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梁政
日前,閩南網記者從漳州高新區了解到,漳州佰翔圓山酒店因存在未批先建、增建、單體平面變化等原因,被處罰款20萬餘元。
根據7月20日漳州高新區行政審批局發布的公告顯示,漳州佰翔圓山酒店有限公司項目存在未批先建(樣板房、衛生間、A1、A2機房、A3、芬蘭浴蒸房、配電房、KTV樓鋼架,合計1185.16㎡);竣工實測總建築面積比工程許可核准總建築面積增加2216.06㎡;單體平面變化:貴賓客房二層原陽臺均變更為客房且面積增建;貴賓會所二層增建;KTV樓二、三層增建等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福建省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漳州高新區行政審批局對漳州佰翔圓山酒店進行罰款20.1477萬元。
針對該問題,漳州佰翔圓山酒店工程部總監傅坤明說,漳州佰翔圓山酒店從2013年年底啟動試運營,由於此前報批的規控圖中,溫泉區的機房配套僅有示意圖,還未出具具體效果圖,因此在後續建設中出現未批先建的情況。此外,酒店東北側的樣板房原本僅作參觀使用,因屬國有資產最後也沒有拆除,不過這些建築都在規控面積之內。「按照部門的規定,我們已及時繳交了罰款。」傅坤明說。
另外,根據公告顯示,目前漳州佰翔圓山酒店已向漳州高新區建設局繳交竣工核實超面積補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票據,合計24.37萬餘元。而漳州高新區也對漳州佰翔圓山酒店的項目單體平面變化整改事項、項目竣工規劃條件核實相關規劃手續進行公示。
監製:蘇禹成
編輯:張韓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