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註冊一家公司很簡單,主要是他註冊的流程不會像內地註冊公司那樣繁瑣,另外註冊的門檻也比較低,對名稱及經營範圍的限制也不大,因此,註冊香港公司還是比較簡單的一個事。如果將註冊香港公司的事宜交給專業的代理機構來辦就更加省時了。
不過,註冊香港公司之前要想好要註冊什麼類型的公司、選擇什麼模樣的方式在香港營商,最好弄清楚自己為什麼要註冊香港公司?香港公司能在哪方面幫助到我們國內的企業和個人是外匯還是稅務方面?很多公司註冊後不知道如何操作。成立香港公司的好處
這些弄清楚以後,才要開始註冊香港公司。下面香港雅信會計師事務所就香港公司股東模式的分類做個簡單介紹:
香港公司按照股東模式的不同可以分為:獨資經營、合夥經營和合資經營。今天介紹的是合夥經營模式。
合夥經營顧名思義是由兩個或以上合伙人共同經營。《合夥條例》界定合夥是指存在於共同經營生意以賺取利潤的認識之間的關係,亦分有限責任和無限責任。
合夥經營的特色是:合夥商號最多可有20名合伙人;可在一定期限內經營或無限期經營;普通合夥經營的合伙人必須共同為債項及責任負責;有限責任合夥經營的合伙人,責任上限是其出資的數額;無限責任合夥經營必須有一個或多個普通合伙人,對債項及責任負上無限責任;合夥經營必須於商業登記署登記,而有限責任合夥經營更須根據《有限責任合夥條例》登記。
合夥經營的優點有:合夥提供資本;有更多集資來源;開辦程序容易;合伙人分擔工作;合伙人分擔負債;匯聚各合伙人的專長及知識。
但同時合夥經營也面臨著下面一些問題:本人承擔無限債務責任;各合伙人全面承擔公司的債務;商號並非獨立法人;合伙人間易生衝突;作出業務決策前,須與合伙人商量;某位合伙人籤訂的合約對所有合伙人均有約束力.