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14時5分許,延吉分局巡邏四大隊民警在巡邏時,接到分局指揮中心指令,稱從監控視頻中發現一輛車牌號為蘇E7Y***小型普通客車在琿烏高速長春方向91公裡處應急車道內停車,車輛沒有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也沒有發現車輛人員下車,車輛停了幾分鐘,仍然沒有任何舉動,是否存在意外情況發生,且假期車流量較大,給正常行駛的車輛也帶來交通安全隱患,通知巡邏民警立即前去查看。
巡邏民警迅速趕往指定位置,到車輛前發現,駕駛員正在車內睡覺,民警將其叫醒並對駕駛員進行詢問,駕駛員陶某某稱:「自己是從琿春站口上的高速公路,準備去和龍市給朋友送點東西。這幾天親朋好友聚會多,行駛到這裡感覺非常困了,就將車輛停車應急車道上睡一覺。」民警了解情況後告知其非緊急情況下不允許在應急車道內停車,高速公路車速較快,隨意停車十分危險,同時也給正常通行的車輛造成交通安全隱患,並告知其延吉北收費站口就在旁邊,如果感到疲憊可以將車輛駛出高速公路再休息,並且高速公路也有服務區都可以休息。
隨後,民警依法對駕駛員陶某某實施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停車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6分。
高速公安提示:雙節期間,高速公路車流量大,行車途中切勿隨意停車,如果感到疲勞可以就近駛入服務區或者駛離高速進行休息,不要心存僥倖心理,把自己置身於一個危險處境,同時也給過往車輛造成安全隱患。
(編輯:高警小小於;供稿:三組徐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