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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昨天(21日)在北京舉行,會議聽取了國務院關於《關於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實施管轄的決定(草案)》的說明。根據草案,澳門蓮花口岸將搬遷至橫琴口岸,並採取「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的通關模式。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 鄧中華:澳門特別行政區路氹城和珠海橫琴新區一衣帶水、路橋相連,路氹城蓮花口岸和珠海橫琴口岸隔河相望。目前,往來兩地的人員和貨物均採取傳統的「兩地兩檢」通關模式,耗時長且不便利,其中旅客需要搭乘穿梭巴士經蓮花大橋往返。隨著通關量的不斷增加,現行的通關模式和口岸設置已經不能適應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大背景下兩地人員往來和經貿活動日益密切的現實需要。
國務院的說明中指出,將澳門特別行政區蓮花口岸遷至橫琴口岸,在橫琴口岸內設立澳方口岸區,實現兩地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符合珠海市和澳門特別行政區之間交通運輸及便利通關的客觀要求,有利於促進內地和澳門特別行政區之間的人員往來和經貿活動。
草案主要包括:
一是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自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啟用之日起,在決定第三條規定的期限內對該區域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實施管轄。
二是對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管轄的區域作概要表述,包括: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蓮花大橋和澳門大學連接橫琴口岸通道橋相關部分(橋墩除外),以及澳門輕軌延伸至橫琴口岸的預留空間。
三是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以租賃方式取得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的使用權,租賃期限自有關區域啟用之日起至2049年12月19日止。租賃期限屆滿,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可以續期。(央視記者 朱若夢 黃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