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網1月13日訊 據臺灣「中央社」報導,臺灣地區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昨天落幕,按規劃,臺當局最高選務機構「中選會」1月18日將召開「委員會議」審定當選人名單,同日並公告當選人名單,1月24日前由「中選會」及各縣市選舉委員會發給113名「立委」當選人當選證書,2月1日當選「立委」宣誓就職。
依臺「中選會」選舉程序規劃作業,臺灣各縣市選委會必須在1月16日之前將區域、少數民族「立委」選舉結果清冊及當選人名單函報「中選會」。「中選會」委員會議1月18日審定「立委」當選人名單。
臺「中選會」1月18日公告當選人名單後,2月17日之前,各縣市選委會將發還區域、少數民族候選人繳納的保證金,不過,未當選的候選人,得票不足各該選舉區應選出名額除該選舉區選舉人總數所得商數10%者,不予發還。
臺「中選會」也會在2月27日之前發還全臺不分區「立委」候選人的保證金,不過未當選的候選人的保證金不予發還。
責編:劉莉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