山西三強炭黑廠實施了電廠鍋爐新建配套SCR脫硝、舊溼法脫硫改造、揮發性有機物VOC治理等工程;太原黑貓炭黑有限責任公司、太原市高白華泰炭黑有限公司和清徐縣高白海鑫炭黑廠實施了VOC治理工程。

  (六)嚴格管控移動源排放

  太原市交警支隊對全市禁貨區域標誌已全部安裝完畢,組織各勤務大隊持續開展中重型載貨車整治行動,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共查處中重型載貨車各類違法行為348989起。

  太原市嚴格把關《準運證》的辦理,目前全市核准持《準運證》運輸車輛共2176臺,全部達到國四以上排放標準。

  2017年7月27日以市人民政府名義印發了《關於全市全面供應國VI標準車用汽柴油的通告》,對國V過渡到國VI標準車用汽柴油置換工作進行了周密的安排,9月底全市的加油站置換工作全部完成,10月1日全市行政區域全部開始供應了國VI標準車用汽柴油,普通柴油全面禁止銷售,完成了車用柴油和普通柴油的並軌。

  (七)全面實施揚塵管控

  市城鄉管委(現市城鄉管理局)、市住建委(現市房產管理局)、市園林局、城六區政府、綜改示範區和不鏽鋼園區管委會按照各自職責和監管範圍,結合太原市施工工地實際情況,制定完善揚塵整治方案,對全市建築工地、市政工程、道橋工程、園林工地等1000餘處施工工地,組織開展了多次揚塵專項整治、全市施工工地大檢查等專項行動,對所有施工工地「六個百分百」標準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對於長距離的線性工程,嚴格實行分段施工措施,對揚塵治理不達標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立案處罰。截至2018年12月份,共計立案209起,執行罰款538萬。

  按照《關於推進建築工地、市政道橋施工工地、混凝土攪拌站安裝噪聲揚塵在線監測系統的通知》(並住建函字[2017]29號)要求,對全市規模以上建築工地、混凝土攪拌站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共安裝揚塵汙染在線監控系統730臺(套),並與當地行業主管部門聯網,對建築工地的揚塵和噪音實現了實時監控。

  嚴格把關《準運證》的辦理,目前全市核准持《準運證》運輸車輛共2176臺,全部達到國四以上排放標準並全部加裝硬式全密閉裝置。

  太原市委市政府印發《太原市2018--2019秋冬季大氣汙染防治汙染治理攻堅方案》,嚴格執行秋冬季大氣汙染防治;在採暖季期間及重汙染天氣預警期間,積極響應應急措施,停止土石方作業、房屋拆遷(拆除)施工,並強化管控措施。

  (八)實施工業企業錯峰生產

  2017年和2018年太原市分別制定了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實施方案。2017-2018年秋冬防期間確定了196戶錯峰生產企業,鑑於2018-2019年秋冬季氣象條件不利於擴散和大氣汙染程度有加重趨勢等因素,結合實際將錯峰生產企業數量,由最初的51戶最終調整確定為175戶。市、區分別開展執法檢查,重點對焦化、鑄造、化工、水泥等行業進行督導,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縣區政府整改,確保錯峰生產實施方案的執行落實。並把錯峰生產要求納入《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予以明確執行。

  四、驗收結論

  經審查資料和現場核實,完成了《整改方案》中明確的8項整改任務及措施,具備銷號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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