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器版本過低,暫不支持視頻播放
相關問答
納稅人如何通過電子稅務局申請作廢代開發票或者申請代開紅字發票?
答:納稅人在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後,如果發生銷貨退回或銷售折讓等情形,需要作廢代開發票的,可登錄本省電子稅務局,選擇「我要辦稅」,進入「代開發票作廢」,提交作廢代開發票申請。
如果納稅人需要代開紅字發票,可登錄本省電子稅務局,選擇「我要辦稅」,進入「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申請代開紅字發票。
納稅人可在電子稅務局「辦稅進度及結果信息查詢」功能中,查詢以上兩項業務辦理進度和結果,並按要求將紙質發票交回稅務機關。
需要說明的是,對通過郵寄方式取得的代開發票,部分省市稅務部門提供了郵寄需作廢代開發票的功能。如果納稅人是在辦稅服務廳申請代開的發票,則需要現場交回需作廢的代開發票後,才能作廢代開發票或申請代開紅字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