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經營野生動物,水產街的老闆被抓了!

2020-12-13 最高人民檢察院

「檢察機關牽頭建立司法生態修復基地,對構建長效生態修復機制,守護青山綠水具有非常重要的促進意義。」2020年4月13日,湖南省天鵝山國家森林公園管理處主任袁忠姜對前來回訪的資興市檢察院檢察官感慨道,近兩年通過在森林公園內的林生態和野生動物修復基地馴養繁殖增加珍貴、瀕危的陸生及水生野生動物種群和數量,有效維護了生物多樣性及生態平衡。

湖南省資興市檢察院辦理的一起橫跨湖南、浙江、湖北、江西、河南、四川六省的非法經營野生動物案,涉案的中華竹鼠、野雞、果子狸、斑鳩等20餘個品種的動物就是在天鵝山國家森林公園放生的,涉案人員交納的生態修復金也投入這裡進行異地生態修復,該案的辦理嚴厲打擊了非法獵捕、殺害野生動物和非法經營野生動物犯罪,彰顯了檢察機關保護野生動物促進生態文明的履職擔當。

案發:水產街的老闆被抓了

2017年8月7日,資興市森林公安局一行4人抱著一堆案件材料來到資興市檢察院。由湖南省森林公安局指定資興市森林公安局辦理的衡陽市非法經營野生動物專案已初查完畢並刑事立案,省局要求8月10日統一收網。公安機關前來邀請資興市檢察院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

時間緊迫,資興市檢察院生態環境資源檢察局局長李江萍和同事迅速行動。他們認真審查了公安機關送來的初步偵查材料,針對材料中的關鍵問題和關鍵點,查閱了大量法律條文,最後準確定性並就如何全面固定證據提出了具體要求。8月10日收網時的情景,李江萍至今記憶猶新。森林公安查扣了眾多野生動物,中華竹鼠、野豬、野雞、豬獾、果子狸、麂子、斑鳩、野鴨等等,僅蛇就有1600多斤,扣押現場觸目驚心。如果這些毫無食用安全保障的野生動物流入百姓餐桌,那會是什麼樣的後果?

該案案發地在湖南省衡陽市某區水產街。這裡是野生動物地下交易的集散地,丁紅軍等人長期從外地批量購進野生「三有」保護動物(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每天凌晨在這裡非法批發或零售。經審查查明,丁紅軍等人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規定,在未取得《湖南省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經營許可證》、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登記的情況下非法經營無合法來源的野生動物。

放生:讓野生動物回歸大自然

湖南省森林公安局統一指揮收網時,查獲了野豬、豬獾、果子狸、麂子、斑鳩、野鴨、各種蛇等20餘種野生動物,為防止對野生動物造成再次傷害,承辦檢察官與資興市林業局野生動物保護股的工作人員取得聯繫,結合實際,引導森林公安擇地及時分批放生,並對受傷野生動物實施救治。

當年8月11日,是放生的日子。檢察官爬上準備放生的天鵝山國家森林公園時,蛇皮袋裡入目的全是蛇,品種不一、大小不一,它們爭相蠕動吐信,「現在想起仍心有餘悸,如果當時處理稍有不當,後果真是不堪設想。」

1600多斤蛇放生現場

與此同時,資興市檢察院結合生態鏈原址修復難的實際,依託天鵝山野生動物收容救護馴養繁殖基地開展專業生態鏈修復,明確野生動物生態修復金的收取依據及具體計算標準,並耐心釋法說理,利用公益訴訟前置磋商程序,教育引導各案件當事人主動繳納等值異地生態修復金。

資興市檢察院依託此案,有效助推了天鵝山野生動物收容救護馴養繁殖基地的成立,專業開展生態鏈司法修復工作,並牽頭制定了《資興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資金管理實施方案》,規範了生態修復金收取及監管機制。

偵查:查清全鏈條參與者

案件在審查逮捕階段,承辦檢察官對丁紅軍等人提審時,丁紅軍對非法獲利避而不談,案件一時限入僵局。

承辦檢察官一邊對丁紅軍進行法律政策教育,一邊拿出查扣的帳本與其鬥智鬥勇,幾個回合下來,丁紅軍如實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實和非法獲利情況。同時,檢察官還發現丁紅軍等人手上的野生動物均系從浙江、湖北、江西、河南、四川等省份的「上線」販過來,經火車或客運班車託運至衡陽市,再賣給衡陽市周邊縣市的商販及市民,且購銷渠道比較穩定。對此,該院建議公安機關對涉嫌非法經營野生動物的「上線」和「下線」立案偵查,一方面進一步夯實固定丁紅軍等人非法經營野生動物案的證據,另一方面提出了追訴漏犯的建議。

為了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兩年間,承辦檢察官多次與公安機關偵查人員一起遠赴省外,幾乎走遍了罪犯購銷野生動物的省份和地區,收集了罪犯利用微信轉帳的憑證,全面固定和完善了罪犯利用火車託運、網上交易的人證和物證。經檢察機關嚴查細審,全面引導偵查取證,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後將該系列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犯罪嫌疑人從7人增加到了37人,犯罪事實全面查清。

起訴:啃下這塊硬骨頭

「案件進入起訴階段,我們遇到了難題,難就難在法律適用不明晰,面臨起訴難、判決難的境地。」李江萍介紹,雖然有關非法經營罪的司法解釋近60條,但非法經營野生「三有」動物的行為不在其列,各地司法機關在執法中認識不一。

「保護野生動物,懲治非法經營野生動物犯罪是我們檢察機關義不容辭的責任和擔當。」該院在分析案情後,及時向上級檢察院匯報,得到湖南省檢察院、郴州市檢察院的支持和指導,及時解決辦案中的難題。

此案也引起了最高法、最高檢的高度重視,2018年9月中旬「兩高」就相關司法解釋的出臺在長沙專題調研,在調研會上,李江萍匯報了該案的辦案思路和困惑,以及對辦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的建議和意見,得到調研組的採納。2018年11月,最高法發布了《關於破壞野生動植物資源犯罪司法解釋稿徵求意見的函》,堅定了承辦檢察官的信心。

承辦檢察官一方面緊扣法條,察微析疑,系統分析論證被告人非法經營無合法來源的野生「三有」動物屬刑法第225條第1款第1項規定的「禁止買賣物品」。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及其實施條例、行政許可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國家禁止生產、經營使用沒有合法來源證明的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製作的食品。出售、利用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應當提供狩獵證、進出口等合法來源證明,併到相關行政部門辦理馴養證。即便是持證經營具有合法來源的野生「三有」動物,也只能在行政部門指定的固定場所銷售。

據此,承辦檢察官鎖定各被告人無任何證照,經營無合法來源、未經檢驗檢疫的野生「三有」動物確係違反國家規定,且嚴重擾亂市場秩序,應當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刑事責任。另一方面,承辦檢察官根據「兩高」《關於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違反國家規定非法從事生豬屠宰、銷售等經營活動,情節嚴重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舉輕以明重,非法經營無合法來源野生「三有」動物更應入罪處理。

庭審現場

另一被告人丁和紅除了經營野生「三有」動物外,還非法經營了國家二級珍貴保護動物大鯢(俗稱娃娃魚),該院決定先將丁和紅以涉嫌非法經營罪依法提起公訴。檢察官精心製作出庭預案,運用證據鏈鎖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及非法獲利情況,發表公訴意見,精準答辯。在與律師幾個回合的法庭交鋒後,被告人丁和紅在法庭上表示認罪服法,願意接受法律的制裁。最後,法院採納了檢察機關的定性意見,以非法經營罪判處丁和紅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34萬元。2019年3月,該院分別對倪紅衛、丁紅軍、胡小本等3人提起公訴;5月該案開庭審理,在庭審中法院再次採納了檢察機關的意見。9月,丁紅軍、倪紅衛、胡小本等3人犯非法經營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和一年不等的刑罰,並判處沒收違法所得、罰金共計207萬元。其他33人根據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對認罪認罰且情節相對較輕的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

查獲娃娃魚現場

據承辦檢察官介紹,該系列案共計追贓500多萬元,被告人或被不起訴人均認罪認罰,自願繳納了生態修復金共100萬元。同時,所有被告人均未上訴,願意接受法律的懲處。由此,這起歷時兩年多,範圍廣、危害大、涉案人員達37人的非法經營野生動物案宣告結束。判決生效後,資興市檢察院牽頭分別在東江湖、天鵝山國家森林公園和湘南植物園三個生態修復基地,用涉案人員繳納的生態修復金進行異地生態修復。

案後說法

湖南省資興市檢察院生態環境資源檢察局局長李江萍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針對野生動物非法交易、濫食野生動物的突出問題及對公共安全構成的重大隱患,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20年2月24日通過了《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明確規定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體現了國家立法機關以最嚴格的法律條文禁止和嚴厲打擊一切非法捕殺、交易、食用野生動物的行為。

野生動物資源是自然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保護野生動物,維護自然生態平衡,人人有責。每個人都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保護野生動物,堅決抵制非法獵捕、濫食野生動物等行為。「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只有從源頭上從嚴打擊非法經營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及野生「三有」動物的行為,才能真正有效防範「食源性安全隱患」。

當然,刑事懲處的畢竟僅佔違法犯罪數量中的少數。要從根源上杜絕,還必須依託於各相關行政執法機關的日常監管和嚴格執法,否則,再嚴的制度都將成一紙空文。再嚴格的法律法規都必須有效執行,檢察機關作為法律監督機關,依法打擊犯罪是主責,同時作為社會公共利益的代表,對破壞人類賴以生存的生態環境的行為亦將手持戒尺,在今後的工作中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四大檢察」監督職能,始終堅持打擊與預防並重、整治與修復並重、監督與促進並重的原則,全面延伸檢察職能,服務生態文明建設,有效維護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檢察日報 張吟豐 許志華 彭躍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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