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繼續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一是開展「掛靠車輛」清零。截至目前,經過行業主管部門核查,縣掛靠車輛全部整改到位。二是開展危運企業資質覆核檢查。通過工作部署,落實具體任務,委託專業會計事務所對全縣掛靠清零「五統一」核查工作全部完成。三是開展消防安全培訓。聯合縣消防救援大隊,對全縣危險貨物運輸企業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等開展消防安全培訓。
二、鐵腕開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自10月以來在全縣範圍謀劃開展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累計查處各類違法行為10316起。一是強化日常管控,將違法查處任務指標數分派到各轄區中隊,壓實工作職責。二是推行民警包幹制度,抽調民警參加轄區中隊常態化勤務,開展日常整治。三是對高峰崗勤務進行調整,明確執勤期間對顯見性違法進行查處工作職責,做到「違法不過崗」,進一步提升管事率、守法率。
三、督促全縣航運業安全生產自查自糾。要求各航運企業立即開展安全生產全面自查自糾,重點對500總噸以下船舶、危險品船舶、客渡船舶的水運企業要切實加強各項安全規章制度落實情況的檢查,企業主要負責人要親自組織、布置並分解落實責任。一是根據企業實際結合航次動態加強對所屬船舶管控情況;二是船舶裝載信息,堅決杜絕超載、超核定經營貨物種類情況;三是船舶適航狀況,及相應設施設備處於安全適用情況;四是船員配備到崗到位、勞動合同籤訂及新入船員的崗前安全培訓、教育情況;五是通過AIS、雷達等助航及通訊設施保證航行安全情況;六是根據氣象、海況變化情況,及時跟蹤指導、督促船舶安全避風或適時停航情況。
四、繼續強化漁業安全生產工作。一是規範漁業生產秩序,將涉海涉漁領域「一打三整治」「縣海上聯合執法中心」和「一業聯管」進行有機結合,藉助「智慧漁港」平臺,實行「四化」模式,進一步強化部門之間、局內部科室互聯共管,共同築牢海上漁業安全防線。二是強化商漁船防碰撞。積極探索建立「漁船商漁安全自律聯盟」,通過自律聯盟提高漁船編組長、帶頭船老大的安全防範意識;嚴格執行「一點驗兩報告六提醒」制度,加大執法力度,聯合公安、港航、海事等部門開展商漁船防碰撞執法行動。
【來源:寧波市應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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