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晚上6點多,在杭州工作的劉女士搭車前往機場,打算回重慶老家過年。為了比大多數人早幾天回家,劉女士可是付出了不少代價,光在網上搶購這張回家的機票,就比原價多付了600多元。
只要能順利回家過年,這一切都很值得。出門前,劉女士還特意看了下電子機票,航班時間是當天晚上10點。
然而,12個小時之後,昨天上午10點多,本來老早就該到重慶的劉女士,卻在杭州蕭山機場搭上了一輛計程車,打算回到杭州的住處,想辦法重新購買機票。
前天晚上,興衝衝拿著機票去換登機牌的劉女士,卻被告知:所搭乘的這趟航班「客滿了,你坐不下了」!
劉女士當場石化。
換登機牌時
被告知航班「客滿了」
「我差點以為自己不是買機票,而是買了張黃魚車的票子。」被攔在機場的劉女士差點崩潰,反覆詢問之下,劉女士終於明白,她遇到了「機票超售」的情況。
這種情況,說起來並不新鮮。航空公司為了避免航班座位空置,出售的客票超過了該航班本身所具有的實際能力。比方說,一個航班只有150個座位,卻超售了2張,賣出152張票。如果此時剛好有2名旅客改籤或退票,那麼這班航班就依然會坐滿150名乘客,航空公司的損失就會降到最低。然而,若是沒有旅客改籤或退票,那麼買到超售票的這兩位乘客,就要被拒之門外了。
劉女士剛好是被拒絕登機的其中之一。
「本來都計劃好了,到重慶要做什麼,甚至都叫朋友抽出時間去機場接我了,這下整個行程都亂了!」 對此,劉女士氣憤不已。劉女士說,自己買下了機票,自然就應該對應著一個座位,「買下了票卻說沒位置,也沒有通知,這不就成了欺詐嗎?」
航空公司表示儘快安排
但到次日中午依然沒有空位
劉女士是從去哪兒網購買的機票,提供機票的是四川航空公司,行程是從杭州飛往重慶。
去哪兒網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只是機票代理方,所出售機票的數量是由航空公司提供的,並不清楚這些機票是否屬於超售機票。
記者聯繫到了四川航空公司杭州營業部,負責人卻表示,「機票超售」曾經一度是航空公司的慣例。但現在臨近年關,乘客數量較多,公司對這方面管理也比較嚴格,劉女士買到的超售機票可能是代理商自發的行為。
四川航空公司表示願意為劉女士提供食宿作為補償,並儘快安排劉女士到下一班有空位的航班中。而可能有空位的航班,最近的也要在昨天上午。
得到尚算滿意的回覆後,劉女士拒絕了食宿,拖著沉重的行李回到杭州市區的住所。昨天一早,劉女士再度趕到了機場。然而從7點多等到快10點,航空公司方面卻一直告訴她,當前的航班始終沒有空位。
昨天上午10點多,在幾次交涉後,劉女士選擇了退票。四川航空公司以機票原價的雙倍,對劉女士進行了補償。
不過劉女士對此並不滿意。「我的回鄉計劃整個泡了湯。這遠不是2000多塊錢的賠償可以挽回與抵償的。」
「機票超售」相當於變相欺詐
溫州工商曾開出「超售機票」罰單
「這樣的超售,說得嚴重點,就是一種變相的欺詐行為。」浙江省消保委副秘書長葉元春表示,乘客購買機票,就代表著與航空公司達成運輸合同關係。劉女士遇到的這種情況,實際上就是航空公司單方面違約,並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
葉元春也提醒市民,如果遭遇和劉女士類似的情況,應第一時間找航空公司進行交涉。如果交涉不順利,可以尋找機場管理方、民航管理部門以及消費者協會進行調解與維權。也應該保留好相關憑證,以便通過權益保障機構維權。
而按照相關法律,劉女士這樣的情況,航空公司應當主動提供食宿,並儘快安排新的班次。對乘客而言,因為時間上的變更帶來的損失,可以向航空公司提出索賠。同時,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法規,乘客可以要求航空公司進行雙倍賠償。
2010年2月,廣東一航空服務公司因超售2張機票,導致兩名旅客無法成行,被溫州龍灣工商分局罰款5000元。這也被稱為全國首例「超售機票」罰單。這次處罰事件中,機票超售首次被工商部門認定為「欺詐」行為。溫州市消保委認為,作為銷售方,航空公司未向旅客說明所售機票暗含的超售性質,剝奪了購票人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侵犯了旅客的正當權益。航空公司採取暗箱操作的超售行為明顯帶有欺詐嫌疑。(本報記者 蔣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