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西網撫州訊:近日,樂安縣紀委實名通報了3起扶貧領域違紀問題典型案例。
樂安縣公溪鎮陳家村黨支部書記陳金和作風不實的問題
2013年至2014年期間,村委會分配給蠶農陳某生2個危房改造指標,並由村委幹部經手填報有關資料上報鎮危房改造辦公室,套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31318元用於陳某生個人建蠶房。陳金和身為陳家村黨支部書記,不正確履行職責亂作為,對套取國家危房改造資金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經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陳金和黨內警告處分。
樂安縣公溪鎮公溪村黨支部書記遊會昌違反財經紀律的問題
2013年至2015年期間,經公溪鎮公溪村委會幹部集體研究,以村民周某龍等4個人的名義虛報危房改造資料,套取國家危房改造資金74950元用於村委會集體建蠶房,遊會昌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經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遊會昌黨內警告處分。
樂安縣戴坊鎮村前村黨支部委員武華章違反廉潔紀律的問題
2013年9月10日,戴坊鎮村前村委會增坊村小組與武華章籤訂增坊村小組水泥路工程施工合同,在施工期間武華章將此工程轉包增坊村小組, 2014年1月9日工程竣工驗收後,縣扶貧移民局將資金9.5萬元打入武華章個人帳戶,但武華章付增坊村小組6.76萬元,餘款2.74萬元為武華章個人所得。武華章身為村黨支部委員,承包本村整村推進工程項目違反廉潔紀律。經戴坊鎮紀委研究決定,給予武華章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